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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老人會享受到怎樣的待遇和照顧?

壹.導言

禮記?李雲:大道之行也是壹件公開的事情。選賢任能,廣交朋友,重修舊好,這樣壹個老朋友不僅是親人,也是獨子獨子,讓老的強的有用的,年輕的強的,孤獨的有病的都有人贍養。

雖然《禮記》中記載的大同社會從來沒有被封建王朝實現過,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王朝沒有為實現大同社會的目標做出努力。

養老問題關系到社會秩序和倫理體系的穩定。唐朝作為中國歷史上壹個強大的朝代,特別重視養老問題。

此前,很多人已經分析過官僚階層的養老問題。在此,我想以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為中心,與大家壹起探討唐代的農村養老,希望能讓大家對農村的養老有壹個更完整的認識。

第二,唐代養老制度開展農村養老所采取的方式。

說起養老,並不是近幾年才有的概念。早在中國古代,我就對養老有了充分的認識。秦漢優待老年人之後,

在此基礎上,唐朝結合國情進行了創新。在唐代,對老人的認可壹般是至少60歲。例如,唐高祖規定了名稱和氣味?六十歲了?。後來,當我到達唐中宗時,我把老年人的年齡放寬到58歲。這其實反映了唐朝對養老問題的重視。

畢竟,從理論上講,年齡要求越高,農民養老負擔越重,而年齡要求越低,農民養老負擔越輕。因為年齡關系到人們需要承擔的賦稅和徭役。所謂養老,就是讓老年人能夠維持壹定的老年生活水平。

在古代封建社會,改善或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有四種類型:壹是直接獎勵,這是對老年人最明顯的照顧,但大多具有壹次性的特點;二是降低稅負,這多是常年性的制度規定;三是涉及違法犯罪行為後照顧量刑,重視社會倫理和孝道下對老年人的養老保障;第四種是其他類型。接下來,我將詳細介紹唐代農村養老的具體措施:

(1)直接獎勵

有兩種,即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先說第壹個:物質獎勵。

唐太宗提倡重視儒家倫理教育以來,唐王朝就非常重視孝道,這就必然導致重視老人養老的問題,這也是孝道倫理的應有之義。總的來說,唐朝的皇帝都很尊敬老人,最常見的就是犒賞老人。壹般來說,年齡越大的老人得到的獎勵越多。例如,歷史記載了唐順宗時期對老年人的物質獎勵:

舊唐書?順宗本紀:民登皇位九十年,賜石兩米,帛二匹。壹百歲,給我五石,兩帛,壹棉碗,羊酒?

此外,唐太宗在位23年,給老人的賞賜多達24次,可見唐朝對養老的高度重視。

當然,獎勵的力度、頻率、次數取決於當時王朝的國力是否強大。壹般王朝強大的時候獎勵多,而當王朝國力衰落的時候,難免財政吃緊,自然獎勵少很多。

但是,對於農村老人來說,這是對他們養老最直接的照顧。

先說第二種:榮譽獎。

唐代對老人的榮譽獎勵主要是大年三十,大致意思是大齡老人的官職,但這個官職是虛額,主要是榮譽獎勵。但是,如果我們看壹下唐朝授予的老人,大部分都在80歲以上。此外,有時還允許老人穿超出自己階層的衣服或日用品,這在古代嚴格黨禮的情況下,是極大的榮譽獎勵。

但後來由於唐朝國力的削弱,榮譽獎項增多。原因是唐政府多次無力給予老人物質獎勵,只好以榮譽獎勵來表示對老人的關懷。

(二)減輕賦役負擔

唐朝時期規定60歲以上的男性老人可以得到40畝土地,並免除賦稅和兵役,使這些老人有更多的時間下地勞動,獲得更多的農產品直接用於生活或換取其他生活用品,從而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

此外,唐朝還會對贍養老人80歲以上的男性給予稅收減免,也就是所謂的侍者制度。這是為了讓服務員更好地照顧老人。同時,男性老年人年滿70周歲或女性老年人年滿60周歲,且膝下有未婚男性(無繼承人)的,該男性可免服兵役。這也體現了唐政府對養老實際效果的重視。

(三)在量刑時註意違法犯罪行為。

在提到護理之前,我想說壹句題外話。

為了鼓勵養老風氣的形成,唐朝還在制度上做了專門的規定,即把邪惡不孝放在十惡之列,從法律上警示不守孝道,從而降低老年人無法養老的概率。

此外,《唐律疏議》還規定贍養父母,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不得主張分居,從而保證了老年人在物理空間上的養老生活。

好吧,讓我們言歸正傳。唐代對老年人違法犯罪行為量刑時有所照顧。有人會說,什麽叫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這種觀點其實是錯誤的。

在古代,生存是最重要的。所以量刑的照顧是為了提高生存概率,自然也是合理的贍養老人的措施。那麽量刑時如何照顧老人呢?

首先,它規定了對三個年齡層次的老年人的量刑照顧。比如90歲以上,就不處罰;另外,80-90歲的人壹般不會因為壹般的罪行而受到懲罰,除非犯了叛國、謀反等罪。此外,60-70歲的女性坐在壹起不用受罰;

二是判斷年齡範圍最廣。比如,壹個老人在犯罪時可能未滿壹定年齡,但只要在犯罪時達到,仍可按上述量刑情形處理,這在現代司法中是相當寬大的,值得肯定。

第三,審訊或處罰中有照顧。比如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免於酷刑和勞役。

(備註:上述對老年人的司法照顧,詳見《唐律·名例法》,此處不再贅述。)

(4)其他類型

為了讓社會形成尊老的氛圍,早在先秦時期,農村就有了飲酒禮、棍禮之類的東西。後來到了唐朝,目的是讓養老成為每個人的自覺行動,農村的飲酒禮等制度也隨之而來。例如,早在唐太宗時期,就制定了關於農村飲酒儀式的專門規定:

唐呢?在農村喝酒:?錄下壹卷《鄉飲禮》,頒布天下。每年州縣長官受命親自提拔,牙齒整齊,互相勉勵。他們按禮而行,他們平凡的時候懂得誠實可恥,人與人之間懂得互相尊重。

另外唐代還有壹個制度叫寄養制度,顯然體現了?孝順?但是,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老人的有力支持。所謂寄養制度,就是保證老人孝順,犯人可以受到懲罰。比如《唐律》中規定,犯死罪不是十惡不赦,而是祖父母、父母年老多病者要服,家人終身成婚,請上頂。

表面上看起來直接受益者是服刑人員,但實際上立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孝道,保護那些老年人。

當然,寄養制度的適用是有壹定要求的:壹是所犯死罪必須是非十惡不赦的死罪,後來在討論中明確了流刑罪不能是與赦免重合時需要判流刑罪的那種人;

二、犯人的父母、祖父母、曾曾祖父必須符合條件?老了?(80歲以上)還是?疾病?(嚴重疾病)的條件;第三,除了服刑人員,服刑人員家庭不得有未成年親屬。

三,唐代農村養老措施的特點

以上介紹了唐代農村的多種養老方式。事實上,這些養老方式包含以下兩個特點:

(壹)家庭承擔養老的主要責任。

不難看出,唐代的養老以家庭養老為主:即家庭成員在經濟上為老人提供物質支持,在生活上給予照顧。

唐代的仆役制度和守朱迪就體現了這壹點。值得壹提的是,為了樹立壹種養老模式,尊重孝道,有時政府甚至會提拔壹些有學問的人。通過這種提高政治地位的模式,吸引其他人更加自覺地參與孝道的實踐。

(B)由政府養老金補充

從以上照顧老人的諸多方式中,我們可以看出,唐政府對老人承擔了壹些補充責任,如直接的物質獎勵或對違法犯罪的量刑赦免等。從前者來看,唐朝越強盛,賞賜越頻繁,政府對養老責任的承擔也越積極。從後者來看,大部分在強大的時候可以依法執行,但壹旦遇到更大的混亂,比如安史之亂,執行力往往會大打折扣。

第四,唐代重視農村養老的積極作用。

(1)有利於穩定統治秩序,促進經濟發展。

無論在哪個朝代,農民都是王朝統治的基礎。對於王朝來說,基層越穩定,統治秩序就越穩定。唐朝重視農村養老並努力實現?安全感?,有利於社會良性運行的效用。

比如通過侍仆、養兒育女等制度安排,讓老人安心養老,有效維持孝道下養老的基本條件。在歷代農民的相互扶持下,唐代社會經濟發展迅速。

(2)有利於教育人民,培養良好的社會道德,維護王朝統治。

對於古代王朝來說,家庭倫理往往與君主及其臣民聯系在壹起。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圍對王朝統治極其重要。

唐朝的統治者本來是以孝治天下的,而為了使這種孝的道德要求與實際做法相匹配,唐朝的統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來保證?安全感?。通過養老、孝道的廣泛實踐,可以有效緩解社會矛盾,提高王朝內部的凝聚力,從而維護王朝的統治。

動詞 (verb的縮寫)結論

通過本文的回顧和分析,不難看出唐代的養老制度已經達到了壹個比較完備的體系,這體現了統治者對實現?安全感?的追求,這種追求,固然有統治者自身維護統治的需要,但客觀上也起到了減輕人民負擔的作用。

但是,這些養老金制度是好的,但我們不要高估它們。原因是唐代大部分人很難活到上述照顧年齡,使得其中壹些制度實際上無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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