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子女或只有壹個子女;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
4.所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5.至少30歲。
收養壹個孩子有什麽手續?
收養兒童需要以下程序:
1,收養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是否有子女以及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醫學上認為不適宜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外國孩子有什麽手續?
1.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戶口簿、身份證;
(2)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宜收養子女的疾病的體檢證明。
2、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應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的生育證明;其中,查找不到棄嬰或者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和收養人與養父或者養母結婚的證明。
3.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1)送養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如組織為監護人,應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民法典規定收養應當經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的,應當提交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的書面意見。
4.收養登記實行分級登記制度,涉及大陸公民和大陸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兒童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涉及港澳臺、華僑和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涉外收養登記由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省(市、自治區)或者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5.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關系。同時需要攜帶收養人(男女)和受贈人的壹寸正面照片,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的二寸全家福照片。收養外國兒童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即精神健康正常,能夠獨立從事民事活動的成年人;
2.至少35歲。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不受此限。收養繼子女的繼父母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當在四十周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
3.沒有孩子。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不受此限。收養繼子女的繼父母不受此限制。華僑也可以收養三代以內同代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或者雖然有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也可以收養健康的孩子。
4.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有正當職業或可靠收入來源的,可以照顧被收養人的生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00條。
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個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子女。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壹千零九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的限制。
第1002條
配偶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當在40周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