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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手衛生標準的詳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制定本標準。

附錄A至B是規範性附錄。

本標準由衛生部醫院感染控制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醫務人員手衛生標準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務人員手衛生的管理和基本要求、手衛生設施、洗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衛生效果監測等。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2規範性參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引用成為本標準的條款。所有註明日期的參考文件和所有後續版本(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但是,鼓勵根據該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參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手衛生手衛生

醫護人員洗手、衛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是統稱。

3.2洗手

醫護人員用肥皂和自來水洗手,去除手上汙垢、碎屑和壹些致病菌的過程。

3.3衛生搓手的消毒

醫護人員用速幹型手消毒劑擦手,減少細菌在手裏臨時滋生的過程。

3.4外科手消毒

手術前,醫務人員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然後用手消毒劑去除或殺滅手中的暫時性細菌,減少永久性細菌。所用的手消毒劑可具有持續的抗菌活性。

3.5常駐皮膚菌群

能從人體大部分皮膚上分離出來的微生物都是皮膚上持久的駐留細菌,不易被機械摩擦清除。例如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棒狀細菌、丙酸桿菌、不動桿菌等。壹般情況下,不致病。

3.6暫時性皮膚菌群

生活在皮膚表面的微生物,很容易通過常規洗手去除。可通過直接接觸患者或汙染表面獲得,也可隨時通過手傳播,與醫院感染密切相關。

3.7手部消毒劑

用於手部皮膚消毒以減少手部皮膚細菌的消毒劑,如乙醇、異丙醇、洗必泰、碘伏等。

3.7.1快速幹手消毒劑酒精擦手

含酒精和護膚成分的手部消毒劑有水劑、凝膠和泡沫。

3.8手部衛生設施

洗手和手消毒設施,包括洗手池、水龍頭、自來水、清潔劑、幹手器、手消毒劑等。

4手衛生的管理和基本要求

4.1醫療機構應制定並落實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有效、便捷的手衛生設施。

4.2醫療機構應定期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手衛生培訓,醫務人員應掌握手衛生知識和正確的手衛生方法,保證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WS/T313-2009

4.3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提高醫務人員手衛生的依從性。

4.4手消毒效果應符合以下要求:

a)對病毒進行手消毒,監測的菌落總數應≤10cfu/㎝2。

b)手術手應消毒,監測的菌落總數應≤5cfu/㎝2。

5手部衛生設施

5.1洗手和衛生手消毒設施

5.1.1設置流水洗手設施。

5.1.2手術室、產房、導管室、層流潔凈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癥監護室、新生兒室、母嬰室、血液透析病房、燒傷病房、感染科、口腔科、消毒供應中心等重點科室。應配備非接觸式水龍頭。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在診療區配備非觸摸式水龍頭。

5.1.3應配有清洗劑。肥皂應該保持幹凈和幹燥。盛放皂液的容器應是壹次性的,可重復使用的容器應每周清洗消毒。皂液渾濁或變色時要及時更換,容器要清洗消毒。

5.1.4提供幹貨或設施,避免二次汙染。

5.1.5應配備合格的速幹型手消毒劑。

5.1.6應設置方便醫務人員的手衛生設施。

5.1.7洗手液應符合以下要求:

a)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b)應使用壹次性包裝。

c)醫務人員應對選用的手消毒劑有良好的可接受性,手消毒劑無異味、無刺激性。

5.2外科手消毒設施

5.2.1應配有水槽。洗手盆設置在手術室附近,盆的大小和高度合適,可以防止洗手水濺出,盆的表面要光滑無死角,便於清洗。水槽應該每天清洗和消毒。

5.2.2洗手池和水龍頭的數量應根據手術室的數量設置,水龍頭的數量應不少於手術室的數量,水龍頭開關應為非觸摸式。

5.2.3應提供清潔劑並滿足5.1.3的要求。

5.2.4應提供指甲清潔用品;可配手部衛生搓擦用品。如果配有手刷,刷手要柔軟,定期檢查,及時淘汰不合格的手刷。

5.2.5手消毒劑應經衛生部批準,並在有效期內使用。

5.2.6手消毒劑的出液口應為非接觸式。消毒劑應壹次性包裝,重復使用的消毒劑容器應每周清洗消毒。

5.2.7應提供幹貨。幹毛巾要人人用,用後清洗消毒;每次都應該清洗和消毒裝有消毒毛巾的容器。

5.2.8應提供計時裝置、洗手流程和說明圖。

6洗手和手消毒

6.1洗手和衛生手消毒應遵循以下原則:

a)當有可見的汙染,如血液或其他體液時,用肥皂(皂液)和流動水洗手。

b)當手上無可見汙染時,宜用速幹型手消毒劑消毒雙手,而不是洗手。

6.2在下列情況下,醫務人員應根據6.1的原則選擇洗手或使用速幹型手消毒劑:

a)在與每位患者直接接觸之前和之後,從同壹患者身體的汙染部位移至清潔部位時。

b)接觸患者粘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後,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等後。

c)穿隔離衣前後,脫手套後。

d)無菌操作前和接觸清潔無菌物品前。

e)接觸患者周圍環境和物品後。

f)在處理藥物或餐飲之前。

6.3醫務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先洗手,再進行手衛生消毒:

a)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汙染的物品後。

b)在直接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人的汙物後。

6.4醫務人員洗手方法見附錄A。

6.5消毒應遵循以下方法:

a)在手掌上塗抹適量的速幹洗手液。

b)搓洗應嚴格按照附錄A《醫務人員洗手方法》和搓洗步驟進行。

c)搓洗時,確保手部消毒液完全覆蓋手部皮膚,直至手部幹燥。

7外科手消毒

7.1外科手消毒應遵循以下原則:

a)先洗手,再消毒。

b)在不同患者的手術之間,當手套破損或手被汙染時,應再次對手術手進行消毒。

7.2洗手方法和要求

7.2.1洗手前應取下手飾,修剪指甲,長度不要超過指尖。

7.2.2取適量清潔劑清潔手、前臂和上臂下1/3,並仔細揉搓。洗手的時候要註意清洗指甲下的汙垢和手上的皺紋。

7.2.3流水洗手,前臂和上下臂下1/3。

7.2.4雙手幹燥,前臂和小臂幹燥。

7.3外科手消毒方法

7.3.1洗手消毒法將適量手消毒劑塗抹於手、前臂、上臂各部位,仔細揉搓2-6 min。用流動水沖洗手、前臂和上臂,並徹底擦幹無菌毛巾。流動水應符合GB 5749的要求。特殊情況下,當水質達不到要求時,手術醫生應先用酒精手消毒劑消毒雙手,然後再戴手套。手消毒劑的取液量、搓揉時間、使用方法按照產品說明執行。

7.3.2免洗手消毒法:取適量免洗手消毒劑塗抹於手、前臂、上臂各部位,並仔細揉搓至消毒劑幹燥。手消毒劑的取液量、搓揉時間和用法應遵循產品說明。

7.4預防措施

7.4.1不要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及周圍組織的清潔。

7.4.2在整個手消毒過程中,保持雙手放在胸前,肘部以上,讓水從手上流到肘部。

7.4.3洗手消毒時,可用海綿、其他摩擦物品或手相互摩擦。

7.4.4手術後取下手術手套後,用肥皂(皂液)清洗雙手。

7.4.5使用後,指甲清潔用具和擦手用品如海綿、手刷等應放在指定的容器內;搓擦用品應消毒或每人使用壹次;指甲清潔用品要每天清洗消毒。

手衛生效果的監測

8.1監控要求

醫療機構應當每季度對手術室、產房、導管室、層流潔凈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癥監護室、新生兒室、母嬰室、血液透析病房、燒傷病房、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工作的醫務人員的手進行消毒效果監測;當懷疑醫院感染暴發與醫務人員手衛生有關時,應及時進行監測,並檢測相應的病原微生物。

8.2監控方法

根據附錄b。

8.3判斷合格手衛生的標準

細菌菌落總數符合4.4的要求。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醫務人員的洗手方法

A.1在流水下,讓雙手充分濕潤。

A.2取適量肥皂(皂液),均勻塗抹於整個手掌、手背、手指、指腹。

A.3仔細搓手至少15秒,註意清潔手的所有皮膚,包括指背、指尖和手指。具體揉搓步驟如下:

A.3.1手掌相對,手指並攏,相互摩擦,如圖A.1。

A.3.2掌心相對,雙手交叉手指互相摩擦交換,如圖A.2所示..

A.3.3手掌相對,雙手交叉,手指摩擦,如圖A.3..

A.3.4彎曲手指,使關節轉動,在另壹只手的手掌中摩擦,進行交換,如圖A.4所示..

A.3.5用右手握住左手拇指旋轉摩擦,交換,如圖A.5所示..

A.3.6將五個指尖並攏放在另壹只手的掌心,旋轉揉捏,交換,如圖A.6所示..

A.4在流水下徹底洗手,擦幹,取適量護手霜護膚。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手衛生效果的監測方法

B.1采樣時間在接觸患者和醫療活動前采樣。

B.2采樣方法:將受檢者五指並攏,用浸有含相應中和劑的無菌洗滌脫水液的棉簽從腳跟至雙手指尖來回摩擦兩次,壹手面積約30cm2 ~ 2,摩擦過程中同時旋轉棉簽;剪去棉簽接觸操作者的部分,放入裝有相應中和劑的10ml無菌洗脫液試管中,及時送檢。

B.3檢測方法:將取樣管在混合器上搖動20秒或劇烈振動80次,用無菌吸管吸取65438±0.0ml等量樣品接種於滅菌平板中,每份樣品接種2平板,向平板中加入65438±05ml ~ 65438±08ml 45℃~ 48℃溶解的營養瓊脂,邊倒邊搖勻。

細菌菌落總數的計算方法:

細菌菌落總數(cfu/cm2)=平板菌落數×稀釋倍數/采樣面積(cm2)(公式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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