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英國教育改革法案1988的內容是什麽?有什麽意義?

英國教育改革法案1988的內容是什麽?有什麽意義?

壹、英國“1988教育改革法案”的內容:

198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教育改革法案,由教育大臣貝克制定,掀起了二戰以來英國最大規模的教育改革。這部法律為當代英國教育制度的全面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礎。這部法律的主要精神是改革普通教育,同時兼顧高等教育。其主要內容是:

1.規定執行國家統壹課程。義務教育中有三種課程:核心課程、基礎課程和附加課程。核心課程和基礎課程統稱為“國家課程”,是中小學必修課。核心課程包括英語、數學和科學。

2.改革考試制度。在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分別在7歲、11歲、14歲、16歲舉行了四次國考。

3.改革學校管理體制,加強中央政府對教育的控制。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監管的中小學,可以在大多數家長的要求下,擺脫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的控制,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機構的指導。這項被稱為“擺脫選擇政策”的政策,被認為是英國打破中央和地方分權管理教育傳統,走向集權的重要壹步。

4.改革高等教育的管理和預算。廢除英國高等教育的“雙元制”,即英國各類學院由地方政府管理,大學由中央政府管理的體制。壹些高等院校將脫離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的管轄,成為獨立的機構並獲得法人地位。

5.英國實行“開放招生”政策後,中小學招生壹般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按計劃保障,因此公立學校缺乏同齡人之間的競爭。1988的教育改革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這種狀況。1980教育法首次賦予家長在公立學校體系中自由選擇的權利,並規定家長有權獲得所選學校的詳細信息。該法案規定,除非這些學校過度擁擠或有其他好的理由拒絕,否則壹般應滿足家長的選擇。雖然1980教育法賦予了家長為孩子選擇學校的權利,但由於熱門學校招生名額有限,家長在行使選擇權時往往受到限制。此外,該法案規定根據入學人數分配教育資金,這意味著更多的學生意味著更多的資金。該法案要求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公式向當地學校分配資金,這改變了在學校之間平均分配公共教育資金的傳統方式。在根據公式分配的資金中,75%根據學校的學生人數進行分配,以鼓勵學校吸引和留住學生,剩下的25%可以根據其他因素進行分配。所有配方都必須得到教育和科學部的批準,地方教育當局在就配方中的成分做出決定之前,必須與地方學校管理小組協商。按公式分配教育經費的制度使公開招生制度名副其實。

6.新型中等教育機構的設立市立學院是1988教育改革法設立的新型中等教育機構。該法案規定,國務大臣可以與任何人達成協議,建立市立技術學院的獨立學校或市立藝術技術學院的獨立學校。這兩所學校必須位於市區,為全部或主要來自學校區域的11-19歲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教育。在提供廣泛的課程方面,市立技術學院側重於科學和技術;市立工藝美術學院側重於技術在表現藝術和創造性藝術中的應用。這兩所學校由國務部長資助,不歸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管轄,可以由工商企業贊助,免費錄取學生。城市學院實際上是壹所中等技術學校。和綜合中學壹樣,側重於11和18歲的青少年,但和綜合中學不同。綜合中學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管理,城市技術學院由獨立於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的學校董事會管理。它不同於文法學校,因為它對所有能力的學生開放。開設的課程側重於科技教育和與企業相關的實踐課程。學校與工商界保持密切聯系,采取校內教學與企業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培養企業急需的技術中級人才。城市理工學院的辦學經費約80%來自中央財政,20%由地方企業贊助。壹方面,我們希望企業參與辦學,企業捐贈成為這類學校的主要資金來源。壹方面是打破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對中等義務教育的壟斷,擴大家長對子女上學地點的選擇,提高中等教育質量。

二、英國“1988教育改革法案”的意義:

從英國教育改革法案1988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該法案涉及的問題非常廣泛,非常重要,壹定程度上觸及了英國教育的壹些傳統。因此在英國引起了極其強烈的反響,被認為是繼1944《巴特勒教育法》之後,英國歷史上又壹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教育改革法案。總的來說,這次改革加強了集中的教育管理,開始了對過去從未有過統壹規定的課程、考試等問題的全國統壹管理,對英國未來的教育發展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背景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化和信息化進程的加快,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為了提高教育質量,增強綜合國力,世界各國都加快了教育改革的步伐,試圖通過改革找到教育發展的出路,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英國也不甘示弱,積極投身於這場教育改革的洪流中,1988的教育改革法案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法案之壹。我們知道,任何改革或法案都不可能壹蹴而就,1988的英國教育改革法是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各種因素推動的。

  • 上一篇:想要更多冷笑話嗎
  • 下一篇:16歲未成年人自願發生關系怎麽判?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