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
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申請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要求。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當符合人民警察的招錄條件。申請法學碩士學位,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家教育序列學士學位;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須高中畢業以上或具有同等學力;申請雙語試點班的,還應當具備使用相應民族語言文字的能力。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註冊時間
報名時間壹般在8月中旬,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壹般在9月中旬,筆試。筆試包括公務員公開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開考試的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考試。根據職位,入學考試為:專科層次文化(歷史、地理、政治)綜合考試;本科階段的民法;碩士研究生水平考試專業綜合壹(刑法、民法)和專業綜合二(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65438年10月下旬開始逐步進行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需要參加高校組織的復試。報考雙語試點班的考生還需要測試相應的國家語言文字能力。
考試科目
政法幹警公開考試的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考試。報考該學院的考生需參加文化融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申請法律碩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刑法、民法)和專業綜合(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考試。
考試問題
(1)壹般來說,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事務基礎知識是客觀試題;該應用程序是壹個主觀測試。(2)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由招聘機關確定。
基本原理
簡介
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著眼加強政法工作大局和政法幹部隊伍建設,以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重點從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 並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試點工作的原則是:
有序招聘
試點工作要在組織、編制、財政、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法等部門的統壹協調下進行。認真落實編制,研究制定招生計劃,精心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錄用以及學生學習、管理和畢業定向等工作。
公開和公正
各有關部門在制定試點工作相關政策時,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平等競爭,有利於各部門相互監督。
統壹考試擇優錄取
試點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統壹考試的方式,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組織,擇優錄取。
為某壹地區或工作單位培養專業人員
試點班將全部采取定向培養方式,報名人員定向、固定單位。學生將按照招生時確定的定向單位到中西部地區及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工作,服務壹定年限後方可交流。
嚴格監督
各有關部門和政法院校要按照試點工作方案,嚴格管理和紀律,確保學生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培養。要完善相關限制性措施,嚴格定向培養紀律,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定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