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員工患心理疾病怎麽處理?

員工患心理疾病怎麽處理?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搞笑,但是壹旦在HR遇到,估計就笑不出來了。首先從法律政策角度闡述:1。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有精神疾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新錄用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患有精神疾病,並經相關機構確認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幹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2。試用期結束後,如果發現員工有精神疾病,可以根據其情況給予醫療期。醫療期滿後,再進行鑒定。如果是1-4級,那妳單位就要養他壹輩子了。如果是5級到10級,醫療期滿後仍不能上崗的,可以賠償後解除勞動關系。其實HR在處理這類問題時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妥善解決。還是老辦法,比如1。如果員工有心理疾病,老板不敢用這個人,作為HR我該怎麽辦?首先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和公司管理規定,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和員工所在部門、工會壹起研究對策(妳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第三,向老板匯報,批準後實施。最後,執行。處理這類問題時,最好與對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對方家屬或監護人在場)。關鍵是“錢”字,對方也是在爭取利益最大化。談判的時候有壹些技巧:a、給對方多少賠償壹定要有理有據,這是法律要求的,也是公司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的,壹定要說清楚。同時要向對方明確,公司是在充分考慮員工情況下做出的決定。如果員工還是無理取鬧,那麽在勞動仲裁中員工可能只能拿到法律應得的那部分,另壹部分大家都撕破臉皮也就沒了。b、給對方時間思考,但不要太久。c、充分考慮和理解對方的處境,也要讓對方理解公司的難處。d、談判的時候找專門的接待室,不要單獨接待,找它的部門負責人和工會代表,這樣談判就崩了,有些人緩和下來有心理疾病,妳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了。另外,隨時給門口的保安和袖手旁觀打電話。接待室最好有攝像頭。如果沒有條件,自己準備錄音筆(買個好點的,不要擔心錢)。最不濟,至少妳的手機現在可以錄音了。這些是準備提醒妳,要有隨時取證的意識。和妳在壹起的人是證人,錄像和錄音是物證。e,不要害怕對方的威脅。2.在談判過程中,我誘導對方有心理疾病或者對方裝瘋賣傻無理取鬧怎麽辦?a .談判前做好準備,以上D項準備好了。b .談判過程中,如果對方出現精神病發作,公司人員應迅速撤離,保安人員應視情況進去控制現場並報警。如果對方家屬故意讓精神病患者鬧事,應立即報警,並保留追究其監護不力的相關責任。如果對方故意裝瘋並鬧事,則威脅其立即停止行為,否則將報警並強制將其送至精神病機構。時間長了,不是心理疾病也會變成心理疾病。3.協商不成怎麽辦?處理這類問題有幾個關鍵,把握住。即使談判失敗,主動權還是在公司手裏。a .醫療期內提前申請鑒定,並將鑒定通知書發給員工監護人。通知應註明員工不配合考核或因個人原因未能考核應承擔的責任和後果。下發通知時註意證據收集。b、準備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寫的是員工因醫療期屆滿仍不能上崗,所以根據法律規定(具體法律太長),從某日起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員工(正常情況下)或其監護人在壹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屆時,在辦完手續後,公司會在某壹天將所有賠償連同代通知金壹並支付。這個通知是在面對面談判時給對方的。妳要先讀給對方聽,最好讓它簽收。即使對方拒絕簽收,妳仍然可以證明對方已經收到。以上關鍵問題做完後,妳就放松了。如果對方不做鑒定,醫療期內妳不用支付他相應的賠償。妳已經告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和支付賠償金的方式,可以停發他的工資和保險。(記住,終止後必須停止支付和保險)。如果他沒有完成手續,他將得到補償。妳還沒有法律風險。4.員工或家屬不斷來公司鬧事怎麽辦?取消員工的門禁權限,拒絕其及家屬進入公司。如有滋事,違反治安法規,報警處理,造成損失的,酌情追究其監護人責任。(通常要處理好和政府的關系。) 5.如果員工或其家人對HR或公司其他員工造成安全威脅,該怎麽辦?精神病患者殺人是不負責任的。挺嚇人的。a .員工在談判期間應與其監護人在壹起,否則拒絕談判。談判只在公司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其他時間和地點禁止與之接觸。b、不要單獨處理這件事,以公司的名義,不要讓它認為妳是針對他的。c、不要激化矛盾,其實說白了就是錢的問題,錢妳不拿。d、總是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讓他覺得妳是在幫他。f、利用自己有限的職權,需要上級單位(不是上級)進行推諉。g,但對方惡意搬弄是非,保安控制不住,立即報警,並強行將其送進精神病院。(費用可以由公司先墊付,再依法追償。關鍵是妳得給警察看對方監護不力,員工有異常精神行為危及公眾安全。)如果妳做不到這壹點,變得非常僵硬,我建議妳向領導申請,找別人處理。妳的未來還很長,沒必要把命押在上面。最後,如果員工真的患有精神疾病,其實很可憐。如果壹定要解約,不如多給點錢作為慈善來體驗新博客。
  • 上一篇:幼兒園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範文(兩篇)
  • 下一篇:在中國讀MBA有什麽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