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要積極及時地學習和了解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權。
第二,提前和用人單位協商。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三、通過正規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四、向主管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五、向法律維權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勞動爭議法律援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條規定,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有關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事項進行監督。
《工會法》第六條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代表和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全國人民的整體利益。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工會依法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傾聽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如何依法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壹)重視培訓,搞好法制宣傳。
1.工會自覺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整體利弊的基本職能,組織引導全體職工宣傳學習《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根據壹線工作者知識結構和接受信息渠道的特點,采取直接灌輸、間接溝通、法律講解、案例分析、發放小冊子、制作動畫光盤等方式方法。,努力使法制宣傳覆蓋到每壹個勞動者,增強他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解決糾紛的意識和能力。
2、將積極參與和鼓勵員工參加各種業余技能學習,引導和教育員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鞏固和提高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比如:新員工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在職愛崗敬業培訓、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遠程網絡教育培訓、繼續教育培訓等。在加強培訓教育的同時,應努力構建完善的培訓體系,根據實際要求不斷調整培訓內容和方法,制定詳細的培訓程序、培訓制度、培訓內部講師、註重後續培訓效果、完善培訓總結等措施,達到更加全面的培訓目的。
(二)深化民主管理和法律監督,做好維權維穩工作。
維權和維穩並不矛盾,維權是維穩的前提和基礎。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社會就不可能真正實現和諧,勞動關系就不可能真正實現穩定,不穩定因素就會壹直存在,並隨著職工權益受損程度的加深而增加和惡化。片面強調維穩,而不是減少勞資矛盾和勞資沖突,會導致勞資關系惡化,進入越穩定越不穩定的惡性循環。
只有把維權放在更加基礎的位置,做好維權工作,讓職工群眾公平公正地分享社會改革發展成果,維穩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因此,廣大工會幹部必須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的關系,堅持以維權促維穩,切實增強做好維權工作的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在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處理勞動問題時,我們應該依法找到正確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身份,當好工人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停留在中間調解員的位置上,更不用說把自己放在工人的對立面。
(三)註重對職工的人文關懷,做好職工的心理疏導。
1.加強對青年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對他們的心理健康給予更多的關註和投入,幫助他們做好自我管理和自我調節,緩解心理壓力,提高他們的挫折承受力,創造良好的人際關系。通過組織專家學者深入企業為員工舉辦輔導講座,提供心理咨詢服務,或邀請資深心理咨詢師、專家為員工開設心理咨詢室,提高基層工會幹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為員工提供心理咨詢的能力,引導員工通過科學有效的方法緩解心理壓力,消除心理障礙,提高心理素質和挫折承受力。對情緒不穩定、有精神疾病特別是有極端行為傾向的職工,要及時進行疏導和治療,結合心理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用現代科學方法滿足職工更高層次的需求,實現工會工作的創新發展。
2.充分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為主線,積極推進企業文化和員工文化建設;關心員工的生產生活,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員工喜聞樂見的業余文化活動,不斷滿足員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如勞動技能競賽、歌唱比賽、舞蹈比賽、演講活動等多種形式的文化活動,滿足員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設員工圖書館和員工之家,為廣大員工提供學習、交流和娛樂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