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物流企業法律風險的類型
物流企業的法律風險可以分為內部法律風險和外部法律風險。內部法律風險壹般是由於管理措施不當、法律關系處理不當等內部原因產生的非經營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公司治理風險和勞動爭議。外部法律風險是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或作為客戶的物流企業與物流業務中其他企業之間的法律風險。因為物流行為涉及包裝、裝卸、運輸、倉儲、加工配送、交接、代理、保險等多個環節。,主體眾多,社會關系復雜。壹個細節安排不當,就可能埋下法律風險的隱患。因此,物流企業外部法律風險往往比內部法律風險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危害性。外部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類:
1.商業合同風險。物流企業的對外業務關系都是通過合同建立的。合同條款起草的錯誤,合同條款含義表達的模糊,合同責任分配的不明確,以及在商業壓力下接受壹些大客戶苛刻的條款,都會使自己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壹旦產生糾紛,後果可想而知。比如,在運輸合同中,物流企業無論是作為承運人還是托運人,都應明確約定由哪壹方負責貨物的包裝,逐項列出包裝方式和搬運、堆放的具體要求,避免不寫或籠統地寫“普通包裝”、“壹般包裝”、“習慣包裝”等字樣,否則可能會因條款不清而造成損失。
2.合作風險。物流企業的合作風險可能體現在物流業務的合作上。例如,當物流企業通過合同將物流業務的全部或部分委托給第三方物流分包商時,當客戶遭受損失時,無論是物流企業的過錯還是分包商的過錯,物流企業都要先承擔對外賠償責任,然後再向責任分包商追償。但由於物流企業與客戶和分包商簽訂的背對背合同,適用的法律可能不同,使得物流企業往往無法獲得全部賠償。另壹種合作是物流企業與信息系統提供商的合作,因為很多現代物流服務合同都明確規定物流企業要及時、準確、不間斷地向客戶提供貨物信息。物流企業使用信息技術時,因信息系統故障或侵犯客戶商業秘密而產生的法律責任應在合作合同中明確劃分。
3.欺詐風險。物流企業處於市場經濟運行的流通環節,服務對象多種多樣,合同履行環節多種多樣,使得物流企業在服務過程中風險高,容易被欺詐或惡意違約所拖累,從而引發法律風險。例如,物流企業在接收客戶交付或寄存的貨物時,未對貨物存在的瑕疵進行檢查且客戶故意不申報,往往因無法告知交付時瑕疵出現的時間和原因而承擔賠償責任。又如,壹個物流企業如果要委托其他物流企業完成物流服務行為,也可能因合作夥伴的欺詐而造成自己對客戶的違約,產生法律風險。
4.不可抗力和意外風險。這種法律風險包括天災人禍,不可預測,但會給物流企業帶來損失。比如貨物在運輸途中不太容易被控制,存在被盜、擠壓、下雨、車禍、堵車等不可預知的風險。貨物的儲存也存在許多潛在的風險,如盜竊、工傷、蟲咬、火災等。
5.物流保險風險。保險是物流企業風險防範的底線,但物流保險也有風險。保險合同無效,發生保險事故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如果物流企業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沒有註意到保險公司附加的不合理條款,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要求免責,物流企業的損失往往無法得到賠償;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應當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按照保險合同和保險公司的規定辦理查勘、拍照、核損、取證等工作,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交和補充相關理賠材料。如果手續不全,證據不足,保險公司只有拒賠,事後無法補辦,才能承擔損失。
二,物流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
(壹)物流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的法律制度無疑是降低物流企業風險的保障。但是,我國沒有專門針對物流行業的法律,目前規範物流行為的法律條文主要散見於涉及物流各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以及各種技術規範中。這些規定過於分散,缺乏系統性,且涉及交通、鐵路、航空、商業等多個部門。,而且碎片化嚴重。由於各部門協調溝通不夠,法律法規存在“打架”現象。比如鐵路和海運適用的集裝箱標準就不壹樣。這種情況讓司法機關無所適從。以物流糾紛為例。有的法院根據合同法判決,有的法院根據運輸條例判決。相似的案例有不同的結果。而且那些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規多是由國務院、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頒布的條例、辦法、規定、通知等,法律效力較弱,在技術上普遍缺乏對物流實踐的具體指導和調整作用。大多只能作為司法審判的參考依據,不利於調整物流主體之間的關系,缺乏對物流主體行為的約束功能。到目前為止,我國對於物流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和物流人員的資質都沒有法律可循。缺乏統壹的物流法律法規,不利於我國物流業形成行業優勢。
(二)物流企業缺乏風險防範意識
物流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行業特征,具有很大的隱蔽性和發展性。物流企業如果沒有壹定的法律風險意識,壹不小心就可能丟了性命。比如物流企業往往會把壹些貨物轉給其他公司或個體司機進行運輸。這時候就要考慮他們在履行合同時的風險承受能力。由於運輸合同主體信用不足,導致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甚至欺詐現象時有發生。物流企業在運輸合同履行過程中未能及時驗貨、交接、接收和接受托運人的特別指示的情況也非常普遍。
三,物流企業規避法律風險的措施
(壹)樹立科學的法律意識,積極防範法律風險。
物流企業要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收集和了解物流行業涉及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物流業務,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企業內部建立法制教育制度,創造條件為其員工提供相應的法律知識培訓,宣講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讓員工了解物流行業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樹立權利義務和風險意識,依法辦事。有條件的可以聘請專業律師為物流企業在資信調查、合同審查、風險預警、訴訟策略等方面提供全面可行的制度和建議,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
(二)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內部控制機制。
法律風險的存在給物流企業的經營管理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物流企業壹定要理性看待。雖然法律風險不可能降到零,但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將法律風險的發生或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比如,壹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自我管理內控機制,規範操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制,將風險管理貫穿於物流作業活動的每壹個環節,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避免和減少物流作業的風險損失。另壹方面,要對風險事件的發生做好充分準備,提前預測各種風險的損失程度,制定應對風險的措施和流程,建立應急響應領導小組,以便在風險事件發生後及時應對。
(三)加強合同管理,防範外部法律風險。
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或者物流企業與合作夥伴之間的法律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的,其經濟利益的實現也需要通過合同來實現和保障。物流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標準服務合同的,應當註意標準合同的起草和修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對格式合同的解釋發生爭議時,應當作出不利於格式合同提供者的解釋。可見,物流企業在擬定格式合同時要謹慎,要根據不同客戶和業務的發展不斷修改。科學規範的格式合同可以使物流企業在糾紛中處於有利地位,從而達到防範法律風險的目的。
物流企業的工作人員必須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識,嚴格依法辦事,這是防範物流企業外部法律風險的前提。開展物流業務,首先要做好項目的前期研究和論證,特別是市場調研和法律論證,確保項目在經濟上和法律上是可行的;其次,在決策前,要審查客戶或合作夥伴的信用狀況,多方面了解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從源頭上防範欺詐和惡意違約風險;第三,在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所有可能的風險,與客戶簽訂明確合理的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分擔、降低或規避風險;第四,要安排專人跟蹤監督後勤服務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加強合同履行的程序控制,及時反映和解決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防範法律風險。
(四)完善保險制度,解決物流企業風險責任問題。
物流服務是壹種有風險的行為,尤其是在高速運輸和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的儲運中。保險是防範物流合同風險和侵權風險的有效機制,物流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來轉嫁風險。其中,第三方物流服務責任險是針對第三方物流的興起而開發的,其保障範圍包括被保險人在經營物流業務過程中依法應當賠償的物流貨物損失,以及物流企業對客戶交付的物流貨物安全儲存、運輸和配送處理的責任風險,為物流企業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此外,根據自身風險情況,物流企業還可以附加盜竊責任險、無法送達責任險、冷藏貨物責任險、錯運損失險、配送加工包裝責任險,最大限度降低物流侵權風險。然而,我國關於物流保險的法律亟待完善。
總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法律風險管理逐漸成為影響物流企業成敗的重要因素。企業家要意識到經營活動會有風險,但風險是可以事前預防和控制的。通過分析物流活動中的各種法律風險,可以恰當地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避免糾紛和爭議,維護自身利益。
歡迎來到長風。獲取最新的物流信息。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