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移民德國獲得德國居留許可的途徑有哪些?

移民德國獲得德國居留許可的途徑有哪些?

在德國投資2.5萬歐元開公司申請移民德國,五年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且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等傳統移民國家相比,德國政府推行更加便捷、透明的移民政策,吸引優秀人才來德國工作和定居。

移民概況

德國和世界上其他國家壹樣,有著悠久的移民歷史。移民的原因壹直都是壹樣的:人們移民是為了自己和後代的幸福。從65438年到0950年,居住在德國的移民有50萬人,占德國總人口的1%。

之後,德國經歷了幾次移民潮:

從1955到1973,居住在德國的外國人達到400萬。這些外國人主要來自意大利、西班牙、希臘、土耳其、摩洛哥、葡萄牙、突尼斯等國。

從1973到1985,移民德國的外國人以家庭團聚為主。從65438年到0985年,居住在德國的移民人數達到440萬。事實上,現在生活在德國的每五個人中就有壹個人有移民背景。今天,德國已經成為壹個多元文化的國家。

隨著全球壹體化的進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人口流動和交流日益增加,壹個長期的移民現象必然會給德國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為了加強她在世界上的競爭力,德國在2005年頒布了移民法,從法律上確定了其移民國家的地位。同時為如何引進移民,如何讓世界各地的移民成功融入德國社會提供法律咨詢。為了保證德國的經濟發展,德國制定了壹系列移民法律法規,保證移民申請程序的透明高效執行。

讓外國人合法移民德國,並在德國永久居留,是德國聯邦政府的重要任務。正因如此,德國政府為移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比如向移民提供移民課程,確保德國對外國移民持寬容和歡迎的態度。

2006年7月14日,德國在柏林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如何讓移民更好地融入德國。聯邦眾議員安格拉·默克爾稱這次會議為“歷史性時刻”。與會者通過了2007年起草的移民規劃計劃。

德國與世界其他移民國家爭奪人力資源和資本,推動德國經濟發展。為了保證德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德國意識到需要壹個穩定可持續的移民政策來保證吸引世界各地的人才和資金來德國定居。2005年6月5438+10月1日正式實施的移民法,從法律上保證了德國政府的移民努力。

移民法

2005年6月65438+10月1日,德國新移民法正式生效。德國新移民法首次從法律上確定了外國人移民德國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地位,從而從法律上確定了德國是壹個移民國家。德國新移民法包括勞工移民、人道主義移民、移民規劃和國土安全四個部分。

新移民法規定在德國有兩種居留許可:

第壹類是:暫住證。

第二類是:永久居留許可。

居留證根據申請人在德國逗留的目的發放。普通居留許可的目的是:學習、有報酬的就業目的、家庭團聚、從屬移民和人道主義理由。

根據德國新移民法,擁有特殊技能的科學家、優秀教師、專家或管理人員是高技能人才,他們的工資是當地人的兩倍;投資100萬歐元,雇傭10名當地員工的投資者可以直接獲得永久居留許可。經德國聯邦勞工部批準並從德國雇主處獲得就業合同的申請人可以獲得有酬就業目的居留許可。為此持有暫住證的申請人,三年後符合自謀職業移民或高質量移民條件的,轉為永久居留證,或者再持兩年的暫住證延長至五年,符合移民條件的,無刑事犯罪的,可轉為永久居留證。

非歐盟國家的第三國公民,可以通過在德國成立公司申請臨時就業目的居留許可,三五年後轉到德國永久居留。

  • 上一篇:什麽是行政許可?
  • 下一篇:有什麽好看的懸疑劇推薦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