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等新型金融違法活動嚴重侵害群眾和社會利益,是比高利貸更為嚴重和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懲。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積極履行職責,及時彌補法律漏洞,維護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童建明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布《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三大攻堅”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要求嚴懲擅自設立金融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網絡傳銷、高息貸款和“校園貸”、“套路貸”;依法嚴懲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收取民間借貸等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相關報告見A3版)
近年來,新型金融騙局“套路貸”屢禁不止,低門檻、無抵押、即時借貸等宣傳用語是“套路貸”常見的誘餌。常規貸款詐騙計劃周密,隱蔽性強。犯罪分子放貸的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得超高的利息收入,更是覬覦被害人及其親屬的房產和巨額財產。
“套路貸”是披著民間借貸外衣的金融詐騙,可能潛伏在日常生活的任何角落。各種貸款推銷電話,電腦、手機上彈出的廣告窗口,添加微信好友的請求,公交站牌、小區墻上的小廣告,都可能是“套路貸”的觸角。實行“套路貸”的借貸平臺也在不斷換馬甲。他們可能披上“校園貸”的外衣讓沒有經驗的學生掉入陷阱,也可能以“現金貸”的名義讓壹些民營企業陷入破產清算的絕境。
“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社會危害極大。近期,相關部門采取針對性措施,嚴厲打擊“套路貸”等金融犯罪。今年5月,中國銀監會會同公安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發布相關通知,要求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嚴厲打擊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息轉貸,嚴厲打擊違規發放貸款和發放無特定用途貸款。
徹底斬斷“套路貸”的黑手,切斷其資金來源,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同時,其他相關部門也需要拿出更多更嚴格的配套措施。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金融案件辦理力度,加強對新型疑難案件和跨區域利益相關案件的研究指導,及時制定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加強對虛假訴訟行為的監督,維護司法權威。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的態度聚焦“套路貸”引發的痛點,進壹步表明了打擊“套路貸”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決心,也初步揭示了治理路徑。
“套路貸”帶來的最大痛點是,雖然危害性大,但現有的法律體系有時很難對其進行有效懲罰。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來明確“套路貸”放貸的壹些關鍵情況可以認定什麽樣的犯罪行為。而且設置“套路貸”的人,具有知識型犯罪的特征,他們往往可以故意逃避法律的制裁。相關犯罪團夥中甚至還有不少法律從業者。“套路貸”團夥在專業的“法律指導”下,會制造銀行流水的痕跡,形成受害人收到了所有錢的假象。不法分子也會銷聲匿跡,故意造成受害人不能按時還款,違約。壹些“套路貸”詐騙分子甚至可以讓相關證明材料形成完美閉環,將違法行為合法化,進而提起虛假訴訟,最終通過法院判決達到侵占受害人財產的目的。
法律界人士認為,為應對“套路貸”等新型案件,我國應引入專門的法律武器,增設非法放貸罪,並將其置於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下。從相關部門的立場來看,由於相關立法的難度和時間跨度,司法機關很可能會選擇先出臺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以震懾和打擊“套路貸”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
“套路貸”等新型金融違法活動嚴重侵害群眾和社會利益,是比高利貸更為嚴重和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懲。普通人要多了解金融知識,不要盲目碰運氣和信任,提高自己對新花樣的識別和抵禦能力。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積極履行職責,及時彌補法律漏洞,維護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知法是好公民。
消息來自鳳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