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塵埃落定,但留給廣東夫婦劉月華和余金蓮的卻是無盡的悲傷和遺憾。遺憾的是沒有與大女兒劉婉玲進行良好的溝通,以至於劉婉玲最終殺害了他5歲的姐姐和4歲的弟弟。仇恨並不殘酷地拆散了劉婉玲和姜桂陽之間的愛情。
蔣桂陽不是廣東佛山人,而是出生在江蘇的壹個小鎮上,但他在很小的時候就失去了父親和母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在場但無監護能力的,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從有監護能力的人中選擇監護人:
第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再次,經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其他近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
後來,姜桂陽長大後去了佛山南海縣打工。1999年,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劉婉玲。劉婉玲是家裏最大的孩子,比他的弟弟妹妹大十五六歲。由於家庭條件壹般,他的父親劉悅·華為常年在外工作,而他的母親於金蓮則留在家裏照顧三個孩子,同時做服務員。
因此,劉婉玲不可避免地需要照顧他的弟弟妹妹,但這使劉婉玲感到厭煩。在沒有弟弟妹妹之前,劉婉玲是家裏的獨生女,享受著父母的愛,生活中也沒有那麽窘迫。當劉婉玲的父母告訴她母親於金蓮要生第二個孩子時,她非常反對,但她的姐姐和弟弟相繼出生。
年幼的孩子分散了父母在劉婉玲的註意力,因此劉婉玲渴望從其他地方獲得支持,因此他在愛上看起來身材魁梧的姜桂陽後感到安全。但劉婉玲沒有告訴父母她和姜桂陽的戀情,並在於金蓮上班時偷偷把姜桂陽帶進了閨房。
但是有壹次,劉婉玲和姜桂陽被俞金蓮當場抓獲,俞金蓮震驚了。但是當她想到她的女兒劉婉玲已經老了,姜桂陽必須為現在發生的事情負責。然而,在劉婉玲發現姜桂陽的事情後,她心裏非常擔心。她害怕劉婉玲和姜桂陽壹起受苦,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所以於金蓮希望姜桂陽能買壹套房子。
然而,姜桂陽認為買房的壓力太大,而劉婉玲認為她的母親偏愛弟弟妹妹,擔心她結婚時沒有人照顧他們,所以她故意刁難。劉婉玲還認為如果她是家裏的獨生女,她和姜桂陽完全可以住在家裏,所以她在姜桂陽面前抱怨父母的偏心,還說如果她是獨生女,父母的壹切都應該屬於她。
蔣桂陽聽後有了別的想法,慫恿劉婉玲殺死她的哥哥和姐姐,但劉婉玲起初拒絕了。雖然她厭倦了哥哥姐姐,但她從未想過殺人。然而,因為他的父母堅持讓姜桂陽買房,姜桂陽經常對劉婉玲置若罔聞,並說劉婉玲父母的許多壞話。
最後,劉婉玲聽取了姜桂陽的意見。2000年6月,趁父母不在,劉婉玲帶著弟弟妹妹去爬山。姜桂陽曾在那裏挖了壹個洞,但他的哥哥和姐姐沒有防備。結果,劉婉玲和姜桂陽用繩子將他打暈並埋在坑裏。
當兩個年幼的孩子被發現時,他們已經停止了呼吸,而劉婉玲仍然夢想著與男友的美好未來。他不知道姜桂陽準備逃跑。他不想帶走劉婉玲,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劉婉玲和姜桂陽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