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玉林大學,英文名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學院是壹所以工科為主,工、管、文、理、農、法協調發展的省屬本科院校。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923年的陜西省第四師範學校。目前是國家轉型發展試點院校、國家傑出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院校、中國產學研校企合作創新聯盟單位、陜西省能源化工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2018年,學校被教育部確定為新增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被陜西省確定為壹流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榆林學院是省屬公辦本科高等學校。學校的國家標準代碼是11395。政法學院、能源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等15個學院,本科專業55個,專科專業1個。面向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220人。有玉林校區和綏德師範校區兩個校區,玉林科創新城校區正在建設中。
第四條學校主管部門為陜西省教育廳,辦學性質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普通高校學生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考核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玉林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榆林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玉林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審查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主任為校長,副主任為主管招生的副校長,成員包括教務處、督導室、教工部、綏德師範校區管委會、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陜西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機構的政策要求,不斷促進區域和城市招生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數量和質量、各專業社會人才需求等因素,按省、按專業確定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九條2020年,我校將面向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新疆、陜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十條2020年,小學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面向陜西省範圍內在榆林市各縣(市區)就業的本科層次公費師範生進行招生。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學費,低保戶、貧困戶子女免住宿費、實習培訓費。招生計劃設置為提前批次,高考總成績達到陜西省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且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可報考。被錄取後,考生須與學校、玉林市教育局簽訂《玉林市公辦本科師範生委托培養協議書》,畢業後由各縣(市區)按計劃安排就業。
第十壹條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我校制定了調劑各地統考網上生源不平衡的預約計劃。普通本科預留計劃數在1%以內,藝術類計劃在15%以內。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專業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大、生源好的專業,可以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於社會需求小、報考學生少的專業,學校可以調整招生計劃,采取減少招生、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招生監督(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負責”的原則,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組織下進行。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政策規定,確定招生比例。
第十五條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平等對待往屆學生和新生。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請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我們學校沒有額外的限制。對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沒有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專業分配原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各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順序錄取。不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的,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考生專業誌願全部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缺檔的其他專業;否則會被排出。
第十七條對於開設選修科目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某些專業招生人數不足的,參照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其他科目考生也可按本人意願錄取。
第十八條體育、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承認生源所在省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錄取原則是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控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省級招生機構有特殊規定的,也執行省級招生機構的特殊規定。
第十九條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的錄取原則與普通理工科專業相同。
第二十條學校認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於加分或降分的有關規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後的分數進行招生。
第二十壹條報考高職院校單招本科的考生,必須參加陜西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專業技能考核並考核合格,根據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相同的,則按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學校原則上不限制考生的外語水平。大壹新生入學後,所有專業的外語課程中都開設了“大學英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費用
第二十三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註冊手續。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持相關證明向我校教務處請假後方可報到,經同意後可延期報到。未請假、逾期請假或未辦理保留學籍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新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壹律取消招聘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壹經發現,壹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五條學校學費標準嚴格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收費標準和規定,本科文史類3500元/年;理工科、外語、體育4500元/年;藝術類7000元/年;文理科均招收專業執行本科文史類收費標準;高職學前教育5500元/年;住宿費根據設備不同分為1000元/人學年、900元/人學年、800元/人學年、650元/人學年(玉林校區);800元/人學年(綏德師範校區)(註:2020年實際學費按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核定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儉學、社會救助、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形式的獎勵扶助制度。在新生入學註冊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者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榆林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於玉林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和全日制專科招生,由玉林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聯系信息
榆林校區地址: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崇文路51號
郵政編碼:719000
電話:0912-3896517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index.jsp
綏德師範校區地址:陜西省綏德縣明州鎮鎮平北街150號
郵政編碼:718000
電話:0912-565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