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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模擬試題

紅色是重點,藍色次之,棕色壹般掌握(考前沖刺不用看)

第壹章證券交易概述

知識點101(P1-3):證券交易的概念和原理。

證券交易是指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已發行證券的活動。(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關系已在基礎綜述中討論過)。

□證券交易的三大特征:證券的流動性、收益性和風險性。(不包括持續時間)。證券之所以能流動,是因為它可能會帶來壹些好處。

新中國證券交易所市場的建立始於1986。從65438到0988,中國開放了國債轉讓市場。1990 12 19和1991 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市。1992 B股在上交所上市。1999 7月1日,證券法正式生效。2005年4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啟動。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新修訂的《證券法》正式生效。

□證券交易遵循“三公”原則:

1,開放性原則。信息披露的核心要求是實現市場信息的公開。1934證券交易法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與正義的區別)是指參與交易的各方獲得平等的機會。交易主體的資金量和交易能力可以不同,但不能不公平對待或歧視。

3.公正的原則。指公平對待參與交易的所有各方。(註意與公平原則的區別。公平原則壹般是會後剛會,公平原則壹般是公平或平等。)

知識點102(P3-6):證券交易的種類和方式。

□根據證券交易對象的種類,證券交易包括(具體內容包含在基礎研究中):

1,炒股。在證券交易所,稱為上市交易;在場外市場,常見的形式是場外交易。

2.債券交易。

3.基金交易。

4.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可轉換債券交易等。

□根據交易合同的簽訂與實際交割的關系,有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其他的是回購交易和信用交易。

1,現貨交易。現金買現金。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3.回購交易。它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

4.信用交易。它是壹種投資者通過支付保證金獲得經紀人信用的交易。主要特征是投資者買賣證券的部分資金或證券是向券商借入的。以前中國禁止信用交易,現在可以合法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知識點103(P7-12):證券交易的參與者。

1,證券投資者。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基本方式:壹、直接自行交易。比如場外市場。二是經紀機構。我國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職期間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化名、以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普通外國投資者可以投資b股;

□(允許多選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在批準的額度內交易除b股以外的其他品種。

2.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1)公司章程;(二)大股東三年內無違法行為,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三)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從業人員的資格;(其他很明顯)。

□(必問)證券公司七大業務:

(1)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證券相關財務顧問

(二)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證券業務。

前三項業務最低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後四項業務之壹為6543.8+0億元;最近四大業務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5億元。實收資本。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進行調整(上調)。

3.證券交易所。□其職能是:壹是為證券提供交易條件;第二,提供公開、公平、充分的價格競爭,找到合理的交易價格;第三,實行公開、公正、及時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快捷的交易和服務。□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又稱“場內交易市場”,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它不擁有證券,也不買賣證券,因此它不能決定證券交易的價格。

□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包括:①提供場所和設施;(二)制定業務規則;(三)接受證券上市安排;(四)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⑤監督會員;⑥監督上市公司;⑦建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8)發布市場信息。答案很明顯,除了第七項。

□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的事項有:①營利性業務;②新聞出版業;(三)公布證券價格預測文本和資料。(4)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中國證券交易所實行會員制,設有會員大會、董事會和專門委員會。董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可以在董事會下設立其他專門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2)其他交流。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包括分散的櫃臺市場和壹些集中的市場。櫃臺交易又稱點頭行情,是壹對壹的方式,轉讓價格壹般由證券公司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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