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壹個好的檢察官應該怎麽做?

壹個好的檢察官應該怎麽做?

第壹部分,如何成為壹名優秀的公訴人。

對於壹名優秀公訴人的基本要求,我想大家都知道,其實從事公訴工作的人都應該很清楚壹名優秀公訴人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深厚的法律理論知識、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質、快速的臨場應變能力、較強的敬業精神和責任感。但是有很多方法可以訓練出具備上述綜合素質,各種書籍和網上都有介紹。可以結合自己的基本情況去尋找。我結合自身情況就如何具備壹名優秀公訴人的基本素質談談我的看法。

第壹,妳必須喜歡這個行業,並且樂在其中。我覺得只要妳願意從事這個行業,妳有50%的機會成為壹名優秀的檢察官。有的年輕同誌應該說,我們都喜歡公訴這個職業!我想說的是,我不僅喜歡,而且樂在其中,就是樂在做這份工作。其實按照約定俗成的套路,我應該先把學習作為成為壹名優秀檢察官的首要條件,但是我沒有先說。我個人感覺被動學習沒有什麽收獲,非常困難。如果妳覺得從事公訴行業是壹件樂事,就像我們玩電腦遊戲壹樣,就像有些人玩“偷菜”“鬥地主”壹樣,學習和工作都不難!道理是壹樣的。只要妳把從事這個行業當成樂趣,妳就會覺得學習業務知識、辦案、分析案件、出庭是壹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千萬不要把公訴當成壹件難過或者困難的事情,不要帶著功利色彩學習工作,很累的。剛進檢察院的前十幾年,真的有公訴這麽有意思的想法。那時候案少人多,辦案機會少。不像現在,什麽都做不了。起初,我是壹名辦事員,配合趙建處理案件。趙建給了我壹份案卷,我心裏感到非常激動。我非常認真地處理了每壹個案件。趙檢查了壹下,我還可以,以後會有更多的機會鍛煉。她為我處理了許多案件。我記得中國十大公訴人鄒開宏說過“好的公訴人是饋案件的”。沒有老壹輩檢察官的大力培養,就沒有新壹代檢察官的快速成長。後來成熟了,處理的案子多了。我心裏壹直有這個想法。我喜歡別人不理解的案例。我回去學習研究別人太累太亂處理不了的案子。我希望我能應付他們。我不想炫耀,但我想研究壹下。有些問題就像剝繭繅絲,我壹層壹層的去理解,最終解決問題,我很激動。

我覺得孔子說的很有道理:“知者不如善者,善者不如樂者”。當妳喜歡當場做某事時,妳壹定會成功。所以我說,如果妳以公訴為樂,妳就有壹半的機會成為壹名優秀的檢察官。

第二是學習。如果妳不喜歡學習,妳幾乎100%不可能成為壹名優秀的檢察官。有了才華,妳可能成為壹個能從事公訴的人,或者,標準降低,基本能勝任檢察官,但妳永遠成不了壹個優秀的檢察官。在公訴這壹行,我們非常註重積少成多。當妳的見識達到壹定程度,妳就會保持冷靜,居高臨下。為什麽我們壹出庭就對壹些辯護人了如指掌?當我們聽到他是後衛的時候,我們的心基本上就放下了,因為妳知道這個後衛水平不行,“容易忽悠”。有些辯護者,妳壹聽就有點緊張,因為他們是高層,他們怕妳回答不了他們說的問題,或者他們絕對能指出妳的弱點,指出妳的“命門”。如果妳想總是指指點點別人的“命運”,除了多學習,沒有別的辦法。

同事心裏會想,我們都懂學習,尤其是年輕同事,不僅要問,學什麽?怎麽學?現在,我說說我自己的感受,僅供大家參考。為什麽說只是供妳參考?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基本素質和基本功都不壹樣,關鍵是要根據自己的基本條件和情況找到適合自己的道路。

在我看來,公訴業務的學習應該有以下幾個過程。

第壹,基礎知識要紮實。

我們的公訴基礎知識是什麽?“兩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我不贊成背法,要懂法,融會貫通。雖然基礎知識是兩種方法,但不限於兩種方法。刑法司法解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別是最高法刑事訴訟解釋、最高檢刑事訴訟規則等。壹定要多讀,多理解,多閱讀。

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學習刑事訴訟法就是通讀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有的同誌覺得刑事訴訟基本知識很簡單,就是壹個法律,幾個規則,對研究不像刑法那麽感興趣。事實上,就刑事訴訟基本法規而言,有很多內容需要我們去深入理解和透徹理解。我舉個例子:壹個非常優秀的公訴人出庭時犯了壹個錯誤。法庭上的證據發生了變化,需要補充調查。公訴人要求法庭休庭。當時法官也很好。他沒有回答公訴人提出的問題,繼續審判。公訴人多次要求法官休庭,法官表示,“公訴人無權休庭補充偵查,庭審中是否休庭是審判長的職權。”那麽,檢察官應該怎麽說呢?應該是要求法庭推遲審判。妳可以仔細看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則,規定只有“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人認為有必要變更、補充或者撤回起訴的,應當請求休庭”。其他案件,需要補充偵查等事項的,應當建議或者要求法院延期審理。當然我說的是別的,壹般沒那麽嚴格。我的意思是我們必須了解所有的程序和條款。特別是開觀察庭的話,用詞壹定要規範。

那麽,如何學習刑法基礎知識呢?我覺得應該先找壹本比較好的高校刑法教材。通過我和幾個法學畢業生的接觸,感覺即使是以前在大學學過刑法的人,也不壹定對刑法教材有很深的學習和研究,經常應付考試。我建議不管妳在大學學過刑法還是沒學法律,都要好好學習課本。不要壹下子盯著名著和理論,因為有些名人經常闡述自己的觀點,有些人甚至會做出壹些標新立異的事情。教科書的內容壹般都比較籠統,也是最基礎的。尤其是總論部分,壹定要多看幾遍。在日常辦案中,我們很少會遇到比較偏頗的刑法理論,基本都是刑法的基礎理論和知識。在我看來,了解這些基本理論,完全可以滿足公訴的需要。那天,我並不反對讀壹些更深入的理論和著作。我不同意急於求成,而是要穩紮穩打。當我們有了紮實的理論基礎後,還是需要多學習這些理論和著作,否則很難提高自己的理論素養。

第二,學習案例分析。

有了壹定的刑法理論基礎,就要多讀案例。其實我覺得閱讀案例分析材料有壹個叠代的過程。最初從事公訴案件分析的人員很可能有這樣的警察,他們中的許多人對案件分析的內容理解不深。記住這種情況是如此定性往往是刻板的。當妳多了解壹些刑法理論,多讀壹些理論書籍,再回頭看前面的案例分析,妳會對為什麽這麽定性有更深的理解,甚至會有自己的看法。我不知道妳開始從事公訴的時候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階段。妳總覺得我們國家的法律,尤其是司法解釋不詳細。有些問題不清楚的時候,總是抱怨沒有詳細的司法解釋。事實上,法律不可能規定壹切,尤其是我國的法律是成文法,只規定了壹般情況。“法有限,情無窮。”只有對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每個案例不可能完全壹樣,總要有差異。這就要求我們在看案件分析資料的時候,要掌握案件的基本特征,然後在以後遇到這類案件的時候,才能根據案件的基本構成準確地找出案件的性質。我覺得案例分析書《刑事審判參考》比較好。這本雜誌非常接近司法實踐。理論不是很深奧,不像有些法律學者寫的,很適合從事刑事檢察工作的人閱讀。

第三,經常看壹些司法理念和司法理論的前沿資料。

作為檢察官或者公訴人,必須接受先進的司法理念。在我看來,壹個好的公訴人不僅僅要辦好壹個案件,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壹些先進的、正確的司法理念落實到司法實踐中,也就是落實到每壹個案件中,從而更加準確地指導司法實踐。不同的司法理念會導致不同的辦案態度和方式。比如對於我們公訴工作的定位,有同事把公訴工作定位為對犯罪的起訴。這種思想導向會讓妳的作品以指控犯罪的成功與否為唯壹標準。甚至,有些時候,原來的定罪很牽強,妳心裏會覺得我壹定要定這個,給別人找個罪名。使公訴職能成為完整的起訴職能,拋開檢察官的客觀義務。

通過學習壹些司法理念和原則,從內心樹立謙虛、客觀、公正、文明、良性的司法理念。司法理念的提升對個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會給妳的工作、對當事人的辦案態度、辦案走向,甚至出庭的風格、對待法官和辯護人的看法帶來壹系列的變化。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老壹輩的公訴人、辯護人受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把出庭當作“打架”案件,以吵架為輔。恨不得碾壓對方,經常在法庭審判中攻擊對方,甚至是人身攻擊,並以此為榮。近年來,檢察官的出庭風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多辯護人都表示,近年來檢察官的素質有所提高。我個人認為這不僅意味著我們的公訴人的法律知識得到了提高和鞏固,更重要的是公訴人在法庭上的定位更加準確,觀念更加與時俱進,更能體現國家公訴人的素質和作風。

另外,我想說的是我自己的看法。我們檢察官在法庭上除了指控犯罪、宣示法治還有什麽任務?實事求是地說,我覺得出庭不僅僅是對妳指控的事實、證據、定性,壹個根本的任務是答疑解惑,打消法官的定罪疑慮。我們出庭的基本要求是勝訴,但往往法官對妳的定罪和證據的使用有懷疑。他覺得自己無法實現內心的確認,形成心證。我們檢察官應該打消法官的疑慮,讓他認同妳的觀點,然後自然就定罪了。千萬不要以說服辯護人、被告人為出發點。必須記住,無論是法庭還是辯論,對手都說服不了。總是試圖說服對手,糾纏太多,往往得不到好結果。

第三,要體現檢察官和平、寬容、文明的司法理念。2006年,我在壹起法官受賄案中出庭,其中壹份筆錄反映了被告人和他的情婦壹起去行賄人家吃飯的情節。因為當時被告人家屬來了,被告人年紀也大了,所以我沒有把關於小三的片段念出來。庭審結束後,辯護人給我打電話說,被告說非常感謝,在家人面前保全了自己的面子。不然他這麽大年紀怎麽面對家人?還有同事說他不認罪。妳為什麽不讀出來,打擊他的囂張氣焰?我不這麽認為。與事實和罪名無關,有損被告人人格。我們應該盡量不去做。此外,即使在自偵案件中,也經常要求被告人的妻子、兒子、父母等直系親屬作證,以固定犯罪事實,如滿文軍指證其妻李吸毒、貪汙賄賂、包庇、包庇案件等。我覺得雖然在固定案件中起到了無與倫比的作用,但也是殘酷的。誰該在法律和家庭面前再退壹步?所有這些都有待討論。前幾天辦理了壹起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包庇案件。老公盜竊後逃亡壹年,回家了。公安機關問妻子,丈夫是不是要回家。妻子怕丈夫被抓,就說不回家。公安機關以“向公安機關出具虛假證明,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之地”對其妻子提起公訴。這怎麽能構成包庇罪?這就涉及到壹些司法理念和原則,比如“親屬互相隱瞞”、“親屬不作證”或者“親屬免於作證”。其實我們古代和其他國家都有這樣的司法原則。但壹些辦案機關或人員往往以國家、社會或部門利益為名,以犧牲這個社會最穩定、最親密、最基本的家庭倫理為代價來辦案、打擊犯罪。我不太贊同他們。家庭成員,社會最基本的穩定細胞,竟然互相指責,互相揭發,充滿了危險!而我們的司法機關,在枕邊,在飯桌上,在閨房裏,在父子之間,在妻子之間,都是用文字來指控罪行的。司法機關在查辦案件、打擊腐敗方面是否真的表現出了力度和實力?法律是不是有點鋪天蓋地?法律真的不人道嗎?應該建立什麽樣的法律價值觀?當家庭不能成為壹個人安全避風的港灣,夫妻、父子不能互相依靠,互相信任,這個社會還會和諧嗎?這些都等著我們在以後的司法實踐中去實踐。我個人認為,不斷提高司法理念,對於壹個法律工作者的全面發展是非常有益的。

以上,我就簡單說說學習相關的問題。關於學什麽,怎麽學,個人有自己的方式方法。在我看來,最重要的是基礎紮實,基礎薄弱,地動山搖。

接下來我就說說年輕人如何在實踐中提升自己。

青年同誌要敢於在司法實踐中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如何培養成為壹名優秀的檢察官?在司法實踐中敢於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有些年輕人在實踐中不敢發表意見,怕錯,怕不同意領導的意見。我想對青年同誌說,不要怕犯錯誤,要敢於發表意見,不要怕和領導意見不壹致。但是妳必須抓住妳的論點,解釋清楚妳的觀點的依據是什麽。不要拍腦門,直接說出妳的想法。否則,當妳的意見被拒絕時,會影響妳的自信心,給前任留下不成熟的印象。其實意見不合是很正常的現象。搞了壹輩子法學研究的法學家互相“打架”。當我們不同意時,我們害怕什麽?

為什麽我建議年輕人要敢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因為,這是壹個提高自己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的機會。當妳遇到不同意見的時候,妳會更加謹慎的去尋找壹些信息,在這個過程中,妳會學到很多東西。二是也是積累辯論技巧的基礎;更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獨立人格。尤其是在年輕人之間,找壹些案例來表達自己的觀點,互相討論甚至辯論,也是壹種互相提高的方式。

第二,年輕同誌要多辦案。關於多辦案的問題,我想說,第壹,在辦案中要學會思考和總結。辦案不考慮是沒用的。“學而不思則罔”。如果辦案中遇到的問題不去想,不想搞清楚,得過且過,那麽同樣的問題總是無法理解。根據案件的性質,我們必須看壹看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理論。這個盜竊案很簡單。如果只是處理盜竊案而不主動思考問題和查閱壹些資料,那就永遠停留在同壹水平。其實盜竊也有很多問題吧?他們中的壹些人甚至現在也不確定。對非法占有的理解,既遂與未遂的區別,詐騙罪與盜竊罪的司法解釋,相關資料要多通過辦案中遇到的問題去閱讀。

第三,辦案壹定要規範。要養成規範嚴謹的工作作風。在實踐中,尤其是審查報告、起訴書和出庭的工作,必須按照文本和條例的要求進行。從我們目前的工作來看,壹份審查報告,壹份起訴書,基本上或者說差不多能顯示出妳的工作能力水平。有的人的審查報告壹看就沒有重點,流水賬,有的起訴書用詞不規範,事實不準確,不完整。即使有事實,也沒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妳在寫起訴書的時候,壹定要想到妳在指控別人什麽罪名。應當圍繞被指控犯罪的構成要件,尤其是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來寫。當妳養成了嚴謹規範的工作作風,也為妳成為壹名優秀的檢察官積累了堅實的基礎。

接下來,我來說說比賽。我來說說這次培訓吧,因為我在全省第三屆檢察官評選中獲得了十佳稱號。誌強主任也找我談過,我們爭取在2011第四屆公訴人評選中進入前十。下壹屆十佳在在座的年輕人中產生。可以說,十佳檢察官是每個檢察官的夢想。我想告訴妳的事情並不難。只要機會擺在妳面前,妳抓住了,十佳和省優都是妳的。下面,我就根據自己的參賽經歷和大家聊聊。

洗臉用什麽晚霜最好?2008年165438+10月24日至28日,我與本市其他檢察官壹起參加了“遼寧省第三屆十佳檢察官、省級優秀檢察官評選”。本次評選包括辦案初評、論文寫作、公訴實踐、實務答辯和公開辯論。前四項總分在35分以內的,確定為省級優秀公訴人,前20名選手參加公開辯論。公開辯論成績和前四項按百分比綜合計算,前十名為十佳檢察官。從賽後結果來看,前35名選手非常接近,幾乎每個1的分數段都有三到四名選手,前20名的分數差距就更小了。

第壹,註意最初的評價

案件初評是參賽選手提交自己承辦的壹起案件的庭審視頻和卷宗相關材料。初評的分數占前四項的30%,占比很大,可見初評也很重要。初評分數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評委的個人好惡直接影響選手的分數。

參賽選手未來需要準備的是:首先,選擇自己表現最好的試鏡視頻。這就要求以後想參賽的人,要關註自己辦理的每壹個案件,把爭論較多、爭議較大的案件記錄下來,不管是不是在觀摩庭。積累了幾個之後,選擇表現最好的壹個參加比賽。二、庭審視頻確定後,本案相關材料,如審查報告、庭審方案等書面材料,應再次完善,以備比賽使用。

第二,分數小的詞條也不能忽視。

這篇論文寫作的分數比例是前四項的10%,分數比較小。但是比賽之後,哪怕是0.1的分數也是非常關鍵的,會影響到妳能否進入省優。大賽論文根據主辦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基本以公訴實務為主。主辦方會提前向參賽選手透露論文題目。這就需要參賽選手多尋找和收集相關資料,掌握優秀論文的寫作規律,尤其是常見的論點和論據。值得註意的是,參賽時,壹定要圍繞主辦方給出的基本材料寫壹篇論文,不得拋棄主辦方給出的信息,原封不動地提交原論文。論文是根據主辦方給出的相關資料進行總結歸納分析,評分點都在主辦方提供的資料中。這壹次,盡管主辦方給出了基本信息,但還是有很多參賽者按照事先準備的資料寫了論文。因為沒有總結出應得的分,所以基本上拿不到高分。

第三,公訴實踐是成敗的關鍵。

從這次比賽來看,“得道者得天下”。公檢法實踐的表現基本決定了參賽選手能否進入前十和省優。公訴實務的分值占前四項的40%,是分值比例最大的測試項目。即使進入前十名的評選,這個分數也占總分的32%。參賽選手在公訴實踐中得分很參差不齊。最高分70多分,前四名70多分。很多人基本都是30-60分。要知道參賽選手基本都是全省各地區的優秀檢察官,公訴實務的比賽成績相差如此之大是不可想象的。

本次公訴的做法是,要求參賽選手根據主辦方提供的兩份檔案,在7小時內寫出評審報告。從案件本身來說,並不難。壹名犯罪嫌疑人犯了故意殺人罪和受賄罪。但考點很多:從實體法的角度,有斡旋受賄、自首未遂等定罪量刑情節。從程序上看,有案件管轄、事實認定、證據展示、非法證據收集的選擇和糾正等。從賽後主辦方給出的得分點來看,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壹是符合評審報告的格式要求。比如在平時的工作實踐中,我們很少對審查報告中的犯罪事實和證據進行論證和分析。即使是比較疑難復雜的案件,主要精力還是放在庭審準備上,對證據的分析論證是我們的弱項之壹。這次其中壹個考點要求分析論證事實和證據。所以我感覺很多玩家在公訴實踐中失分主要在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論證上,很多玩家基本沒有對事實的分析;有的玩家基本都是羅列卷宗裏的證據,沒有分析證據之間的關系,證據點是什麽;有的只寫出證據能證明什麽,沒有很好的證據組合,使得證據的作用顯得非常單壹;有的結合了證據,卻沒有指出證據點是什麽。

第二,在定罪時不要犯“壹句話”的錯誤。在我們的實踐中,有的人把事實寫得很簡單,就是壹句話概括。比如殺人罪的犯罪事實,有的沒有寫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有的沒有寫殺人動機發生的時間,殺人後的表現掩蓋犯罪,轉移偵查視線等等。歸根結底,不是根據審查認定的事實的幾個要素來概括的。這個分數在評審報告中占三四成,分很多。雖然在競賽中質量是正確的,但如果標準答案中規定的得分點沒有寫出來,是不給分的。

第三,論證犯罪性質時,壹定要抓住評分重點,分析論證重點。所謂重點,就是法律適用的壹些關鍵條件。總的來說,也是平時辦案要強調的定性重點。參賽者應該專註於關鍵點。像這個受賄罪的案例,我認為有幾個關鍵點:第壹,為什麽說犯罪嫌疑人屬於“利用職權的便利條件”;二是謀取的利益是否屬於不正當利益;是否屬於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有些看起來很簡單的事情。如果平時在辦案,基本上可以省去審查的內容。但是考試的時候,不寫就拿不到分。

第四,要全面引用法律條文。壹般來說,參賽選手可以參考重大法律條文,比如定罪量刑條文。但是有些玩家基於自己平時的處理習慣,在平時的復習報告中並不會引用可有可無的條款。比如有的球員沒有引用數罪並罰的條款,按照評分標準是拿不到這壹分的。

五是定罪理由分析或論證不充分。本案中,故意殺人罪的事實非常清楚,非常典型。有些玩家覺得太簡單了,所以這個罪名的論據省略了很多。但是評委打分的時候是按照得分點來打分的。如果書寫簡單或省略,則不會有得分點。在這個簡單的案例中,許多玩家失去了許多應得的分數。

第四,應仔細審查商業辯護。

比賽壹開始,大家都很擔心業務知識的答辯,怕壹些法律條文、司法解釋等問題被選手背下來。但是從比賽來看,這個是最好的答案。題目是刑法題目和刑事訴訟法題目,有6分鐘的準備時間。刑法題目先舉壹個小案例,基本上就是我們在辦案中經常遇到的,案例的知識點也是平時應該掌握的知識點,讓參賽選手說明定性的原因。刑事訴訟法的題目是辦案中經常遇到的程序性問題,這也是我想讓大家加強基礎知識學習的原因。這兩道題對參賽選手來說基本都很容易,這次考試的分數還是蠻高的,占前四項的20%。

商務答辯要做到以下幾點:1表示不要緊張,流暢表達,答辯不流暢會丟分;二、得分點要把握,每道題有三五個得分點,只要把握住,基本都在80分以上;3是復習題。有些選手因為沒有把題試好而丟分。比如壹個行賄案,考點就是如何給行賄人定罪。有的玩家壹緊張,就回答行賄人的性質和原因。再比如有的考點其實是兩個問題,有的選手答壹個。比如問“以下情況撤回起訴是否正確,如何處理?”有的玩家只回答撤訴是不正確的,沒有回答如何處理。比如其中壹個問題是“不屬於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轄”,就要把答案返回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是很多選手只回答回檢察院,沒有回答要轉到其他檢察院。

動詞 (verb的縮寫)參加辯論賽

根據大會組織規定,選手成績前四名排名前20,進入辯論賽。進入前20名的選手已經包含了“省優秀公訴人”的稱號,主要比賽是“全省十佳公訴人”。其實在辯論之前,所有參賽選手的分數都沒有公布,大概是怕辯論受到影響。但是每個選手都想盡辦法知道自己的分數和前四的排名,知道自己如果排名倒數三,基本沒有希望進入前十。我的情況正好相反。壹個偶然的機會,我知道我前四項的成績好像是81左右,不是排名第三就是第四,只有四個人達到了80分以上。辯論分數占總分的20%,即辯論中的總分只有1分。當時我的情況是,只要辯論賽距離前十名選手不是10分,基本可以保住前十,也就是進入全省前十。在參賽前,我對自己能進前35名,拿個省優的位置很滿意。所以,首先,我過早的放松了自己。

其次,我們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因為對自己太放松了,所以在辯論前準備不足。壹是沒有完全了解案情,要利用對我有利的情節。比如我這個案例中的“A讓司機陳某簽合同但自己沒有簽”,結合履行合同後的表現,應該在辯論中充分運用,但他在辯論中沒有提出來。第二,要把該說的都寫在辯論稿裏。從現在開始,現成的言論不占優勢。本來總結案件事實很簡單,但是在緊張的狀態下,就忘記了。導致演講被打斷或者妳現在就要考慮。第三,沒有足夠的應急計劃。當時考慮到只有10分鐘的發言時間,我匆忙準備了自己的答辯發言和總結發言,只準備了壹些我預計到自由辯論發言時間的材料。沒想到比賽的時候沒有控制好語速,沒有控制好說話的時間。在整個辯論中,不是時間不夠,而是時間過剩。要知道充分利用時間也是評分的壹部分。不管妳說話是否流利,如何思考,如何闡述觀點,只掌握時間都會丟分。

第三,沒有辯論經驗,把辯論賽的定位錯誤地等同於庭審辯論。只有參加了比賽,才能知道辯論賽的辯論和庭審的辯論有著本質的不同。在平時的法庭辯論中,無論多麽激烈,我們都有思考、反應和反駁的機會。辯論中,完全沒有反應時間,雙方選手都是在緊張的狀態下,用非常緊張的時間發言。基本不可能像庭審壹樣抓住對方的漏洞進行反擊。尤其是我上臺的時候,不知道自己還沒準備好。當我緊張的時候,我什麽都忘記了。最緊張的時候,我連對方說了什麽都不知道,所以沒有反駁對方的機會。所以,在參加辯論的時候,壹定要多寫辯論的內容,即使沒有用,也是沒有的。

第四,我在辯論中沒有很好地配合對手。在辯論中,控辯雙方不是競爭對手,而是處於互相幫助的角色。因為前十不是在兩個人之間選,而是按照總分來選,所以只要妳配合好,控辯雙方都會得高分。壹些有經驗的選手會在辯論前與對手真誠交流,告訴對方自己的觀點、問題和答案,從而達到雙贏。而且我們隊員之間沒有默契,只是簡單的電話交流。甚至不知道對方答辯的基本內容,問什麽問題。現在來看,如果配合不好,隱藏自己的觀點,很可能在辯論中兩敗俱傷。

  • 上一篇:優秀銀行員工示範演講
  • 下一篇:有趣的同壹律和矛盾律,排中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