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算同居證據?現在很多男人即使結婚了也會選擇出軌。很多出軌的男人不再愛老婆,甚至有些男人出軌後會和小三同居,這對老婆很不公平。那麽如何算作同居的證據呢?
同居證據1 1,書證,物證怎麽算?
書證:思想和內容。
物質屬性和外部特征。
2.證人的證詞
形成過程:感知-記憶-表達
形式:口頭、書面、視聽資料。
3、被害人陳述
陳述、分析和判斷案件事實,提出訴訟請求。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懺悔:有罪,有罪;辯護:無罪從輕。重視證據,重視調查研究,不要輕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只有* * *犯的口供不能定案。單獨的證據無法最終確定。
5.鑒定意見
對象:專門的事實問題。
6、勘驗、檢查、鑒定、調查等記錄。
主題:辦案人員。
檢驗對象:現場、物品、屍體;考察對象:人。
方式:文字記錄、繪圖、攝影、錄像等。
7.視聽材料和電子數據
利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者其他高科技設備存儲的信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信息。
註意光盤:判斷其類型時,要聯系具體的證明對象。
同居犯罪需要什麽證據?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我國刑法中沒有同居罪,同居構成犯罪。應當按照重婚罪或者破壞軍婚罪追究刑事責任,可以收集與這兩個罪名相關的證據。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破壞軍婚罪而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何算同居證據2?如何算作非法同居的證據?
(壹)電子證據的保全
對於配偶壹方與外遇對象的短信、郵件、QQ聊天、微信聊天的內容,可以用來收集此類證據(潛伏者軟件)。拿到手機後,可以委托公安部門固定方式處理此類證據。
如果條件不允許,妳就自己想辦法救吧。手機短信可以和妳的手機壹起用數碼相機拍攝,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全屏截取保存。
(二)保存書面證據
1.夫妻壹方在婚外情突然暴露的前期,因情、因急,或表示悔罪而寫的“告白”、“認罪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書面材料;
2、壹方有結婚(嫖娼)、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參與處理的記錄材料;
3、服務單位發現婚姻壹方有賣淫(嫖娼)事件、婚外情行為等。可能有壹些決策文件;
4.知情人或證人寫的有關婚外情或非法同居的書面材料。
(三)收集視聽資料
1.婚姻事務談判的錄音資料主要由當事人自己收集;
2.委托第三方調查公司的私人(家)偵探收集出軌方以及第三方在公共場所行為的視頻和照片,更安全可靠,具有獨立的證據效力。
(四)收集現場證據
收集捉奸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視頻,更能說明問題。這種證據很難收集,也容易引起激烈的現實沖突;需要註意的是,對於這類證據的收集方法,司法領域存在較大爭議;
被告因涉嫌侵犯第三方個人隱私而告上法庭是有風險和先例的。所以要收集這類證據,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再收集,因為律師會用他的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告訴妳如何合法有效地去做。
二、證據規則的壹些規定
(1)證據包括:
1,當事人陳述;
2.書面證據;
3.物證;
4.視聽材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檢查記錄。
(二)舉證責任和權威探究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三)舉證期限
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期限。
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絕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駁回證據,或者接受證據但予以訓誡並處以罰款。
三、證據的三個特征是什麽?
證據的三個特征是指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壹切能夠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物證;書面證據;證人證詞;受害者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鑒定和調查實驗記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同居證據怎麽算3。離婚後如何起訴重婚
1.可以要求變更或者解除財產分割協議。如果妳在協議離婚後壹年內,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妳的證據在簽署財產分割協議時具有欺詐性和強制性。
2.妳可以起訴要求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規定,離婚案件,無過錯方為被告。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依據該條款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壹年內另行提起訴訟。
3.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離婚前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構成重婚罪,重婚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者尚未解除婚姻關系前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罪。
這包括與他人登記結婚,也包括雖未登記但將他人視為夫妻並共同生活而形成的事實婚姻。
二、重婚的證據是什麽?
1,有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登記結婚和重婚,即兩個合法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重婚的人騙婚姻登記處領結婚證,重婚的人與登記處工作人員串通領結婚證。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未與他人登記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這是合法結婚後的事實婚姻類型。
3、與配偶和他人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已經或同時作為夫妻同居而重婚的,這是兩種事實婚姻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且確實以夫妻關系* * *,後與他人結婚重婚,是事實婚姻後的合法婚姻類型。
5、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再婚以登記結婚或同居為夫妻。
所以重婚罪的證據收集也要從這幾個方面進行,這樣才能收集到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案例。
三、重婚會判幾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在我國《婚姻法》第10條中規定為“無婚姻關系”。無效婚姻關系的法律後果,雖然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重婚賠償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重婚犯罪分子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礙和破壞了婚姻家庭的安全,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我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是應受刑法懲處的侵犯人身權的犯罪。
(2)民事責任,基於重婚、變相納妾、第三者插足等事實。,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背,嚴重侵害了無過錯方的共同生活權、保持貞操權等壹系列配偶權。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