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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二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

落實《雲南省二級建造師註冊辦法》非常重要。熟悉《辦法》的制定依據和對生活的影響是非常重要的。仲達咨詢將出臺雲南省二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

第壹章註冊管理制度第壹條為規範建造師註冊管理,根據《行政許可法》、《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令第23號)制定本實施辦法。建設部153)及相關法律法規。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雲南省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的註冊和管理。第三條雲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建設廳)是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機構,負責二級建造師註冊的審批工作。具體註冊工作委托給雲南省註冊建築師管理辦公室。第二章註冊申報程序第四條申請註冊前,申請人應當受聘於具有建設或者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並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聘用合同。申請人應當如實向用人企業提供相關申請材料並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通過用人企業向工商註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提交註冊申請材料。第五條註冊申請應當通過網絡和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人所在單位在雲南省建管辦信息網(網址:www.ynjst-jgc.com)填寫,網上申請成功後自動生成需要打印的申請表。第六條申請登記包括初始登記、續展登記、變更登記、追加登記、註銷登記和重新登記。註冊建築師遺失或者汙損註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的,可以申請補發或者換發。第七條初始註冊申請人可以自資質證書頒發之日起3年內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辦理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專業繼續教育證書,其學習內容應當符合建設部關於註冊建築師繼續教育的規定。申請初始註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二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四)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申請材料由申請表和由第(2)、(3)、(4)部分裝訂的材料附件組成。第八條續期註冊期滿後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期滿前30日按照《註冊建築師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申請續期註冊,續期註冊期為3年。申請延續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二級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2)註冊證書原件;(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四)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申請程序和材料份數按初始註冊要求辦理。第九條註冊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及時申請變更註冊。變更登記後,執行原登記證的有效期。1,執業企業變更;2.受聘企業名稱發生變化;3.註冊建造師名稱變更。申請變更註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二級建造師變更註冊申請表;(二)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3)執業企業發生變更的,提供申請人與新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工作調動證明復印件(與原聘用企業的聘用合同終止或到期證明,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四)申請人所任職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提供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五)註冊建築師姓名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供變更後的原身份證明或者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第十條追加註冊建造師可以在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申請追加註冊。新增職業資格證書超過3年未註冊的,應當提供最近壹次註冊期間該專業的繼續教育學習證明。準予追加註冊後,原專業註冊的有效期限不變。申請追加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二級建造師追加註冊申請表;(二)附加職業資格考試的資格證書復印件;(三)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四)所增專業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申請程序和材料份數按初始註冊要求辦理。第十壹條註銷註冊建造師有《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由建設部辦理註銷手續。申請人或其所在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1)二級建造師註銷登記申請表;(二)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三)符合《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壹的證書復印件。註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部門申請註銷註冊;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登記管理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登記機關。第十二條重新註冊的建造師註銷或者拒絕註冊的,在重新符合註冊條件後,可以申請重新註冊,重新註冊按照初始註冊要求辦理。申請重新註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二級建造師重新註冊申請表》;(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四)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申請程序和材料份數按初始註冊要求辦理。第十三條註冊建造師遺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應當向建設部門申請補發,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二級建造師遺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補發申請表;(2)身份證明復印件;(三)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第十四條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汙損更換的,申請補發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二級建造師遺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補發申請表;(二)身份證明復印件;(三)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原件。第十五條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在下列專業申請註冊: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資質證書註明的專業為房屋建築工程、裝飾工程的,按照建築工程專業申請註冊;資格證書註明的專業為采礦工程的,按采礦工程專業申請報名;資格證書註明的專業為冶煉工程的,可選擇采礦工程或機電工程中的壹個專業進行報名;資格證書註明的專業為電力工程、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工程的,申請人應當申請註冊為機電工程專業。第三章審批第十六條省註冊建造師辦公室按照初始註冊、續展註冊、變更註冊、新增註冊、重新註冊、註銷註冊、補領遺失材料、汙損等有關規定,對註冊申請人的材料完整性進行檢查。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人的註冊申請。申請人有《註冊建造師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或者註冊: (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在兩個以上企業申請登記註冊;(三)不符合註冊建築師繼續教育要求的;(四)受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逾5年的;(六)因前款以外的原因受過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逾三年的;(七)註冊證書被吊銷,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八)申請註冊為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之日前三年內,所負責的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九)申請人就業企業不符合註冊企業要求的;(十)65周歲以上;(十壹)法律法規不允許註冊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條省級註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報建設廳審核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包括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繼續教育證書與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是否壹致。第十八條省級註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應當自受理初始註冊、重新註冊和補充註冊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註冊條件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書面審核意見。如果它不同意,就要說明理由。第十九條申請初始註冊、重新註冊、追加註冊或者延續註冊的,建設部門應當自收到省級註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書面審核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批,並將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10日。無異議的,準予註冊,由建設部頒發中國人民* *和國家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及執業印章。發證後30日內報建設部備案。第二十條。申請變更註冊或者註銷註冊遺失、補發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汙損申請補發的,建設部門應當在收到書面核對意見後20日內補辦手續,並銷毀已補發和收回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如遇跨省變更,二級建造師應提出變更申請,並通過原聘用企業按照申報程序進行申報。建設部批準後,由轉入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處理。第二十壹條審批日期為註冊證書頒發日期。註冊證書自簽發之日起3年內有效,執業印章與註冊證書相同。第四章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二十二條註冊證書采用深綠色紙張,長方形,長124mm,寬87mm,由建設部統壹印制。(壹)登記證書采用兩種編號系統。註冊號由壹個漢字和12個阿拉伯數字組成,證書號為全省註冊證書打印的序號;(二)註冊編號規則適用於二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的註冊編號。註冊號的漢字和每組數字的含義是:1。數字中的第壹個漢字表示當前註冊省份的簡稱,雲南為“雲南”;2.第二位代表註冊建造師壹級,二級為2;3.第3、4位數字表示企業初始註冊時所在市州的行政區劃代碼:4。第5、6位數字表示取得資格證書的年份,2005年取得資格證書的,表示為“05”;5.第7、8位數字表示初始註冊年份,如果是2007年初始註冊,則為“07”;6.數字9-13表示申請人在提出註冊申請的城市和州註冊了序列號,例如,數字1表示“00001”。例如:雲南201050700001,表示註冊建築師在雲南註冊,二級,首次註冊在昆明,2005年取得資格證書,首次註冊年份為2007年,首次註冊時序號為00001。(3)註冊號中的第壹個漢字代表當前註冊。如果辦理了續展、變更或重新註冊,號碼的第壹個漢字會隨著註冊省份的變化而變化,數字號碼仍為初始註冊時的號碼。(4)註冊證書的註冊編號與執業印章相同。第二十三條執業印章(壹)執業印章樣式執業印章樣式如下:1。密封形式為同心雙橢圓。規格為:外圓長軸50mm,短軸36mm,內圓長軸36mm,短軸22 mm,郵票顏色為深藍色。2.執業印章按樣本印章的規格、格式制作,依次標註:(1)“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二建造師執業印章”,宋體,字高4mm;(2)印章持有人的姓名,用中文隸書,字高4毫米;(3)註冊號和印章校驗碼,宋體,3.5mm在字高上;(4)註冊專業,宋體,字高3mm;(5)執業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5mm在歌曲風格和詞高上;(6)用人企業名稱宋體4 mm。3.在“雲南201050700001(02)”中,“雲南201050700001”為註冊號,02為印章校驗碼。4.樣章中的“2010.09.07”表示該印鑒的有效截止日期為2019.7。(二)執業印章校驗碼印章校驗碼由兩位阿拉伯數字組成,表示印章遺失作廢後累計補發的次數。初始註冊時校驗碼為00,第1次為01,最大數量為99。(3)註冊專業簡稱“建築學”,公路工程專業簡稱“公路”,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簡稱“水利”,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簡稱“市政”,采礦工程專業簡稱“采礦”,機電工程專業簡稱”。各個專業的縮寫之間用壹個空格“,”連接,表示有多個註冊專業。比如“建築公路”就是建築工程專業和公路工程專業。(4)無論申請人註冊壹個專業還是多個專業,只能頒發壹個註冊證書和壹個執業印章。(五)已註冊多個專業的,因追加註冊、續展註冊或者註銷註冊導致各專業之間註冊有效期屆滿日不同的,以執業印章的有效期屆滿日為註冊期的最早屆滿日。第五章其他第二十四條二級建造師註冊後,在領取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時,應當將建築業企業原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交回申請所在地建設部門,由建設部門負責銷毀證書。第二十五條本實施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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