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依法治國提供了全方位、多層次的價值支撐,體現了中國生產黨高度的價值自覺和自信,也是依法治國的價值取向。依法治國的每壹個環節都離不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
首先,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依法治國的首要價值理想。
國家層面的價值觀選擇,實際上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組織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國家事務和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過程中應當秉持的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基於國家發展的價值取向,體現了建設社會主義國家“五位壹體”的布局和目標,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理想和光明前景,體現了中華民族對國家形象塑造的追求和向往,反映了近代以來中國歷史發展的根本要求,凝聚了中華民族長期艱苦奮鬥、不懈追求的夢想。
依法治國就是按照反映人民意誌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來治理國家,要求國家依法進行壹切政治、經濟和文化活動,不受任何個人意誌的幹涉、阻礙和破壞。依法治國的實質是倡導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不受個人意誌的隨意幹涉。在當今世界綜合國力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當代中國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日益迫切。中國正在現代化進程中發生決定性的深刻變化。越是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發展關鍵期,越要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更好地凝聚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範社會行為, 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轉化為現代化的巨大推力,使我們深刻變革的社會更加有序、充滿活力,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依法治國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是實現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根本保證。
其次,社會自由、平等、正義和法治是依法治國的核心價值目標。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基於社會發展的價值取向,順應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相對自治和自主性日益突出的發展趨勢。它的每壹個內涵都與依法治國密切相關,並成為依法治國的價值目標。“自由”,即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受限制和約束的自主選擇,本質上是依法給予和保障公眾和社會組織充分、自由、全面、個性的發展空間,激發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的創造活力和自我調節能力。“平等”是指社會權利和地位的平等,其實質是所有社會主體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保證平等參與、平等發展和* * *享受發展成果。“正義”即公平正義,是社會主體生存和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法治”就是依法執政,壹切社會事務都有法可依。其實質是在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下,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進程,使公眾的權力得到監督和制約,政府權力的邊界得以確立,實現全社會守法、尊法、守法、用法。
社會是由各種組織、團體、階層和群體組成的有機統壹體。由於不同社會主體持有的利益和價值觀的差異,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各種社會矛盾甚至沖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利於減少和緩解社會矛盾。我們既要建設法治國家,也要建設法治社會,充分發揮法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再次,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價值追求。
“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對公民個體的價值取向,它表明了公民應當遵循的基本道德標準和法律規範,涵蓋了公民社會行為的方方面面,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的價值追求。“愛國”的本質是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關註祖國前途命運,為建設祖國、振興中華而奮鬥。“敬業”就是尊重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業道德。“誠”,即誠實守信,要求人們在商業或交往中杜絕欺詐、投機、詐騙。“友善”的本質,即友善、善良,是人與人之間應該友好互助,摒棄見利忘義的惡行。
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實際上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緊密結合的體現。法律是指導人們如何行為、如何生活和工作的重要規範之壹。它懲惡揚善,既保護和鼓勵人們的善行,又禁止和懲罰人們的惡行。其特殊的權威性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尊重和遵守法律。依法治國的最高境界不是讓人們為每壹分錢、每壹件事而奮鬥,而是讓法律原則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讓人們自覺承擔起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的責任和義務。實現人民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體現了對法律的追求、向往和理想,為依法治國樹立了鼓舞人心的價值尺度和價值目標。正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所指出的:“法律是治國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我們必須恪守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壹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贏得人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