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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的法律意見是什麽?

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

法律意見

致: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金和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所”)的承兌

受公司委托,指定夏、、律師出席和見證公司召開的會議。

2016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對公司股東意義重大。

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應當符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進行了仔細的審查。

為了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我們的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至關重要。

審議了會議涉及的有關事項,查閱了有關會議文件,討論了有關問題。

必要的核查和驗證。

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連同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壹並公告,並依法進行法律聲明。

本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師符合公認的律師行業。

業務標準、道德和勤勉,法律意見如下:

壹、關於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

1,2016 65438+10月14、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以現場方式召開。

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案”,決定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2、2065438+2006年65438+10月15、公司董事會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的證明。

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了《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6

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公告(以下簡稱“股東大會通知”)。分享

2

江蘇金河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東代表大會通知的主要內容有: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會議內容、網絡投票時間、

在線投票程序、會議與會者、會議註冊方法、會議註冊和聯系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等。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

1.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持有類型。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於2006年2月16日下午14:30在南京中山路288號召開。

公司總部四樓會議室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實際時間、地點和地點為

股東大會通知中通知的時間、地點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壹致。

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於2016年2月20日1召開。

當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平臺進行: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

出票時間為召開股東大會當天的兌換時間,即9: 15-9: 25,9: 30-11: 30。

13:00-15:00 ;當投票平臺通過互聯網時,就是召開股東大會的日子。

9:15-15:00。根據會議通知,本次股東大會已向相關股東提供網絡投票系統。

在線投票安排。

2.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福臨先生主持。

持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1.參加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其代理人。

根據參加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法人和非法人機構股東的賬戶註冊資料,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股東代理人身份證和個人股東賬戶。

登記證、身份證、個人股東代理人授權委托書,並根據上交所信息網絡有限

根據我公司提供的數據,本次股東大會共有28名a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決權。

有1,338,976,126股a股,占公司a股總數的39.77%。參與本單元

東會有5名優先股股東和股東代理人,代表26,000,000股有表決權的優先股。

股,占公司已發行優先股總數的53.06%。優先股股東和股東代理人應當到場。

如何參加本次股東大會?

江蘇金河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經本所律師核查,出席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a股和優先股股東均為

備案日期(a股股東2006年2065438+65438+10月25日,優先股股東2006年2065438+65438+10月26日)。

公司的註冊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量與股東名冊記載壹致;出席會議的股東代理人

本人所代表的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本人持有的授權委托書合法有效;通過網絡傳播

在投票系統中投票的股東身份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認證。因此,

上述股東及其代理人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除出席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其代理人外,列席和列席現場會議。

參加會議的人員包括本所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律師。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出席人員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示範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有權審議並提出本次股東大會的提案。

絕對的。

四。關於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

1.經本所律師核實,公司董事會在股東大會通知中公告了本次股東大會。

會議議案於2016 65438年10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2.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與股東大會通知壹致。

公告中公布的提案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設置。

動詞 (verb的縮寫)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a股股東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優先股股東

采用現場投票方式對股東大會通知中所列議案進行逐項表決。此會議網站

經過投票和網絡投票,公司綜合了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投票結果。

根據表決結果和本所律師的審核,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1.關於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條件的議案。

2.關於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議案

(本議案包含14個分項,均為逐項表決。)

3.關於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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