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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園文物流失及流失國寶回歸困境研究成果

轉眼間,我們所學的題目就完成了。回想當初,我在興奮中選擇了自己喜歡的課題,找了導師,做了演示,開始了自己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就像壹只展翅欲飛的小鳥,渴望在藍天下翺翔。壹切都過得太快,來不及回憶。

通過1年的研究,我們發現了如此驚人的數據!

1.但我向家望去,暮色漸深,江波上彌漫著壹層悲愴的薄霧——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圓明園文物之旅。

據中國文物學會統計,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文物流失到歐美、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654.38+000多萬件,其中國家壹、二級文物654.38+000多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是另壹個數字:47個國家的200多個博物館裏有654.38+0.64萬件中國文物,而民間收藏的中國文物數量是藏品的654.38+00倍,約654.38+0.7萬件。這些“海外藏文物”幾乎涵蓋了所有種類的文物,包括書法、繪畫、瓷器、陶器、雕塑、銅像等珍品。這些曾經代表中華民族輝煌的珍貴文物,壹直是人們關註的焦點。

自1860以來,圓明園文物在“火燒圓明園”中被燒毀,並通過各種渠道不斷流失。粗略統計,約有654.38+0.5萬件,大部分流失海外,尤其是英法等歐洲國家,存放在各種博物館和其他收藏機構。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壹是外國侵略中國時掠奪的,占絕大多數;第二,從19世紀中後期開始,壹些西方國家以考察的名義向中國掠奪,這也是非法的;其他人因為走私而非法離開該國。

由於圓明園的庫存在火災中被毀,無法核實圓明園有多少文物。到目前為止,圓明園的遺物在世界上還剩下多少,現在都收藏在哪裏?世界上沒有通用目錄!

第二,舊時王謝堂飛入尋常百姓家——圓明園文物現在安全嗎?

中國壹件文物都沒有嗎?

不是,北大發現了圓明園三寶,安佑華公表,安佑宮石麒麟,和諧有趣的石鍋魚。在頤和園發現長春圓銅麒麟、水木明瑟詩詞雕刻等五峰湖石1件,圓明園影壁。在中山公園還發現了蘭亭八柱、蘭亭碑和“青雲碑”石碑。

當然,也有壹些留下來展覽或使用。比如四合院外的“千戶”碑,西交民巷圓明園文物修建的“蘇州園”,還有壹些離京的人,比如蘇州拙政園的石雕柱基,南京譚墓前的石雕圍欄,保定動物園的假山。

有多少歸還的文物在這裏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和保護?

暫且不論已經拍賣回來的獸首,因為廣為人知存放在保利美術館,那些還在墓前假山前做圍欄的人該怎麽辦?他們的確是安全的,但他們並不“幸運”。他們從壹個寶藏淪落到這樣的境地,和圓明園的保護管理有關。這裏不想多說。只希望他們不要被我們遺忘,能回到圓明園。

三、路漫漫其修遠兮,流散之寶歸來——流失文物回歸之路;

原本“誕生”在中國的文物正逐漸回歸祖國,這是壹個顯著的現象。然而,與流失海外的龐大文物數量相比,這只是冰山壹角。?讓更多像珍珠壹樣散落在異國他鄉的珍貴文物回到祖國的懷抱,為我們文化和歷史的延續提供見證,這是中國人經久不衰的情結,也是每壹個中國人的期待。現實中,追回流失文物“任重道遠”,問題重重。這也是壹個世界性難題。目前,非正常手段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有三種方式:回購、償還、捐贈。

1,要求歸還,是不花錢追回文物的唯壹途徑,是最正當、最受歡迎的途徑。然而,這是最難的回歸方式。追索流失海外的文物,無疑是合理合法的。我們知道,歷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只有在其所在的國家或地方,才能發揮最大的歷史文化價值。文物的整體價值遠大於零散價值。只有尊重人類文化價值觀的普遍性,文物的保護和收藏才不會違背人類的道德價值觀。在文物之上,還有文物的無形文化和道德價值,這就要求物歸原主,尊重文物最終的文化所有權。從國際社會來看,要求歸還被掠奪的珍貴文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但在這種環境下,當年以劫掠為主的法國拒絕了中國禁止拍賣圓明園文物的建議。但只要堅持,不屈服,沒有什麽是不可能的。埃及堅持了10年,收回了65438+3億件文物。如果堅持10年,我們會追回多少文物?

我們來看幾個成功的案例,或許回家的路上有寶藏!國家埃塞俄比亞肯尼亞韓國秘魯恢復方式國家領導人突然“抓狂”

(猛烈抨擊其他政府)通過“借展”讓文物“回家”,通過“捐贈”“收回”的方式索回。外國元首借機“討債”收回文物方尖碑,只是短暫休息。《朝鮮王朝實錄》五臺山歷史圖書館45件珍貴文物的可行性有點突然,可能會引起矛盾。

雖然60%的可行性失敗了,但至少讓人民看到文物是世界遺產,可以送回去。什麽不可能?圓明園過生日是合理的,80%可行。邀請世界各國領導人出席圓明園紀念日,告訴他們是時候歸還文物了,這是壹種強有力的外交手段!80%可行性以上方法都可以歸為還款。

2.捐贈:藏家通過基金會和個人的捐贈,為流失文物的返還做出貢獻。壹兩年前,壹位姓牛的女士向圓明園捐贈了她祖先傳下來的兩個花瓶和壹面鏡子。現在,圓明園文物的保護和回收已經成為公眾關註的話題。雖然捐贈返還文物有很多先例,但捐贈首先需要的是文物持有者在思想上能達到常人達不到的境界。畢竟任何文物都是昂貴的。文物回歸涉及非常復雜的歷史問題,短期內很難解決。

3.回購:根據相關國際公約,部分流失海外的文物客觀上很難回到祖國。在無法通過外交和法律手段追回流失文物的情況下,實現返還目的的重要途徑就是回購。比如猴頭、牛頭、虎頭、豬頭、馬頭分別被何鴻燊和保利集團買回(豬頭除外),現在都存放在保利美術館,但龍頭現在在臺灣省,保存完好,但短期內不會出現。回購大多通過拍賣行獲得。根據我國現行的文物保護法,拍賣八國聯軍掠奪的文物是違法的,但我們沒有權力通過法律途徑阻止。

當然,搶劫財寶的強盜想要得到贖金。預先宣傳的“拍賣秀”難道不是壹個很好的證明嗎?中國文物協會名譽會長謝辰生先生還有另壹種擔心:“數百萬元的高價回購正在促使壹種惡性循環:文物、古董的價格越來越高,炒作越來越熱,使得更多的人湧向文物市場的合法或非法活動。這進壹步刺激了那些貪婪的盜墓賊,文物販子的活動更加頻繁、猖獗、愈演愈烈。”的確,那些明火執仗搶來的文物,只能在國際公約的框架下,通過法律和正常渠道追索,絕對不能買。如果它們被購買,它們將變得非法和合法。沒有必要把所有流失的文物都找回來。比如壹些藝術價值壹般的文物就不需要追回,追回的文物重點在於那些珍貴的文物或者被掠奪的文物。因為外國博物館不可能把所有被掠奪的文物都歸還給中國。這些文物可以在國外的博物館展出,但所有權的回歸是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棄的。近年來,被盜和走私出境的文物同樣觸目驚心。壹方面不斷被追回,壹方面又被走私,需要加強法律懲罰和群眾監督。

那麽,人們是怎麽想的呢?我們對此做了壹個調查,數據如下:

如果中國人繼續以這種變相的方式“獎勵”盜賊,掠奪走私到西方的國寶將不止這些獸首。

四、蜀道之難,敢問路在何方——圓明園文物回歸困境;

根據國際公約,被掠奪的文物應該歸還給遙遠的國家。然而,在實踐中,情況遠非如此簡單,存在許多法律和形式上的困難:

海牙公約最早出臺於1.1945,制定了《關於發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及其議定書。關於歸還被掠奪的文物,《議定書》規定,每壹締約國應在敵對行動結束後,將位於其領土內的文化財產歸還給以前被占領領土的主管當局。由於具體規定模糊,如果沒有規定請求返還的方式,其法律實用性不強。但圓明園內的大部分文物是在1860年被英法聯軍丟失的,且事件發生在1954年之前,根據海牙公約無法索賠。

2.《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確立了返還被盜文物的三項原則:非法發掘的文物也視為被盜;被盜文物的所有人應當返還被盜文物;被盜文物的善意取得人在返還文物時有權獲得公平合理的賠償。《公約》在實施細則上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根據公約,只有1996之後流失的文物才能提出返還請求,這顯然不能依據公約提起返還圓明園流失文物的訴訟。正因如此,當年中國簽署公約時,只能聲明對歷史上非法掠奪的文物保留追索權利。

3.上述公約是根據自願原則締結的,壹般只對締約國有約束力。壹些收藏流失文物的大國,如法國,以與本國法律沖突為由,拒絕加入該公約。因此,流散文物的來源國不能根據國際公約,在沒有締約方的情況下,要求將文物返還給“文物流入國”。

借此機會也呼籲:讓我們關註我們的國寶,保護它,為它的回歸盡壹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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