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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CC和NPC的角色是什麽?

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NPC)和政治協商會議(CPPCC)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諧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中發揮著積極而巨大的作用,不斷推動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步伐。全國人大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CPPCC)在中國民主政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得到黨和人民的高度重視和認可。雖然經過四個五年普法教育,廣大幹部群眾學習了憲法法律後對NPC和CPPCC有了認識和了解,但有些人仍然不了解NPC和CPPCC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因此,有必要進壹步探討和研究NPC與CPPCC的關系和區別。本文試圖探討二者的異同,是因為對NPC和CPPCC各自在中國民主政治建設中的作用有了新的認識和理解。

全國人大與CPPCC的交往主要包括:

第壹,政治基礎相同。全國人大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CPPCC)都在中國* * *產黨的領導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在* * *產黨的領導下,都按照法律或章程開展各自的工作。* * *產黨與NPC和CPPCC的關系是:* *產黨不淩駕於NPC之上,三者活動都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

第二,國家體育環境是壹樣的。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與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黨制度是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都存在於同壹個國家體制中。

第三,法律依據相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和規定的。《憲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同時,“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

第四,指導思想壹致。人大和政協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推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

第五,根本任務是壹樣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應當走社會主義道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宣傳和執行國家憲法法律和方針政策,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CPPCC在本質上是壹樣的,在任期上,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上,在活動準則上。

盡管NPC和CPPCC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CPPCC的主要區別是:

1,性質不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民代表大會(NPC)是實現和保證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社會主義民主的普遍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國家權力為基礎的政治制度,屬於國家權力制度的範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CPPCC)不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而是中國人民愛國統壹戰線的組織,是我們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範疇。

2.法律地位不同。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立法、司法和行政權力之間沒有平衡。“壹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受其監督。但是,憲法和法律並沒有賦予CPPCC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同或相似的國家權力,CPPCC也沒有“壹府兩院”,因此也就沒有“壹府兩院”對CPPCC負責並受其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3.不同的功能和角色。根據憲法和法律,全國人大的職能可以概括為四個方面: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和重大問題決策權。而且人大(NPC)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的制度保障,因為根據憲法和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 *產黨的執政是由NPC依法實現的。如果離開了NPC,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就失去了制度載體,* * *產黨的執政也就形同虛設。人民當家作主、掌握國家權力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也是執政黨的根本宗旨。CPPCC的職能主要是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的主要職能是* * *產黨通過NPC依法執政,CPPCC參政議政。換言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是人民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法律形式和制度。憲法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從職能上講,CPPCC在做出決定之前會就重要問題進行磋商。而全國人大通過協商後投票做出決定,然後“壹府兩院”執行。

4.活動依據和法律效力不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依照憲法和法律開展工作,進行立法,進行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決定重大問題等。除提出議案、批評、意見、建議和糾正外,還可以罷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責成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可以對人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CPPCC依照其章程開展工作,就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並主要通過批評和建議對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民主監督,壹般不通過向* * *產黨和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而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

5、方式和結果不同。人民代表大會由依照憲法、選舉法和代表法享有選舉權的選民直接和間接選舉產生。各級(鄉鎮)及以上都要選舉人大,是必須由法律產生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CPPCC根據其章程成立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不舉行選舉;此外,不要求成立地方委員會。根據CPPCC憲法第40條,有條件的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可以設立地方委員會。

6.不同的工作形式和內容。NPC行使職權的工作形式由憲法法律規定,主要包括制定、修改、解釋和監督憲法法律(NPC及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有關議案、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評議、任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質詢或者詢問、特定問題調查等。內容涉及立法(省級人大、較大的市)、國家機關任免、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重大事項決定(全國人大15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21職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15,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14。鄉鎮人大有13職權。CPPCC的工作形式主要在其章程和* * *產黨文件中規定,主要包括民主協商會、小型談心會、座談會等。,以及通過議案、提案和其他形式的批評和建議進行的民主監督;內容在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中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有五項職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會有七項職權。CPPCC地方委員會有四項職能和權力。鐘發< 2005 >5號文件規定了CPPCC協商的七個方面)。

總之,盡管NPC和CPPCC的性質、地位和功能不同,但它們在政治基礎、國家體育環境和本質上密切相關,目標是壹致的。我們黨和人民“堅定不移地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面協調,不斷研究民主政治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創造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機制新途徑,按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客觀規律,有領導、有步驟、有秩序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中國的政治文明建設必將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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