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王海明。
“我們的時代在某些方面比以前更誠實,但不能說我們的道德正在從這壹點上爬升和上升。因為壹個社會的道德是好是壞,取決於道德的壹般原則——善與惡,善與惡,而不是誠實與虛偽。
誠實和虛偽不是道德原則,而是道德規範。
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多所學校倒塌。在地震發生的那壹刻,都江堰的壹名中學教師範美忠選擇了獨自逃離,留下了學生們。
5月22日,範美忠在其博客中公開了這壹經歷,成為輿論焦點。然後他又說了壹句話:“我是壹個追求自由和正義的人,但我不是壹個敢於在別人之後犧牲自己的人!”在這個生死抉擇的時刻,我只能考慮為了女兒犧牲自己。其他人,甚至我媽,在這種情況下也不會在意。"
這壹言論再次將範美忠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有人認為他不道德,違反職業道德;也有人認為在緊急情況下選擇自己的人生是本能,不應該苛刻。
6月6日,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本報專訪。
中國青年報:妳怎麽看待範美忠的越獄?
王海明:作為壹名教師,他享有權利,如工資和福利,但沒有履行他的義務和責任。這是自討苦吃,這是不公。
職業道德最基本的境界是責任,更高的境界是“格外仁慈”。幫助陌生人是壹種“特別好的行為”,也是壹種道德境界。作為老師,在地震的情況下幫助學生是壹種責任和義務,不是“額外的善意”,而是壹種本分。這種境界是高尚的,但屬於正義的範疇,屬於履行責任的範疇。逃跑的行為本身就是最嚴重的不道德行為,不可原諒。
中國青年報:但是,有人認為,在那種非常情況下,人本能的求生欲望是可以理解的。
王海明:其他老師都沒有逃避冷戰。這就是範美忠。這是什麽意思?其他老師在地震中沒有逃脫,這說明這是基本的道德,範美忠的行為已經越過了道德底線。
亞裏士多德說“正義是最重要的道德”,直到現在,沒有人否認他。亞裏士多德和亞當·斯密說過,“善良是社會大廈的花環,正義是社會大廈的支柱”。所以違背正義是不可原諒的。老師在上課,這完全是他的職責範圍。學生們面臨著生與死。如果妳跑了,妳就跑了。
中國青年報:這是範美忠受到公眾強烈譴責的原因嗎?
王海明:是的。其實他博客上想的是言論自由。誠實是可取的;但他不要臉,不可取。所以王夫之說,老實不害臊,不如虛偽不害臊。虛偽可恥,就是說妳知道這是可恥的事情,還有改正和救贖的希望;如果妳誠實無恥,那妳就沒救了。妳甚至不知道這是可恥的。妳還能改正妳的錯誤嗎?還能提高道德境界嗎?妳不能只看他老實的壹面就說好,也不能只看他虛偽的壹面就說他完全壞。
因為壹個社會的道德是好是壞,取決於道德的壹般原則——善與惡,善與惡,而不是誠實與虛偽。誠實和虛偽不是道德原則,而是道德規範。
中國青年報:6月2日,陜西省漢中市勉縣教育局出臺新規,高考期間(Q吧)如果發生余震,跑在學生前面的老師將受到處罰。消息壹出,立即引起廣泛爭議。有網友質疑“強人所難”的規定,不顧老師生死。妳怎麽想呢?
王海明:這些規定本身沒有錯。嚴格來說,道德和法律是可以互換的。然而,訴諸法律可能會受到批評。這個規定說明我們公民的道德品質比較低,可能會讓我們看起來很醜。
中國青年報:法律需要規定人的善行嗎?這不是道德約束的範疇嗎?
王海明:例如,當涉及到國家的興亡和中國人民的生死時,每個人的捐贈都不是“特別好”。在這種非常情況下,把善行上升為義務和責任是強制性的。每個人都要捐款。"每個人都對國家的興亡負責。"每個人都有權利,當然也要履行義務。
中國青年報:妳的意思是這次地震大家都要捐款?
王海明:是的。很多人把捐款當成慈善,而不是責任和義務。他們不知道,在特殊情況下,在非常時刻,為國家做貢獻是壹種責任,而不僅僅是壹件好事。
同時,捐贈要和收入成正比。收入多的人多捐點是妳的責任和義務,收入少的人也要盡到責任和義務。他們不捐,就是不履行責任和義務。
中國青年報:我們曾經做過壹個調查。對於汶川地震的捐款,46.8%的公眾認為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進行慈善捐款,46.4%的公眾贊同“慈善捐款1元和1萬元沒有實質性區別”。妳覺得有必要關註捐款的多少和收入是否成正比嗎?
王海明:我個人認為這是壹個錯誤的理解。正常情況下,捐不捐是妳有沒有愛心的問題,但在緊急情況下,捐不僅僅是愛的表現,更是責任的表現。收入和權利的享有應與義務和責任的履行成正比。有的明星,收入上億,捐了50萬。收益與捐贈不成比例,就是他們沒有很好的履行義務。這裏的正義要求每個人的收入和他的捐贈義務的比例應該相等。
中國青年報:這個比例如何確定?
王海明:國家不可能做出如此詳細的規定。這要靠經驗的積累——老百姓心裏都有桿秤。比如壹個乞丐捐了5塊錢,就相當於捐出了他的全部收入。5塊錢就是100%,人家對他很有把握。為什麽大家覺得有些明星和企業捐款少?他們捐了很多,但這與他們的收入不成比例。多利用社會提供的資源,就應該多捐贈,否則就違背了正義原則。所以,人們想在網上聲討他們。但這是低強制,還應該有其他的強制,比如相關組織和機構是否應該進行權力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