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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以色列議會委員會投票批準了以強奸罪和濫用職權罪暫停總統卡察夫職務的請求。從現在開始,卡察夫將被停職三個月。
此前,以色列司法部長馬祖茲表示,他準備以強奸、性騷擾、濫用職權、妨礙司法公正和非法接受禮物等罪名起訴卡察夫。但根據以色列法律,總統在任期內(包括停職)享有司法豁免權,只能在任期結束或辭職後接受審判。據以色列電視臺報道,卡察夫目前不打算辭職,並否認上述指控。
盡管以色列總統卡察夫被控濫用職權、性騷擾等罪名,但總檢察長馬祖茲仍然束手無策,因為他享有司法豁免權的“護身符”。僅從這壹點來看,司法豁免似乎影響了司法程序的正常進行。那麽,為什麽要賦予國家元首司法豁免權呢?享有司法豁免權的國家元首是否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陳澤賢教授。
免疫不是絕對的。
“對現任國家領導人給予刑事豁免權是國際通行做法。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中國社科院陳澤賢教授說:“壹方面是為職位設計的,不是為某個人設計的。換句話說,不管是誰,只要是在國家元首的位置上,壹般都能享有司法豁免權。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國家元首職權的正常行使,維護國家利益,也是為了保證國家在穩定、穩健的軌道上持續運行。”
“但這種免疫不是絕對的。”陳澤賢強調:“彈劾制度是壹種有效的特殊司法救濟措施。如果國家元首犯罪,可以通過彈劾起訴。彈劾是對國家公職人員犯罪的壹種特殊審判程序。通常是外國議會起訴違法失職的高級行政官員或司法官員,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活動。在許多國家,彈劾是國會的專屬權利。被議會彈劾認定有罪的人,通常會將被彈劾者解除官職,然後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罪責。在壹個兩院制的國家,彈劾案通常可以由任何壹個法院提出,或由兩院協議提出,或由國會指示監督官員提出;在美國,彈劾權由國會通過投票行使。審理彈劾案的機關壹般是參議院、憲法法院和最高法院。在比利時,彈劾案由最高法院審理;瑞典、挪威和丹麥有專門的彈劾法庭審理此類案件。”
“另壹方面,法律對現任國家領導人的刑事豁免權也有限制:這種豁免權僅限於國家領導人在任期間,卸任後也可以被依法追究,除非被依法赦免。”陳澤賢說,這意味著國家領導人並不永遠享有刑事豁免權。即使卡察夫現在不辭職,他卸任後也可以根據以色列法律啟動相應的司法程序。
豁免權並沒有超越法律。
談及對國家領導人實施司法豁免權是否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陳澤賢進壹步解釋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本質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豁免權是法律賦予國家領導人的壹項權利,許多國家都將其寫入了憲法。因此,在任國家領導人享有的刑事豁免權並不是法律之外的特權,不會對各國的司法審判程序產生不利影響。前面提到的彈劾制度,以及刑事豁免權只適用於任期的法律限制,都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至於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取消刑事豁免,世界各國司法實踐存在差異。
據了解,在美國,刑事豁免權的問題曾多次受到質疑。水門事件中,美國前總統尼克松被聯邦大陪審團認定為“不予起訴的共犯”。所以在美國,即使是總統,在任何情況下也不享有絕對的、不受限制的司法豁免權。根據美國憲法,國會議員會因犯下重罪而被逮捕、審判和定罪。同樣,根據憲法,國會議員接受賄賂也要受到制裁。
2000年3月29日,俄羅斯杜馬就前總統葉利欽下臺時獲得的刑事豁免權的處理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在最後的投票中,65,438+036名杜馬代表要求將這壹問題提交俄羅斯聯邦法院裁決,65,438+044名代表投了反對票。就這樣,葉利欽繼續享受著這種特權。
2004年6月,智利最高法院維持聖地亞哥上訴法院的壹項裁決,宣布剝奪前獨裁者皮諾切特的司法豁免權,讓這位年近90歲的前總統終於出庭受審兩名死於獄中的政治犯。
作為持外交護照的智利參議員和前國家元首,皮諾切特能否在英國享有刑事訴訟豁免權,避免被引渡?這個問題既涉及英國國內法,也涉及國際法。英國的相關法律是1978的《國家豁免法》。該法案第20條規定,1964外交特權法案可以靈活適用於國家元首。後壹項法律的第2條規定,1961的《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若幹條款在英國具有法律效力,包括:關於外交代表不可侵犯的第29條;第31條第1款規定外交代表在接受國享有刑事管轄豁免;第39條第2款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人員終止職務時,其特權和豁免通常在他離境時終止,但他仍享有作為使館成員實施的行為的豁免。法院指出,除非派遣國明確放棄,否則外交代表在接受國任職期間享有的刑事管轄豁免是絕對的,沒有例外。由於豁免適用於有關人員的所有行為,可以說是“以人為本”;然而,外交官離任後保留的有限豁免是“基於事”的:它只適用於相關人員的公務行為,即與履行外交職責有關並以外交官身份所做的行為,而不是私人性質的行為。根據上述法律和公約以及國際習慣法的改編,來訪的外國元首在英國享有“以人為本”的絕對刑事管轄豁免;和其他外國官員壹樣,離任的前外國國家元首可以享受適用於英國官方行為的有限的“基於事項”的刑事管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