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在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會有什麽後果?

在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會有什麽後果?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將承擔的後果:

1.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僅要按規定支付規定的工資,還要支付兩倍的工資作為懲罰性賠償,而且這種情況下,最長支付時間為11個月。

2.不簽勞動合同,就面臨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屬於第壹種情形的,自用人單位開始使用勞動者之日起壹年。那麽在這個時期,就不再是支付兩倍的工資,而是直接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麽辦?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但在現實生活中,壹些用人單位為了盡可能降低成本,不願意對勞動者承擔應有的責任,不願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直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如果用人單位有工會組織,勞動者也可以向工會反映情況,要求工會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

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勞動行政部門將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員工來到用人單位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或者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這樣,雇員和雇主之間就不存在合同。但是,雇員和雇主之間仍然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因此,如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仍有權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結合法律的規定,公司沒有必要壹入職就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在法律上也給予了寬限期。通常只要在雙方建立雇傭關系後壹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並且公司不會因為延遲簽訂勞動合同而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勞動者不願意簽勞動合同怎麽辦?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第六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並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在農民工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沒有“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而是拖延數月,則屬於違法用工。公司不僅要糾正其違法用工行為,還要依法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是要進行經濟處罰的,但是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麽用人單位應該先以紙質形式通知勞動者,這樣可以避免法律仲裁上不必要的麻煩。勞動合同是為了保護個人的基本利益,還是要大家簽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壹)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兩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壹項、第二項和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 上一篇:高中關於義利的議論文材料
  • 下一篇: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