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員4名。
二、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1,常山縣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常山縣戶籍的社會人員(以戶籍所在地6月65438+10月365438+2008年10月為準)。
三。資格: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審判工作。
3.教育要求: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25周歲以下(1983 1 10月65438之後出生)。
5.身體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
1,發布信息
2008年165438+10月7日-12 (6天)通過常山廣播電視總臺、常山人才網、常山今日發布招聘信息。
2.註冊和資格考試
①報名時間:165438+2008年10月13-14(2天)。
②報名地點:常山縣人民法院九樓902室。
③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壹寸免冠近照兩張,報名考試費80元。
④資格審查:
常山縣人民法院會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經核實後取消考試資格。
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小於1: 3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舉行考試。
3.筆試
①筆試時間:另行決定。
②筆試內容:公共科目和法律專業知識(主要是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和公文寫作。筆試滿分100。
4.采訪
筆試結束後,按照招聘名額計劃中1: 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適應能力以及對法庭審判工作的理解。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
5.身體檢查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後按照1: 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關於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工〔2005〕68號)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6.調查
體檢結束後,根據擬招聘職位數,按照1: 1的比例確定體檢合格者,考察工作由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考察對象不合格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視為不合格:
(1)曾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被有關部門認定的。
(2)已被開除中國* * *黨籍、中國* * *共青團員身份。
(三)近兩年內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行政拘留,被司法拘留的。
(四)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和參與賭博,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或者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健康,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五)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汙、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受行政警告處分不滿壹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不滿二年、受黨內或共青團警告處分不滿壹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不滿二年、在高等學校學習期間受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不滿壹年或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不滿二年的。
(七)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壹次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或者因嚴重違紀違規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壹年的。
(八)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者在招聘過程中違規或弄虛作假的。
(9)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7.公開招聘
考察結束後,確定擬聘用人選。公示7天無異議後,由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常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常山縣人民法院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