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員工根據口頭或者書面約定,向員工提供壹次性或者特定的勞動服務,員工按照約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關系。勞動關系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主體通過勞動合同建立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適用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縱橫法律網朱珪律師
如何證明50分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妳好,這個案子首先要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妳可以收集工人的證詞,去銀行要求詳細的工資記錄並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信息。也可以申請電子答題卡;
如何證明我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1.工作卡
2.公司同事的書面證明
除了勞動合同,以上兩項都可以作為妳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根據妳所說的,妳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申請的事項如下: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2.社保沒有補償。
辭職申請最好以書面郵件形式提交,可以作為證據。
怎樣才能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如果能收集到以下文件,就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單)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文件;
(3)用人單位招聘的就業記錄、招聘《登記表》和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①、③、④項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回答妳的補充內容:
1,發工資的時候不會用手機解釋流程。
2.進公司和離職前不會用手機給自己取證嗎?
3.這些照片可以作為證據,妳不取證當然不好。
參考資料:
勞動和社會福利部發[2005]12號
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勞動和社會福利部[2005]12號關於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工齡存儲證》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妳也可以用以上資料證明勞動關系。
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青島仍有很多不規範的中小企業不及時與員工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也不按要求給員工壹份。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用人單位可以采取措施否認勞動關系,為勞動者主張合法勞動權利制造法律障礙。實踐中,勞動關系證據通常是勞動者打勞動爭議官司的壹道門檻。所有勞動者的勞動權利都依賴於雙方勞動關系的存在。沒有勞動關系證明,就無法進壹步向單位主張勞動權利。只有提供更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勞動者才具備打贏勞動爭議官司的必要條件之壹。當然,用人單位並不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因此,對勞動者勞動關系的調查取證對於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具有現實的法律意義。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2.工資卡、工資存折、公司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公司蓋章的員工花名冊;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4、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5.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6.由雇主蓋章的出勤記錄;7.其他工人的證詞等。律師認為,勞動者在勞動仲裁前,可以結合自己在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收集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系:1。有工人姓名的雇主文件。只要用人單位出具的各種通知、工單、任命通知、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材料中有勞動者本人的名字,就可以說明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事實。需要註意的是,這種證明壹定要有單位的公章,以保證證明的有效性。2.用人單位與其他單位簽訂的購銷合同或其他類型的合同。用人單位與其他單位簽訂經濟合同時,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代表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能夠提供這些原始合同,可以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除非用人單位能夠提供相反證據證明雙方只是委托代理關系。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者合同原件沒有單位蓋章,勞動者可以持合同要求其他單位蓋章確認真實性,也可以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上,如果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洽談了壹些業務,也可以證明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務。這種證據比證人證言更有力,因為它是由法人或其他團體出具的。根據證據規則,不需要出具單位當庭質證,法院或仲裁均可認可其效力。3.有我簽名的信息留在工作的第三方。由於崗位不同,代表用人單位工作的形式也有很大不同。有時候在處理具體事務時,他們會給第三方提供有公司印章和我簽名的資料。這種證據有多種形式,如代表用人單位向有關單位或機關申報材料,代表用人單位向第三方收取支票時,支票存根上有我的簽名等。勞動者能夠取得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出具的相關證明的,4。錄音、錄像、照相是指本人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就具體事項進行協商時的錄音。只要錄音能夠明確反映出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認妳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並且在妳提供勞動的時候,基本可以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除非用人單位提供了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此外,勞動者可以在工作中使用相機或手機拍攝上下班和與工作相關的視頻,也可以作為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果勞動者根據自身情況仍無法提供上述證據,可以通過投訴或向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幫助您收集有利證據。在勞動仲裁階段,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獲得。總之,律師認為,勞動者在申請仲裁前,應盡可能收集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避免敗訴風險。
有什麽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不簽勞動合同怎麽證明勞動關系?
妳好,如果公司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壹般可以用其他證據來證明:
1,如工裝、工作證或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者用)、錄音錄像或其他有妳的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妳可以在妳的問題中列出1,3,4,5。
希望能幫到妳,希望采納。
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讓公司給妳開證明!
如何界定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部的規定,雖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遵守法律法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其次,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第三人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就成立了。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沒有勞動關系而拒絕給予勞動者相關待遇。
用於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單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明、3、員工填寫的招聘記錄、4。妳可以通過以上信息證明妳和妳的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