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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松年的個人軼事

他是著名的法學家,但他也喜歡歷史和文學。他說那是他的精神家園,從那裏他可以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和精神上的啟迪。他職責多,工作緊,但還是會請假,偶爾拉壹會兒二胡,壹曲《二泉映月》讓人沈醉;中年以後,他創造了中國行政法上的多個“第壹”,從第壹本行政法教材到第壹代行政法畢業生的培養,從參與起草新中國第壹部行政訴訟法到此後多部行政法的頒布,都留下了他深深的足跡。他與新中國行政法和行政法制同行,成為中國行政法著名的“領頭雁”之壹。

“挫折是墊腳石”

苦難是自願者的墊腳石,是弱者的深淵。挫折可以造就強者,吞噬弱者。

1937,應松年出生於寧波奉化的壹個書香世家。65438到0956,以優異的成績進入華東政法大學。在大學期間,他很快就出了名。第二年,他在學校開學典禮上向新生介紹了大學生的學習經歷。

然而,厄運很快降臨,1957“反右”開始了,壹場巨大的政治風暴蔓延到全國許多大學,像許多優秀的知識分子壹樣,他也被卷入其中。畢業後,他被派到新疆伊犁。

這裏有戈壁胡楊,逆風咆哮,但也有葡萄蘋果,青山綠水,各族人民淳樸熱情。伊犁河谷不缺溫暖。大海裏魚多,賦予了應松年生命的激情。這成了他人生的起點。

遠離家鄉和專業,他很迷茫,但他沒有放棄對知識的渴求。沒有法學書籍可以研究,歷史和文學書籍足以慰藉。簡而言之,找到什麽就看什麽。也就是在這期間,他讀了很多自己喜歡的文史類書籍,寫了壹些民族文學的評論文章,發表了壹批伊犁詩歌和關於伊犁的歷史故事。林則徐、左、西君公主、歷史人物、金戈、鐵馬、雪原愛情等故事,為我們展示了壹幅史詩般的邊疆歷史畫卷,應松年教授從中也獲得了歷史啟示。

回首往事,應松年平靜地說:對人來說,挫折都是壞事。他們可以磨掉自己的稚氣和傲慢,讓人更加了解生命的意義和生命的意義,更加珍惜世間美好的事物。特別是,他們可以練習敏銳的洞察力和清醒的辨別力。

“困難和折磨對人來說是壹把擊中空白的錘子。該敲出的是易碎的鐵屑,該鍛造的是鋒利的鋼鐵。”正如契訶夫這句話所說,生活的磨礪和知識的拓展,為壹個未來的行政法學家留下了深厚的儲備。

行政法學家“填充”

機遇只青睞有準備的人。

在伊利20年,應松年已步入中年,但人生軌跡面臨變故。1980西北政法大學和其他政法大學壹樣,停辦多年。這時決定恢復重建。但由於法律人才匱乏,師資匱乏,呼籲西北各省支援?醫院的人事主任還專程去新疆找人才。此時,應松年已擔任伊犁州教育局教學研究室主任。得知應松年想走又不肯留下,教育局采取行政措施扣發人事檔案。面對領導的信任和挽留,應松年感到壹股熱流湧動,但他清醒而堅定。二十年的人生經歷讓他深刻認識到民主法制對壹個國家和民族的重要性。帶著對伊犁土地和人民的深深眷戀和感激,應松年收拾行囊,義無反顧地去了西北政法大學,回到了自己熱愛的法學領域。

機遇選擇了應松年,應松年也抓住了機遇。

由於對歷史和哲學的偏愛,應松年似乎對法理學和法律史更感興趣。但當時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專業還沒有老師,應松年用激情填補了這個空白。沒想到這壹“填充”就湊成了壹個行政法學家,也讓他和其他行政法學家壹起,湊成了壹部輝煌的行政法。

沒有教材和資料,難以上手,又有執拗精神的應松年壹頭紮進圖書館,詳細研究了民國和前蘇聯的所有行政法著作。然後,他從西北到西南,再到中南搜集資料,也結識了當時剛踏入行政法門檻的同行。

此時,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王敏燦先生在廈門主持召開了行政法教材編寫研討會。應松年得知這壹消息,認為這是壹次難得的學習機會,於是自告奮勇,要求參加會議。看著這位風塵仆仆,執著前行的學弟,王敏燦先生的心裏暖暖的,他珍惜著來人的熱情。沒想到,在研討會上,應松年侃侃談到了這件事,他對行政法有著豐富的資料和獨到的見解。每個人都開始對他刮目相看。當時,王先生決定借調他到北京,專門從事新中國第壹部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的編寫和編輯工作。

王老先生的這壹決定,成為應松年人生歷程中的壹個重要契機,開啟了他行政法之路的開端。隨著歲月的流逝,王先生已經去世,應松年始終記得老人在遇見他時的恩情。應松年說,有時候半夜坐在辦公桌前,稍微放松壹下。壹想到王老先生,我就永不停筆,在行政法教研的崗位上努力,以王老先生為榜樣,以獎勵青年學者為己任。

20年來,中國行政法制發展迅速。從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到立法法,再到新頒布的行政許可法,中國行政領域的民主法制建設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無論是參與起草,參與討論,還是提供咨詢,這些法律都傾註了應松年的心血,寄托了他的法治理想,承載了他的人生追求。應松年在學術研究和立法研究的道路上留下了深刻的足跡。

有許多“第壹次”

在科學上沒有平坦的大道,只有勇於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達它光輝的頂峰。

在行政法領域,應松年壹路風雨兼程。在中國行政法治發展過程中,應松年有幸參與了教學、理論研究和法制建設的開創性工作,成為多項“第壹”的擁有者。

1981年,應松年參與編寫了新中國第壹部行政法教材《行政法概要》。他回憶這件事時說:“我們當時也在學習,也在剪輯。那時候,北京圖書館,也就是現在的國家圖書館,是我去得最多的地方。”在中國的行政法研究中,邊學邊編包含著許多辛酸。

65438年至0984年,他主編了建國後最早的行政管理學教材之壹《行政管理學》,其中包含了應松年對中國行政法治道路的初步思考和認識,首次揭示了行政法與行政管理的內在聯系。這本書後來發行了幾十萬冊,獲得了全國行政管理論著壹等獎。

1985,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成立。十幾年來,應松年壹直擔任協會副總幹事兼秘書長,後擔任協會會長。該所在組織國內外學術交流、推動行政法研究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65438年至0986年,著名法學家陶希進發起組織行政立法課題組。20年來,應松年作為課題組的主要負責人之壹,組織北京的壹些學者和實際部門的同誌,研究起草了幾部行政立法。

為了促進行政法的繁榮,應松年壹直希望有壹個行政法學者討論和爭鳴的園地。在沒有資金和專職編輯的情況下,我們壹起從零開始,終於創辦了壹本理論刊物。開始使用油印,在1993獲得部分資助後正式出版。成為中國法學領域唯壹壹個單壹學科的理論期刊。這本雜誌現在是《行政法研究》。

經常被提起的法語有時會被遺忘。

應松年在談到中國的行政法制度時表示,個人的力量在制定法律時是微不足道的。也許正是這些“無足輕重”的人的齊心協力,才讓我們的法治之路不斷前行。

對於自己參與的《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應松年是滿滿的珍惜,如釋重負的感覺油然而生。目前,他已經把期望轉向了行政訴訟法。他說,近年來,行政程序開始引起人們的關註,特別是個別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的不透明、低效和“尋租”行為。除《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外,其他行政程序的規定都比較簡單,不統壹。因此,從長遠來看,還是有必要制定壹部綜合性的行政程序法。它將進壹步體現規範行政權力和保護公民權利的宗旨。應松年指出:“過去中國重實體輕程序,現在必須重視程序的功能。只有程序公正,才能更好地促進實體公正。”再者,程序不僅僅是壹個工具,它還具有獨立的價值。

但應松年也指出,立法上的缺陷不容忽視。他說,目前正在實施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關系到我國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法律,但遺漏了權利救濟問題。該法實踐中最突出的問題是兩個委員會的關系和司法救濟。當時在立法討論的時候,對於“兩委”的關系還是有壹些爭議的,但是後來矛盾的法律都寫了下來。對於司法救濟,大家都是集體“失語”。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然而,當壹個當選的村主任被非法撤換、停職或無法就職時,村民們沒有救濟渠道。案件訴至法院時,法院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沒有規定政治權利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為由不予受理。

“有權利就要有救濟,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這是法學專家經常掛在嘴邊的壹句話,但在立法的關鍵時刻,無論是從中國民主法治的角度,還是從法學專家的角度,這句話都被省略了。教訓深刻!”應松年後悔自己沒有盡到壹個行政法學者的責任。

桃李二話不說,各走各的路。

人們把自我實現作為最大的滿足。對我來說,最大的滿足就是學生的成長!

65438-0986,應松年進入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之後,中國政法大學招收了全國首批行政法學碩士研究生。應松年擔任導師組副組長、組長,後擔任博士生導師,承擔了培養我國第壹代行政法學研究生的任務。其間,他還擔任教師培訓和法律幹部培訓的組織教學工作,培養了壹批青年行政法教師和從業人員。

1997在應松年教授35周年和60歲生日慶典之際,他的壹位學生回憶說:“無論多麽努力,應先生總是興高采烈地走上講臺。他善於用簡單的語言和生動的故事闡述深刻的法律思想,受到聽眾的廣泛歡迎。”

他的另壹個學生也深情地說:“每次上課,他總是早早地騎著自行車來等我們,常常讓我們感動和羞愧。他用‘討論式教學’來啟發和啟發我們表達自己的觀點,使我們能夠深化討論,從交流中受益。”

學生們不僅從應松年那裏獲得了知識,還傳遞了他們對民主和法治的信仰。壹名擔任評委的學生說:“在我跟老師學習的日子裏,無論是討論知識還是處理事情,他總是很民主。讓大家先說說自己的看法,最後找到理想的解決方案。我們非常平等。親其師,信其道,我們不僅從他身上學到了知識,也學到了做人的道理。”

說到自己的學生,應松年頗為自得:“碩士幾百人,博士幾十人。很多人羨慕我這壹點,我也從我的學生身上學到了很多。人們把自我實現作為最大的滿足。對我來說,最大的滿足就是學生的成長!在他們身上,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延伸,理想的延伸。”

認真履行代表職責

永遠站在大眾的立場。

應松年喜歡看小說。他說:“文學是人學,法學也是。”關註人,關註人性,應該是文學和法學的相通之處。文學對正義的崇尚和對邪惡的鞭撻也與法律精神相通。文學的感性和法的理性殊途同歸。只有在深刻理解人性的前提下,制定的法律規範才是符合人民意誌的。

“人民利益是至高無上的法律”,這是應松年教授壹貫堅定不移的學術宗旨和行為準則。他的壹個學生告訴記者:“他經常教導我們,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於不平等的地位,相對人的權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在這種情況下,壹個法律工作者必須把正義和公平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盡力為人民做壹些看得見摸得著的事情。”

應松年在他的壹篇文章中也寫道:“保障人權、體現人性、尊重人的尊嚴是現代法治理念的核心。在立法和執法領域,堅持人文關懷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內涵。”“制定法律和實施法治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應松年告訴記者,盡管我國行政法制建設發展迅速,但基層違法行政、濫用職權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作為壹名人大代表,他每年都會收到大約300封投訴信。他總是很認真的轉給相關部門。他說:“相當壹部分人反映了問題。”

應松年說,有壹次,壹個員工拄著拐杖來找他,主要問題是工傷等級太低。應松年教授耐心聽他講,經過反復打電話,多次往返,終於解決了這位員工的問題。還有壹次,兩名基層法官找到他,抱怨他們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對於此事,應松年多次反思,最終獲得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支持,最終使兩位法官的問題得到了公正的處理。說到這裏,最高人民檢察院重視並認真處理NPC代表反映的問題,令應松年深受感動。

作為壹名行政法學者,應松年在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同時,應松年作為學者,在行政法制建設和履行人大代表職責方面發揮了特殊作用。與行政法同行,是應松年人生軌跡的寫照,我們相信他會繼續與行政法壹起昂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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