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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定義摩托車的?電動車屬於摩托車的範疇嗎?

摩托車是使用“內燃機”的交通工具

電動車不屬於摩托車。

把電動車歸為摩托車是不合理的。

違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的

2005年5月1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電動自行車作為越野車,只要符合GB 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就可以上道路行駛,使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合法化,解決了長期困擾電動自行車發展的“身份”問題。另壹方面,相當壹部分產品在最高車速、總質量、電力輸出功率、驅動方式等方面都超過了電動自行車的標準要求,甚至實際上屬於電動摩托車的範疇。但由於缺乏相應的標準、法規和產品準入機制,遇到了機動車上不去,非機動車上行駛違法的尷尬局面。

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作為越野車和公路車兩種截然不同的產品,以其環保、低噪音、方便、經濟、節能等特點在國外得到廣泛應用。中國臺灣省也較早實現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商業化。目前,我國商務部等五部委發布的加強摩托車出口管理的要求,也對電動摩托車的準入檢驗標準提出了要求。因此,為適應我國道路交通管理和市場需求,借鑒國外經驗,盡快制定我國電動摩托車標準法規、企業和產品準入機制,將電動摩托車產品納入道路車輛進行規範管理,顯得十分迫切。

1中國電動摩托車的發展

事實上,中國的電動摩托車是由電動自行車發展而來的,中國是自行車生產和使用的王國。90年代後期,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龐大的自行車用戶中有壹部分消費者追求方便省力,於是電動助力自行車應運而生,並在各地悄然迅速發展,到2005年突破600萬輛(包括大部分電動自行車)。

作為壹個新生事物,在發展初期,由於對其定位認識不壹致,產品技術標準法規滯後,國家層面對其規範管理沒有及時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因其巨大的市場需求通過地方性法規予以認可,使得電動自行車在壹段時間內處於合法與非法的雙重尷尬境地。壹方面,隨著電動自行車市場的擴大,用戶需求多樣化,車身大、造型時尚、動力強勁的電動自行車受到越來越多用戶的喜愛和歡迎。由於不規範的管理和市場競爭,中國的電動自行車為了迎合人們的口味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輕摩的趨勢。到了2003年,這種輕拖電動自行車取消了已經成為裝飾品的人力騎行功能,踏板、鏈條、飛輪,電池容量擴大,完全采用了輪系和優秀的剎車系統,最高時速接近40km/h,甚至更高,車輛輪胎加寬,重量增加,完全變成了摩托車。另壹方面,由於電動摩托車的標準和準入還不完善,電動自行車作為越野車的管理門檻遠低於摩托車作為公路車的管理門檻,這些已經機動化的車輛,甚至壹些原本專門為出口生產的電動摩托車也在國內銷售,基本上是作為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行駛,帶來各種安全隱患。

2.電動摩托車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壹些隱患。

首先,機動化的電動自行車取消了人類的騎行功能,速度比電動自行車快,重量和外觀都趨向於摩托車。這樣的車輛在非道路車輛上行駛,勢必會給道路上的行人帶來安全威脅。另外,現在的電動摩托車其實大部分都是電動自行車,做了壹些技術上的改動。這種“電動摩托車”不燒油,速度快,價格在兩三千元左右,和電動自行車差不多。它受到了極大的追捧,市場銷售壹度緊張,但市場上這種“電動摩托車”存在很大的缺陷。

指標超標:作為非機動車的電動自行車速度不大於20公裏/小時,重量不大於40公斤,具有腳踏能力,電動輸出功率在300瓦w以下,而由電動自行車改進而來的“電動摩托車”各項指標全部超標,無腳踏驅動功能,速度40公裏/小時甚至更高,輸出功率在500瓦以上,整體重量在50公斤以上。

質量缺陷:電動摩托車行駛速度快,放電強度過大,電池壽命很短。據報道,電動摩托車的制造商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而選擇低檔部件,這經常導致故障。電機、控制器等主要部件技術不達標,整車使用壽命低。因為電動摩托車目前沒有國家標準,無法按照標準進行檢測鑒定,安全性能指標如何確定。

安全隱患:改裝成“電動摩托車”的電動自行車,車身重量增加,正常勻速行駛時,車身原有部位的壓力會明顯增強。在加速、高速、路況較差的情況下,車身承受的壓力很大,容易發生側翻、車身斷裂、四大主要部件失靈、失控等事故,而且緊急情況下很難制動成功,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將電動自行車歸為“非機動車”。目前對電動摩托車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國家發改委也沒有產品公告,也沒有給電動摩托車發放相應的生產許可證。《道路交通法》實施後,各地對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采取了不同的態度。很多地方已經接受了合法化的電動自行車,加強管理,允許其註冊上路,但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的電動摩托車態度是壹樣的。全部禁止上路,在路上違法的警察會被罰款。

3發展電動摩托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我國私人購車能力不普遍的情況下,摩托車成為了大眾化的交通工具,這也是我國成為摩托車產銷大國的原因。然而,摩托車能耗、排放汙染因技術問題比汽車更嚴重,而噪聲排放汙染因其便攜性和靈活性分布更廣。由於技術和成本的原因,這些問題很難得到根本解決。在能源安全和環境保護呼聲日益強烈的今天,摩托車的發展只有尋求新能源才有未來。

電動摩托車具有操作簡單、乘坐舒適、維修方便、噪音低、節能環保等優點。它們不僅可以作為普通市民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也可以作為中老年人的休閑娛樂交通工具。它們是真正的綠色環保交通工具,是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不可或缺的補充,是傳統燃油摩托車的理想替代產品。

中國在八五、九五、十五期間,都把電動汽車的研發和產業化列入重大科技項目,在電動汽車的各個領域都取得了成果。因為電動汽車的技術是集機械、電機、電控、材料、電化學制造於壹體的系列工程,很難很快投入生產和大批量商業化,但電動摩托車的技術沒有電動汽車高,可以直接取得電動汽車的研究成果。

隨著電子技術和電池技術的發展和完善以及量產,電動摩托車的性價比將得到顯著提高。油價上漲,電機效率遠高於發動機,電動摩托車節能效果顯著;采用快充技術,晚上充電,避開用電高峰;利用目前開發的單位體積高儲能電池,有可能開發出電動摩托車。

目前,國內大型摩托車企業已經開發出技術成熟的電動摩托車。由於電動摩托車缺乏相關標準,準入制度不完善,沒有進入產品公告。同時,由於對電動自行車管理不嚴,大量電動摩托車進入電動自行車行列。適時順勢而為,疏堵結合,抓緊制定頒布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將電動摩托車納入規範化管理,必將成為電動摩托車和摩托車行業。

帶來新的春天。

4.電動摩托車標準制定的原則

與傳統摩托車相比,電動摩托車在動力源和驅動系統上有其特殊的壹面,而其他方面與傳統摩托車的要求是壹致的。因此,電動摩托車應滿足傳統摩托車應滿足的相關標準要求,同時針對其獨特的方面制定相應的標準。

電動摩托車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1)要求與傳統摩托車壹致的,執行傳統摩托車現有標準,如對燈光、扶手、突出物的要求。2)對於壹些與電動車* * *的標準,參考或直接引用電動車標準,不再重新制定,例如術語、電池標準等。3)如果與傳統摩托車標準沒有沖突,只需針對電動摩托車的特殊方面增加少量內容,應對原標準進行修訂,補充相關內容,如控制部件、指示標誌等。4)為電動摩托車所特有,不能與傳統摩托車、電動車標準同時使用的,應當另行制定;5)標準制定由急到緩,由易到難,逐步制定和完善電動摩托車標準體系;6)由於電動汽車的標準是以相同的形式制定的,因此被認為是推薦性標準,大部分是以行業標準的形式制定的。如果政府部門在電動摩托車產品的準入管理中采用it,必須實施哪些項目和內容。

5.標準制定的組織形式和首先要考慮的事項

由於電動摩托車涉及電驅動和摩托車,標準研究制定工作組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設的電動汽車和摩托車分類委員會組成,標準制定工作以工作組的形式進行。工作組成員由電動汽車和摩托車領域的專業人士組成。標準既要符合電動汽車特點的要求,又要符合摩托車生產企業和摩托車產品的要求,以提高標準的可操作性。兩個申辦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人員是工作組的主要成員,同時吸引有意願參與這項工作的企業參加。

首先要考慮的項目是:1)安全要求標準:電動摩托車是電驅動的,動力源是電池,驅動系統是電機,所以電動摩托車在結構上要考慮電氣安全、電池安全、充電安全;同時,由於駕駛方式不同,要考慮不同於傳統摩托車的機械安全性;電動摩托車的使用安全要求保證了電動摩托車的規範發展。2)性能評價標準:電動摩托車的性能是評價電動摩托車質量的壹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統壹的測試方法標準,標註的性能指標參數可能會有很多水分,車輛的質量沒有可比性。包括a)電動摩托車續駛裏程和能耗測試方法標準。按照標準測試方法,電動摩托車用動力電池的總裏程為續駛裏程,消耗的能量為能耗。目前電動摩托車續駛裏程短,相比摩托車是壹個劣勢。因此,車輛的續駛裏程和能耗是購車者首先要考慮的重要指標。b)電動摩托車整車性能測試方法標準。由於動力源和驅動方式的不同,電動摩托車動力性能(最高速度、加速性能、爬坡能力等)的測試條件和方法也有所不同。),可靠性和耐久性評價與傳統摩托車不同。因此,評價電動摩托車的整車性能,需要制定相應的試驗方法標準。3)型式試驗標準:這是我國機動車產品準入管理要求的標準。4)電動摩托車電機輸出功率的測量標準:電動摩托車的電機輸出功率是電動摩托車的壹個重要指標,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可能會成為界定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的壹個指標,所以這個標準也是首要考慮的。

6其他

關於電動摩托車的稱謂,有人認為電動摩托車的稱謂本身就是錯誤的。原因是偏離了“摩托車循環”的初衷。摩托車是使用“內燃機”的交通工具。如果換成電力驅動,“內燃機”的概念就沒了。電力驅動和內燃機驅動是矛盾的,不能放在壹起。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追究這個術語的概念。隨著汽車、摩托車技術的飛速發展,汽車、摩托車的概念已經泛化,不再局限於最初的內燃機汽車。就像當初電動車的稱號有爭議壹樣,認為是動力系統變了,不再燒汽油了。怎麽能叫車呢?但是這麽多年過去了,人們已經接受了電動車這個名字。另壹方面,汽車和摩托車的動力源在我們的標準中沒有限制。“汽車”(GB/T3730.1)—+0) ——由動力驅動的四輪(包括整備質量超過400kg的三輪汽車)及以上的車輛。GB/T 5359.1《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術語》和GB/T 15089《機動車和掛車分類》明確規定,各類摩托車均為動力驅動,可以是熱機,也可以是其他驅動形式,包括電動摩托車。事實上,電動摩托車的概念很容易被人們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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