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盔甲進入議會大樓”也是違法的
165438+10月6日,在英國新壹屆議會會期開始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議會大廈向全體議員發表講話,宣布了布朗出任首相後的第壹份立法計劃。
雖然這被認為是王室的“例行公事”,但至少沒有議員在會議期間感到“無聊死”,因為根據英國的壹項法律,“死在議會大樓裏是違法的”。
此外,雖然英國貴族和上議院議員都穿著各種白色或紅色的貂皮大衣,參加議會會議的大使們也穿著五顏六色的民族服裝,但至少沒有人敢穿著盔甲走進議會大樓,因為根據英國的另壹項法律,“穿著盔甲進入議會大樓”也是違法的。
日前,英國UKTV電視臺黃金頻道列出了英國及世界上眾多荒謬的法律,對近4000名英國民眾進行了民意測試,最終評選出了英國十大最荒謬法律和世界十大最荒謬法律。
結果27%的人認為“死在英國議會大廈是違法的”顯然是英國最荒謬的法律。“將印有英國君主頭像的郵票倒貼在信封上是叛國罪”的法律被英國公眾評為英國第二大最荒謬的法律。英國第三荒謬的法律是:“在利物浦,女性在公共場所袒胸是違法的,除非她在熱帶魚店工作”。
“孕婦可以在警察頭盔裏小便”
英國十大“最荒謬法律排行榜”中的其他七條法律也是傻眼了,忍不住笑了。列表中的第四條定律是:“聖誕節不吃肉餡餅”;列表中的第五條法律是:“在蘇格蘭,如果有人敲妳的門,要求使用妳的浴室,妳必須無條件地讓他們進來,否則就違反了法律。”
排名第六:“在英國,孕婦可以隨地小便,包括在警察頭盔裏。”
在英國“最荒謬法律排行榜”中排名第七的法律是:“任何在英國海岸發現的死鯨頭自動屬於國王;任何被發現的死鯨尾都自動歸女王所有。在英國海岸發現的任何鱘魚都屬於英國君主。”
第八條英國“最荒謬的法律”是:“如果妳向納稅人隱瞞妳不想讓他知道的事情,妳違反了英國法律;但如果妳不告訴他妳不介意讓他知道的事情,這是合法的。”第九條“最荒謬的法律”規定:“不允許妳穿著盔甲進入英國議會大廈”,第十條“最荒謬的法律”說:“壹個蘇格蘭人可以在英國約克古城墻內被合法殺死,前提是他手裏有弓箭。”
英國漁民因私售鱘魚被警方調查。
事實上,英國的壹些“最荒謬的法律”在今天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004年,英國普利茅斯的漁民羅伯特·戴維斯(robert davies)在當地海邊釣到壹條鱘魚。得知“在英國海濱發現的任何鱘魚都屬於英國君主”的法律後,戴維斯立即給英國皇宮發了壹份傳真,報告自己釣到了壹條鱘魚。
結果宮裏官員說可以自己養鱘魚。於是戴維斯決定賣掉這條鱘魚,結果卻引來了當地警方的調查。
原來,戴維斯並沒有意識到,雖然王室允許他保留這條鱘魚,但出售它仍然是違法的。
然而,最終警方的調查仍然毫無進展,當地警方也沒有對他發起任何指控。
當地官員:其中壹個是“純屬虛構”
在接受調查的3931名英國公民中,有近壹半承認自己違反了“聖誕節不吃肉餡餅”的禁令。這條法律可以追溯到65,438+07世紀英國獨裁者奧利弗·克倫威爾統治時期,其初衷是反對暴飲暴食。
然而,利物浦當地官員否認該市地方法規中有法律規定“女性在公共場所袒胸是違法的,除非她是熱帶魚店的員工”,認為這只是壹個都市傳說。
利物浦市議會的壹名發言人說:“我們以前聽說過這件事。每隔壹段時間總會出來傳播,但是很可笑。這個定律只是壹個虛構的傳說,它沒有事實依據。”
據《老英格蘭奇怪的法律》的作者奈傑爾·考索恩(Nigel Cauthorn)稱,在“英國最荒謬的法律”十大名單中,所有的法律都是貨真價實的,除了利物浦的那條,而不允許人們死在議會大樓裏的原因是這裏曾經是壹座皇家宮殿。
考索恩說:“任何死在那裏的人理論上都應該享受國葬,所以在過去,如果皇宮警衛發現有人生病,他們會立即將他送出城門。”
“禁止穿盔甲進入議會大樓的法律是在1279年制定的,因為當時的立法者認為宮殿不是壹個充滿暴力的地方,沒有必要穿任何盔甲。”
據英國媒體7日報道,英國UKTV電視臺黃金頻道目前列出了英國和世界歷史上許多荒謬的法律,然後進行民意調查,從而評選出英國十大最荒謬法律和世界十大最荒謬法律。
英國十大最荒謬的法律:
壹:不要死在議會大廈。妳能知道妳什麽時候會死嗎?)
第二:把印有英國君主頭像的郵票倒貼在信封上是叛國行為。拿走那英鎊不是叛國嗎?)
三:在利物浦,女性在公共場所袒胸是違法的,除非她是熱帶魚店的員工。熱帶魚店的工作人員和裸露上身有什麽必然聯系?)
四:聖誕節不能吃肉餡餅。(據說英國有壹半人犯法了,監獄很緊張,go-vern-ment很頭疼。)
五:在蘇格蘭,如果有人借妳的馬桶,妳必須無條件同意,否則違法。(安全?)
第六:在英國,孕婦可以隨地小便,包括在警察的頭盔裏。(大便呢)
七:在英國海岸發現的任何死鯨的頭都屬於國王,發現的任何死鯨的尾巴都屬於女王,鯨魚屬於英國君主。(我很無奈。。。)
八:如果妳對納稅人隱瞞了妳不想讓他知道的事情,妳是違法的,但如果妳沒有告訴他妳不介意讓他知道的事情,那就是合法的。我聽不懂這句話,就像繞口令壹樣。
九:不要穿著盔甲進入英國議會大廈。(現在還流行穿鎧甲嗎?)
十:壹個蘇格蘭人可以在英格蘭約克郡的古城墻內被合法殺死,但前提是他手裏要有弓箭。(這個最搞笑,都是丘比特。)
世界上十大最荒謬的法律:
壹:在俄亥俄州把魚灌醉是違法的。(醉魚)
第二:在印度尼西亞,對SY的懲罰是斬首。(在家裏,SY,誰知道)
三:在巴林,男醫生只能通過鏡子裏的影像檢查女病人的生殖器官。(可以理解)
四:在瑞士,男性只有在晚上10以後才可以不站著小便。(男人壹般不都是坐著小便的嗎?)
五:在阿拉巴馬州,用布蒙住眼睛開車是違法的。(如果是,都屬於自殺範疇,不在乎是否犯罪。)
六:在佛羅裏達州,未婚女性周日跳傘會坐牢。我不明白未婚和跳傘有什麽聯系。
七:在佛蒙特州,妻子只有在獲得丈夫書面許可後才能戴假牙。(結了婚的男人還是很在乎老婆有沒有假牙,所以反正不親。)
八:在意大利米蘭,在葬禮和醫院微笑是違法的。(戴口罩~ ~)
九:在日本,據說沒有承諾年齡的說法。(難怪日本有那麽多女星)
在法國,給豬取名“拿破侖”是犯罪行為。(這個和大陸挺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