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居住壹定時間,或希望作為日本人的妻子或丈夫,或永久居民的妻子或丈夫永久居住的外國人,如果具有良好的品行、資產或技能,能夠獨立生活並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根據健康狀況、身份保證狀況、居留歷史等各項指標的綜合判斷,被認為符合日本的利益,就可以獲得永久居留許可。
日本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時,申請人必須在日本長期居留並建立永久居住地,且永久居留符合日本自身利益,才能被批準。
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與其他外國人相比有以下優勢:
(1)在日居留期限不限,除因嚴重違法被強制離境者外,均可在日本永久居留;
(2)居留活動不受限制,除法律禁止的職業外,外國人可自由就業或從事經營活動;
(3)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時,審批條件比其他外國人更寬松。
根據《入境法》的規定,外國人申請日本永久居留,可以直接在國外申請,也可以持其他居留資格來日本後申請永久居留。但是在國外直接申請幾乎很難獲批,通常需要在日本居住壹定年限才能申請永久居留權。
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壹般永久居留的批準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品行良好。指申請人的道德行為達到作為正常人的水平,不受批評,如不犯罪,履行公共義務等。
2.有足夠的資產或技能獨立生活。即申請人不能成為社會的負擔,依靠自己的資產或技能可以維持穩定的生活。當申請人的配偶組成的家庭能夠繼續維持穩定的生活時,申請人也可以得到承認。移民局對家裏的男人要求嚴格。
3.申請人的永久居留必須符合日本的利益。要批準申請人永久居留,他必須對日本社會的某壹方面做出貢獻,包括給日本帶來的外交、社會、經濟和文化利益。
4.申請人必須在日本居住5年以上。
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和對日本的貢獻程度也是考慮批準的因素。在實際操作中,申請人往往需要在日本居住10年或更長時間才能獲得批準。
《移民法實施細則》規定,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除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和擔保人保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文件:
(1)證明良好行為的文件。包括近三年的納稅數據,對日本國家或社會有貢獻的要提供表彰、感謝、紀念、名人推薦等。
(2)證明有資產或技能獨立謀生的文化。
包括經營者近三年的收入、職業信息、資產信息、營業執照和會計報表。
(3)健康證明應當明確記載是否患有精神病、麻風病、梅毒等危害公眾健康的疾病。
《出入境管理法》規定,在批準外國人的配偶或子女時,不需要滿足“品行良好”和“有獨立生活來源”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者,填寫兩份永久居留許可申請書,履行其他手續,即可獲得永久居留許可,移民局將在護照上加蓋“永久居留許可”印章。如果申請人沒有護照,會出具永久居留資格證明,還會加蓋“永久居留許可”的印章。
歸化日本國籍
日本從1983 1開始實施新的國籍法。日本對外國人入籍的限制比其他國家更嚴格。根據日本國籍法的規定,即使是具備入籍條件的外國人,也不享有獲得日本國籍的權利。他的入籍申請是否被批準完全由司法部長決定。
入籍日本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壹)在日本有固定住所並連續居住5年以上;
②年齡在20歲以上;
③品行良好;
(4)有足夠的資格或技能獨立保障自己、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生活;
⑤無國籍或為了獲得日本國籍而失去國籍的外國人。
對於壹些與日本國民有血緣關系或者有特殊貢獻的外國人,日本法律規定不具備上述條件也可以獲得日本國籍。這些人主要包括:
(1)在日本有自己的住所並連續居住3年以上,或者與日本人結婚3年以上並在日本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配偶;
(2)在日本有住所並連續居住3年以上的日本公民的子女(不含收養子女);
(3)本人出生在日本,父母也出生在日本,且本人有戶籍並在日本連續居住三年以上;
(4)喪失日本國籍,現擁有日本永久居留權;
(5)對日本有特殊貢獻者。
加入日本國籍的方法
任何想獲得日本國籍的人都需要向法務大臣提出申請。外國人符合日本入籍條件的,必須填寫入籍申報書,申報內容包括申請人原國籍、配偶姓名和國籍、父母姓名和國籍等。申報喪失國籍時,配偶或包括第四親等在內的親屬應了解喪失國籍的原因和時間、取得新國籍地的國籍等。15周歲以下,法定代表人可以報考。
如果申請人符合要求並得到司法部長的批準,司法部將宣布入籍。自公布之日起,被批準者取得日本國籍,同時具有日本國民資格。
入境檢查和拒絕入境
1.入境許可證
妳必須有簽證才能進入日本。然而,入境許可的最終形式是在入境者的護照上加蓋壹個帶有“允許入境”的方形印章。
外國人到達日本口岸時,出入境檢查人員會檢查入境者的護照和簽證,檢查護照和簽證的入境期限是否有效,是何種簽證,入境者的目的是否與簽證種類壹致。還應查看入境申報卡,查看入境目的和預計停留時間是否與《出入境管理法》規定的停留時間壹致。經仔細檢查,如未發現異常,將在護照上加蓋入境許可印章,即“落地許可”印章。
如果入境者持有的護照簽證與入境申報卡不符,出入境檢查人員將不會在“落地簽”上蓋章,並移交給特別檢查員審查。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會要求他們離境回國。但如果入境者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二是繳納保證金(出境時退還),經批準後可獲得臨時入境資格。這是有條件入境,移民總是被限制在壹定範圍內的旅遊活動。如果妳違反規定,妳將不得不沒收所有押金。這種替代措施被稱為“假入境”,還會簽發“假入境許可證”。
過境旅客如想在72小時內進入該城市觀光,可作為壹項簡單措施申請臨時入境,並簽發“特別登陸許可證”。但也限制在72小時內。如果過了期限還不能走,就得重新申請。因疾病或其他事件必須入境的過境旅客,經批準後可獲發“落地證”入境。
2.拒絕入境的幾種人
日本《入境管理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口岸檢查人員可以拒絕入境。
(1)麻風病和精神病人。
(二)超過規定居留期限後繼續在日本居留的;
(三)因違反外國人登記的有關法律、法規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但緩刑的除外;
(4)未成年人(不滿20周歲)被判處三年以上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
(五)因違反有關禁毒法律被判刑(包括罰款或緩刑)的;
(六)除第(三)、(五)項外,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緩期執行的除外;
(七)賣淫或者從事與賣淫直接相關的經營活動的;
(八)煽動、教唆或者協助其他外國人偷渡日本或者非法入境的;
(九)企圖以暴力破壞日本憲法和政府,或有此主張;以及成立這種政黨和其他團體,或加入這種團體;
(10)組建或者參加鼓勵對公務人員使用暴力、鼓勵破壞公共設施、鼓勵妨礙安全防範設施正常運行的政黨或者其他團體,並與其有密切聯系的;
(11)制作印刷品、電影等文件和圖片,為達到(9)和(10)規定的組目的而發行或展示;
(12)法務大臣認定的損害日本利益或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3.財產進出條例
根據日本海關規定,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或者半磅煙草和3瓶葡萄酒可以帶進海關。出境限額30萬日元。外幣入境沒有限制。可以先報金額,出海關的時候拿出來。
摘自《世界各國簽證及出入境指南》
日本是非移民國家,但可以申請“投資?業務”中的資格留下來並得到解決。該方法如下:
可以先拿出10萬日元在日本註冊壹家公司(股份公司),然後以這家公司的名義經營業務。在妳取得壹定成績後,就可以獲得“投資”了?“以資格經商,來到日本。這裏有幾點需要註意:
第壹,公司註冊可以委托行政抄寫員,在日本不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是朋友。我們需要多找幾個合作夥伴,更可靠的。
第二,找到合適的生意也是他的投資項目。這需要謹慎。壹個公司的業務,應該是經營者和合夥人能勝任的,最好是擅長的。是搞服裝,還是開餐廳,還是做其他?不管做什麽,妳可以少賺錢,甚至不賺錢,但不能虧錢,尤其不能虧錢。
第三,公司業績,主要指壹定的營業額,納稅記錄,雇傭兩個日本人。這是投資人自己的“投資?資格留在企業的必要條件。
要創造以上條件,50萬人民幣遠遠不夠。至少要準備100萬人民幣(約15萬日元)。
等妳拿到“投資”再說。需要幾年(壹般是五到七年)才能申請到“永久居留”的資格。得到允許,在日本“安家”的願望終於可以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