醫療事故賠償,有的人去可能不正規的美容院整容,可能導致醫療事故,導致美容失敗,從而引發醫療糾紛。這時候就需要補償了。下面分享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美容醫療事故賠償1 1。醫療美容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麽?
醫療美容事故賠償標準不合法。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確定具體賠償金額:
(壹)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的關系。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1)醫療費用:按治療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的醫療費用。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曠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醫療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特殊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傷殘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和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自傷殘之月起最高補償30年;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普及型用具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限於死者生前或者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人,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16周歲以下的,提高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供養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根據患者實際需要的交通費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津貼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壹)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死亡的,賠償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傷殘的,補償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醫療美容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達成協議。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情況、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和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第四十八條已被認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的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應當遵循雙方自願的原則,賠償金額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經調解,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雙方都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壹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嚴格來說,醫療事故也是醫療事故,醫療事故後的賠償標準根本不能壹概而論。最簡單的法律常識是,由於醫療事故造成的損害後果不同,賠償標準肯定會不同,造成患者傷殘、死亡的賠償標準也不會相同。
美國醫療事故賠償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18條醫療損害之歸責原則及責任主體。患者在醫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219條醫務人員的說明義務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醫務人員應當在醫療活動中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做手術
對特殊檢查和治療,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征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規定的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美容糾紛有哪些?
隨著美容行業的蓬勃發展,因美容導致毀容的案件越來越多,醫療美容糾紛也越來越多。醫療美容糾紛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醫療失誤導致美容糾紛。壹、醫生技術水平差導致美容失敗。二是醫生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在手術過程中忽視了患者的要求,導致了糾紛的發生。三、醫生為了增加經濟利益或極力鼓勵醫療患者做整容手術而引發的糾紛。
2.美容糾紛是患者引起的。此類糾紛可分為兩類:患者期望值過高和輿論影響患者美感。
3.非法行醫引發的美容糾紛。此類糾紛可分為兩類:因缺乏解剖學知識和基本技能而導致的手術失敗和因缺乏藥理學知識而導致的美容失敗。
醫療美容醫療事故賠償3 1。醫療美容失敗的賠償標準有哪些項目?
(1)醫療費用
“按照醫療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憑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初級醫療費用。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1.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護理費等。按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單據計算。
2、“原發性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引起的,患者治療自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
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察:
(1)從醫療事故發生的時間來判斷。醫療事故發生前的醫療費用為壹級醫療費用;
(2)通過處方藥和治療項目判斷。所有治療患者原有疾病或損傷的醫療費用均為初級醫療費用。
3.關於繼續醫療的問題。由於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傷害在醫療事故結算階段不能完全治愈,條例對繼續治療費(又稱繼續醫療費、預期醫療費、二期醫療費)規定如下:“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損失的時間費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在醫療事故發生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壹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夥食補貼
“按照發生醫療事故的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計算。”
按照司法解釋的本意,“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是指行政級別在“處級”以下的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標準由各地規定。比如現在重慶出差的夥食補助是12元/天。
(4)護送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壹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傷殘生活津貼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自傷殘之月起給付30年賠償金;但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周歲;70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本項規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擔傷殘補助金責任的最高年限,並不是所有的醫療事故都必須賠償30年、15年或5年。
具體年限或賠償金額應根據患者的傷殘等級確定:
(1)壹級醫療事故(壹級傷殘)計算30年,即100%;
(2)二級醫療事故(二級傷殘)按壹級傷殘的90%計算。計算公式為:居民年平均生活費×30年× 90%(傷殘等級系數,下同);
(3)二級醫療事故(三級傷殘)按壹級傷殘的80%計算;
(4)二級、三級醫療事故(四級傷殘)按70%計算;
(5)二級醫療事故(五級傷殘)按60%計算;
(6)三級醫療事故(六級傷殘)按50%計算;
(7)三級醫療事故(七級傷殘)按40%計算;
(8)三級、三級醫療事故(八級傷殘)按30%計算;
(9)三級醫療事故(九級傷殘)按20%計算;
(10)ⅲE級醫療事故(十級傷殘)按1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