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法》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
如何舉報在農田上建房?關於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建房的報告。
知情人;盧如祖(又名;黃)男:60歲,靈地鄉井口村下井口八組村民。
簡稱陸某
關於基本農田保護區過度占用住房的舉報
記者:盧汝祖(又名;黃)男,60歲,漳平市嶺底鄉井口村下井口八組村民。
最近舉報人趕去下井口建房,屬於基本農田。請盡快前來處理,並恢復原狀,有效遏制對農田的破壞,更好地保障基本農田法律法規的實施。
農民非法占用良田建房觸犯了哪些法律?至少他們違反了憲法、土地法和城鄉規劃法。
1.違反憲法,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未經批準不得占用。
憲法第10條:城市中的土地屬於國家。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
第二,違反了土地法。
《土地法》第三十壹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審核,縣級人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3.違反城鄉規劃法。
《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壹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鄉鎮企業、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人民提出申請,鄉人民應當向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鄉、村莊規劃區內利用原有宅基地建設農村村民住宅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鄉鎮企業、農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村民住宅,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由市、縣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農民非法占用良田建房觸犯了哪些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壹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鄉鎮企業、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專項審批手續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土地法》第三十壹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審核,縣級人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如何舉報有人非法占用我耕地建房?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妳的耕地建房,其行為侵犯了妳的合法權益,妳可以向國土或建設部門舉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城建部門舉報電話12319。
國土部門舉報電話12336。
如何舉報非法占用農用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農用地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可以轉為建設用地。妳有證據證明他們有違法建房嗎?如果有,可以向當地* * *或者國土資源部門舉報。
請問,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舉報信怎麽寫,主要包括占用土地的時間、地點、面積、用途、權屬、性質等。內容越詳細,越有跡可循。
如何舉報非法占地1?盡量找妳們省電視臺公開違法占地的情況和問題!只能找省級電視臺,不能找地方小電視臺!
2.盡量找妳們省國土資源廳、省* * *、省委反映情況!
3.妳可以在網上搜壹下央視的網站(也許是博客),裏面有兩個欄目:“給總書記帶個話”和“問總理壹個問題”。找到了可以在裏面留言!
4.找到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央視總機是01068500114。只要有人關註這個欄目,妳的生意就會很好做!
反映問題可以要求被反映單位保密,國家也有為舉報人保守相關秘密信息的原則和規定!
非法占用基本農田怎麽辦?
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上地管理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或者將耕地大量改作他用,造成耕地大量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懲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壹)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建設,致使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十畝以上耕地的種植條件受到嚴重破壞或者汙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