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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技術大學(大學)協會章程

中國應用技術大學戰略(研究)聯盟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聯盟名稱:中國應用技術大學戰略(研究)聯盟(以下簡稱聯盟),英文名稱:中國聯盟應用技術大學(以下簡稱CAUAS)。

第二條聯盟定義:由應用技術大學(籌)及其密切相關單位在教育部發展規劃司指導下,按照“平等、合作、互助、互惠”的原則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開放性戰略聯合體(行業協會)。

第三條聯盟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路線,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動下,圍繞應用技術大學發展的目標組織聯盟單位,充分凝聚聯盟各成員的力量,整合優質資源,積極開展研究交流、改革試驗、資源配置和評價,加強對外合作交流,提升創新能力。

第四條聯盟目標:通過組織聯盟成員的合作交流、協同創新和轉型改革,開展地方高校轉型發展項目評估和發展評價,加強與歐洲應用技術大學及其聯盟(協會)的合作交流,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應用技術大學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模式,推進高等教育分類辦學。 推動地方高校轉型發展,提升地方高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服務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立的能力。

第二章任命

第五條聯盟的任務:

(壹)在應用技術大學開展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和經驗交流活動;

(二)收集、整理和傳遞有關國外應用技術大學的信息。

(3)不斷完善應用技術大學戰略聯盟的合作運行機制,促進和加強成員間的交流與合作。

(四)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轉化發展機構的認定和轉化項目的評估,推動和監督地方高校的轉化發展,提高應用技術大學的辦學水平;

(五)開展商務咨詢服務、商務培訓等社會服務活動。

(六)組織開展與國外應用技術大學聯盟(協會)的交流與合作。

(七)開展符合聯盟宗旨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編織

第六條本聯盟由自願從事研究探索、建設應用技術大學的核心成員組成。工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工會理事會。理事會的職能和權力是:

(壹)聽取聯盟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聯盟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本聯盟常務理事會。

(五)審查財務預算和決算。

第七條協會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執行理事候選人由教育部發展規劃司主管領導與聯盟成員協商產生,理事會選舉產生。本聯盟執行理事在任期內,因各種原因不能擔任職務,需要補選時,由原單位提名,經本聯盟常務理事會批準。

聯盟聘請相關領導擔任理事會名譽主席和顧問。

第八條董事會全體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董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九條常務理事會選舉1名主席和若幹名副主席主持聯盟常務理事會工作。

第十條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根據情況,也可以召開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第十壹條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負責執行大會決議,主持聯盟工作。

第12條本會執行理事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

第十三條聯盟秘書處設在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負責聯盟的日常工作。在聯盟常設理事會的領導下,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負責聯盟的組織工作,執行理事會制定的計劃,籌集聯盟經費,溝通信息,加強管理,建立規章制度。

聯盟秘書處有1名秘書長和若幹名副秘書長。秘書長由聯盟常設理事會任命,副秘書長由秘書長任命。

第四章成員

第十四條聯盟成員:凡承認聯盟章程的國內地方高校及與之關系密切的相關單位自願申請,經聯盟常務理事會批準,均可成為聯盟成員。

聯盟聘請了教育部相關專家學者和駐外使館參贊擔任個人理事。

第15條董事的權利

(壹)參加聯盟組織的活動,享受聯盟提供的服務。

(二)建議權和批評權。

(三)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4)申請回避的自由。

第十六條董事的義務

(壹)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維護聯盟聲譽和集體利益。

(三)關心聯盟工作,承辦聯盟委托的事項。

(四)按時繳納聯盟年費。

第十七條理事未經同意壹年不繳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八條申請加入和退出均按聯盟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會員不履行義務或者不符合入會基本條件時,聯盟可以督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勸其退出。

第五章經濟費用

第二十條聯盟的資金來源

(a)聯盟的年費。年費標準為:理事單位5000元,常務理事單位10000元。秘書處每年設立不少於65438+萬元的專項經費。

(2)接受贊助。

(3)政府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壹條工會經費應當用於下列開支:

(壹)聯盟的科研活動費用。

(二)執行董事日常工作會議的費用。

(三)聯盟簡報、研究成果印刷和郵寄費用。

(四)與其他相關聯盟(協會)的交流費用。

第二十二條財務預算和決算應由秘書處提交,經本聯盟常務理事會審查,並向本聯盟全體理事大會報告。

第二十三條資金管理。受秘書處財務部委托,資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聯盟的終止:當每屆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退出聯盟時,聯盟將宣布終止活動。同時,常務理事會主席將領導秘書處處理終止的善後事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本會理事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聯盟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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