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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亮的學術成就

1,物權請求權的功能與理論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版;

《中德藝術合作》,彼得·朗,2004年。1,違約金與損害賠償請求權,法5,2013。

2.強制履行請求權的性質和行使,法律,第1,2012號。

3.不給付不當得利的構成及舉證責任,《民商法月刊》第37期,2012。

4.權利推定:實體與程序之間的結構,《法律研究》,第1期,201期。

5.論原物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4期,2011。

6.論水權許可的私法效力,載《比較法研究》,第11期。

7、《中國法律中的抵押權實現問題》,載於《中德法律與經濟權利》,2011,第35-48頁

8.消費者撤銷權的正當性依據,法12,2010。

9.基於通信安全保障義務的物致損害責任,載《政法》第5期,2010。

10,我國動產抵押登記效力規則,載於日本Meijo法律評論2010第3、4期,第70頁以下。

11,論水力的基本結構,清華法學,2009年第4期。

12,《論小產權房所有權與集體土地利益》,《清華法學》2009年第5期。

13,《論登記公信力的相對性》,載《比較法研究》2009年第5期。

14,動產抵押登記效力規則的獨立性分析,法學,第11號,2009。

15,《企業自由與社會約束視角下的消費者集團訴訟》,載於唐鑫主編的《公共利益與私人訴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16,《排除妨礙與損害賠償》,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2期。

17,“實體請求權與訴訟請求權的辨析——從物權請求權談起”,《法學》2009年第2期。

18、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經濟形勢?2008年德國經濟與貿易發展趨勢

19,《中國民事審前程序》,載於Cappi/Ramos編。口頭和書面訴訟:民事訴訟的效率,巴倫西亞大學,2008年

20.論履行障礙的風險分配規則——兼評《中國合同法中的客觀責任制度》,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5期。

21,《中國拒不支付制度考察》,《法學》2007年第5期。

22.《論基於占有的物權請求權——實體與程序的理論繼承》,《清華法學》2007年第3期。

23.事業單位在民法典中的定位——以學校為研究樣本,載《法律與商業研究》2007年第4期。

24.《訴權與物權請求權的物權基礎》,載《比較法研究》2006年第5期。

25.物權請求權制度的理論繼承,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1期。

26.《股權分置理論》,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6年第4期。

27.《論所有權人與占有人的關系》,載《中德私法研究》2006年第1期。

28.《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履行障礙和締約過失責任》,載《法學》2005年第4期;NPC的復制材料全文轉載於《民商法》

29.《土地債務制度的抽象結構技術》,載《比較法學研究》2005年第4期。

30.締約過失的歷史演變,載《當代法律》2005年第5期。

31,從擔保工具到信用工具——德國土地債務制度,載於《楊振山紀念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02至112頁。

32.《繼承法的合理化》,發表於《比較法研究》2004年第1期,第1至14頁(與楊振山教授合著)。

33.德國債權法的現代化,載《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3期,全文轉載於2003年7月《人大關於復制材料的民商法》。

34.《不動產物權登記立法研究》,載《法學》2000年第2期;全文收錄《中國民法精要》(第2001卷),全國人大獨抄的民商法全文,2000年7月再版。

35.精神損害賠償與法官造法發表於《法律與社會發展》第6期,1999,李靜合著,2000年5月全國人大轉載。民商法全文為1,《中國物權法原理解讀及立法解釋·擔保物權部分》,孫、主編,經濟管理出版社,2008年。

2.《國有股權研究》,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1,《普通民法》,崔建遠等譯,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2.《物權法》,崔建遠等編,《部分所有權與用益物權》,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

3.《物權法》,馬主編,《擔保物權編》,科學出版社,2007年,1,《合同法熱點、難點、疑點理論研究》,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2000年。

2.《中德私法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叢書,已出版8卷1及《德國物權法(下冊)》,與沈等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

2.《歐洲的正義與民主》(譯),載於《中德法學學術論文集》第二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443至456頁。

3.《經濟中的基本自由》(譯文),載於《民商法叢書》第34卷,第486至496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德國關於取消債務人在支付失敗程序之外的法律行動的法律(法律翻譯),發表於《合同法評論》,第4輯,2004年,第153至157頁。

5.《法律權利感的產生》(譯文),作者葉林,發表於《比較法學研究》2002年第3期,第103至117頁,全文轉載於NPC 2003年2月復印的《法理學與法律史》。

6.介於附著與抽象之間的不動產擔保權及其在歐洲的未來,《清華法學》第8輯,第232頁。

7.《所有權保留制度在歐洲的未來》,施塔德勒《中德私法研究》,2007年第3期。

8.《德國強制拍賣與強制行政法》,載《中德私法研究》2007年第4期。

9.《德國視角下的中國新物權法》,施泰爾著,《中德私法研究》2009年第5期。

10,《侵權行為法的變遷(下)》,克雷默著,《中德私法研究》2009年第5期,李京和譯。

11,施塔德勒著《德國公益訴訟》,載於唐鑫主編《公共利益與私人訴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12,法律主義的實踐功效,Wieacker,中德私法研究第6卷,2010。

13,國家責任法體系,海因岑,《中德私法研究》第7卷,2011年。

14,《昔日輝煌中失去的財產的返還請求權》,法諾裏,《中德私法研究》第8卷,2012。

15、友愛行為的責任(案例)載於《中德私法研究》第8卷2012。

16,Medicus,索賠依據,法律出版社,2012,合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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