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由公司擔保的,個人負有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公司應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分析
如果個人是借款人,公司為個人的借款提供擔保,那麽個人與出借人之間就建立了借款的法律關系,公司與出借人之間就建立了擔保關系。個人作為借款人需要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公司作為擔保人需要向貸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因此個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首先,如果保證人、債務人、債權人在簽訂合同之初就明確約定了相應的責任,那麽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來處理。因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債務還是民事的,主要基於民事協商。所以,如果雙方壹開始就約定了明確的責任劃分,那麽還是以三方當初的約定為準。另壹種特殊情況,即雙方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也就是說借款協議只寫明雙方為保證人,但沒有明確寫明具體的保證責任金額。那麽,此時就按照“連帶責任”處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此時,保證人和債務人將被視為同壹受益人。最後是壹般保證責任,將保證人劃分為真正的“中立保證人”身份。這就需要合同事先約定保證人承擔壹般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形式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壹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前,有權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債務人下落不明、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二)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的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不能履行債務的;(4)擔保人書面放棄本條款規定的權利。
公司給員工做擔保違法嗎?
大家好,我是老徐,壹個苦苦掙紮的金融打工者。請關註我,與我探討財務問題!
公司為員工擔保並不違法。只要公司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基礎上做出擔保決議,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根據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對於壹些符合條件的客戶,金融機構會直接給予客戶信用貸款。如果用戶還款能力出現壹定問題,金融機構會要求客戶尋找有擔保能力的擔保人,為信用貸款做擔保。擔保人的介入主要是為了保證信用貸款的安全。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具備擔保能力,主要體現在保證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其中保證人的信用狀況是首要前提,保證人的良好信用是金融機構認可其擔保能力的首要條件。如果擔保人的信用狀況不是很好,那麽金融機構是不會同意擔保人參與擔保的。其次,擔保人的還款能力。保證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能給金融機構帶來安全感。擔保人壹般應提供流水、收入證明等證明其擔保能力的材料。只有滿足金融機構的要求,才能為客戶提供擔保。
妳這個案例,員工貸款,公司為員工貸款提供擔保。這個完全沒問題,只要貸款的錢是員工自己用的,就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員工的貸款用於公司運營,那麽公司會對員工的貸款進行擔保,那麽就會出現問題,資金的適當使用者會對自己進行擔保。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這個貸款是有風險的。壹旦企業的經營出現問題,就會使貸款無法收回。
壹般來說,員工貸款由公司擔保的可能性不大,也不需要公司為員工貸款承擔責任。
等公司擴大了,老板讓我給他貸款,他做我的擔保人。我應該同意嗎?
哈哈,有這麽狡猾的老板!答案是永遠不要說是。我見過很多這樣的老板,判過很多這樣的員工。這種貸款真的很傷害員工。
老板讓妳給他貸款,就是不能再借了!
老板為什麽不自己借錢?他比妳當老板的信用差嗎?他不怕錢被妳吞了嗎?妳想想就知道不對勁了。那他為什麽找妳貸款而不是自己去銀行貸款?答案只有壹個,就是他借了很多錢,已經到上限了,現在銀行已經不給他貸款了。
換句話說,作為風控機制完善的銀行,是不敢給他貸款的,他找妳貸款。妳沒有任何風險控制能力。借給他貸款不是肉包子嗎?
老板給妳擔保也沒用。
根據上面的分析,既然老板已經借了很多錢,他的還款能力已經很差了,否則他不會找妳貸款,而不是找銀行貸款。他無法向妳提供保證。所謂的擔保,不過是個騙局。要成為壹個合格的保證人,首要條件是他有良好的資信,而良好的資信的前提是他有很多負責任的財產,在債務發生時足以清償。妳的老板顯然不符合壹個信用良好的擔保人的要求。建議謹慎。
如果妳答應老板貸款,妳的命運就註定了。
如果妳不是股東,公司的擴張與妳無關,所以妳借錢給老板,他在發展中就沒有妳的份額。但是妳的風險很大。就算他答應妳高利息,也要記住本金是有承諾高利息的,那就是竹籃打水壹場空。這是壹個沒有利潤,只有風險的生意。如果妳的老板不能還妳錢,妳只能還錢給銀行。而作為員工,妳拿回了什麽?妳自己的房子?存款?汽車?
可想而知,妳很可能背負著壹筆巨大的債務,這筆債務妳將永遠無法還清,最終妳將與妳的妻子分離。
對於員工貸款公司作為擔保的介紹就到此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