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經緯:我是農民。因為206國道經過我村,所以想在公路旁邊開個飯店,但是沒有資金。最近找到壹家農村信用社,想申請壹些貸款。信用杜提出,貸款要有抵押,要有擔保人擔保,或者用財產抵押。我想用我承包的農田做抵押。不知道有沒有可能?餃子制造者鄧程讀者:首先,妳的想法行不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款、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根據該法第三十四條第五款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該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應當同時抵押。”根據上述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除各種承包荒地(並經發包方同意)和鄉鎮企業抵押建築物外。可見,耕地使用權不能用於抵押使用範圍內的其他類型的土地使用權。因此,我建議妳采取其他保障措施。
第二,農村土地流轉可以貸款嗎?
是借款人需要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證,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和流出方同意抵押,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金融機構可以處分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為具有壹定生產規模和可持續生產能力的農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據了解,與其他貸款相比,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個性化材料主要有三項:土地流轉經營權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地上(含地下)附著物的說明資料;用人單位和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借款合同後,需要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利證書後,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此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淳安縣財政還將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進行獎勵。
3.土地使用權證可以抵押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是我國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文件。我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登記的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的樣式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壹規定。證書中的所有數據和數字,如單位名稱、四至範圍、土地數量、位置和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壹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現行土地利用底圖或地籍圖取得。隨著面積和邊界的變化,附圖也應相應變化。\手續\初始土地登記\(1)申請登記。土地使用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2)地籍測量。國土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書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3)所有權審查。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將對土地權屬性質、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宗地面積進行審核。\(4)註冊。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所有證和土地使用證。\(5)頒發土地證。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回執領取土地使用證。\折變更土地登記(過戶)\(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轉讓登記表;繼承房屋並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供經過公證的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祖籍為分戶的,提交分戶協議或戶主申請書,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還需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土地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件原件。\\(2)變更地籍測量。變更必須與原始包裹登記文件相結合。如果宗地發生部分變更,需要實地查看面積和界址點,重繪宗地圖;如果宗地全部變更,邊界未發生變化,可以不進行邊界調查,但應重繪宗地圖。\(3)變更所有權的審計。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4)註冊和證書更新。註銷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變更土地權屬卡。收回和註銷原土地使用證,並填寫和發放新的土地使用證。\(1)申請可折疊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在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憑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2)地籍測量。國土局派人對新設定的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行了地籍調查。\(3)所有權審查。土地登記人員應當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審查。\(4)註冊。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原《土地登記卡》上登記。\(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土地登記回執取得土地他項權利證書。
4.耕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需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