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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參與對社會穩定有什麽影響?

關於中國中產階級政治參與的分析,我們首先面臨的是中國中產階級是否存在階級或階層意義上的群體問題,中產階級在政治參與上會有哪些選擇和行動,中產階級的政治參與在當前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中國中產階級的群體特征與階級意識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化的發展,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舉世矚目的全球性、高強度的階層分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建國後形成的僵化、封閉的幹部、工人、農民三級社會階層結構發生了侵蝕性的變化。過去幾乎沒有差別的同壹階層的成員,不斷地從同質性向異質性轉化,在經濟收入、社會地位和威望上發生了很大的分化,出現了許多次階層和群體。其次,不同階層之間的人員流動越來越頻繁,社會成員的縱向流動越來越多,原來界限分明的階層之間的隔離被打破。再次,從原有階層中分離出來的社會成員眾多,導致原有階層與新興階層或不同於原有階層的群體之間出現邊緣階層和群體。這些都松動和改變了固化了近30年的原有社會結構,其力度和速度都超出了人們的預期,極大地改變了中國社會的面貌。陳:論階層分化對政治發展的挑戰,《唐都學刊》2002年第3期,第18頁。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社會出現了中產階級。從結構因素來看,現階段中產階級的來源主要有四種:第壹種是傳統的“中產階級”,包括小企業主、小商販等個體戶和個體戶。他們是個體戶,資本少,規模小,利潤低。二是壹些幹部和知識分子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中產階級”中分化出來。三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型民營企業家和鄉鎮企業家。第四種是引進“外資”和高科技人才而誕生的新型中產階級。高:《中間階層的社會學透視》,《浙江工商大學學報》2004年第4期,第79頁。

他們有以下幾個特點:第壹,有穩定的、較高的社會地位。工資雖然是主要的生活來源,但並不直接面對物質生產。社會中產階級的職業,科學知識高,專業技能復雜,收入高,職業與社會進步同步,所以具有時代性或先進性。二是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生活水平達到小康水平並保持穩定的生活狀態。但作為壹個群體,處於社會中間的人普遍不安於現狀,大多能吃苦耐勞,不斷進取,不斷學習與時代同步的先進知識。因此,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休閑時間短是這壹階層生活方式的主要特點。第三,他們在文化觀念和意識形態上對社會和時代的主導觀念有強烈的認同感,有很強的社會影響力。社會中產階級的職業,科學知識高,職業技能復雜,學歷、素質、職業技能都相當優秀,具有鮮明的時代性。所以,相對於其他社會群體,這是壹個少了傳統觀念,少了權力意識,多了市場導向,多了創新精神的群體。張:中國中產階級的特征與社會穩定,《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3年第2期,第69頁

政治參與的主體和類型

政治參與,又稱“政治參與”或“民主參與”,是來自西方政治學的概念。壹般來說,政治參與是公民通過壹定的法定方式和程序參與政治生活,表達政治意願,並試圖影響政府決策的行為。s?亨廷頓和j .尼爾森將其特征總結為:(1)是壹種實際活動,而不是心理指標。(2)是普通公民的活動。(3)僅限於對政府施加影響的活動。漆島段麗陽。政治參與。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89,第4頁。從社會轉型的現實出發,由於制度缺失的普遍現象,公民往往自覺不自覺地與現有的制度規範發生沖突。因此,廣義上的政治參與可以理解為:政治參與是指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通過或實施的活動。這壹寬泛的定義適用於任何從事此類活動的人,無論他是當選的政治家、政府官員還是普通公民,只要他在政治體系內以任何方式參與政策制定過程。《布萊克威爾政治百科全書》,戴維·米勒、弗農·波格丹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第608-610頁。

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壹定社會政治發展的重要內容和標誌。民主政治參與可以在國家和社會之間平衡政府的行為和公民的願望。它可以形成強大的政治效應,為政治制度註入活力,監督和制約國家權力的行使,要求政府對法律和公眾的利益負責;廣泛的政治參與有助於科學和民主決策,有效支持政策執行,及時反饋和修訂政策;廣泛的政治參與是實現公民政治權利、有效維護個人和群體利益的重要途徑;政治參與還可以培養公民的民主意識和政治參與意識,增強他們對政治制度的信任,產生歸屬感,為現代民主政治的有效運行構建心理基礎。

表8-1政治參與的因素和活動方式*活動的類型和效果涉及對立活動所要求的自發性和與他人合作的範圍。投票壓力大,信息少,面廣,弱,小部分地區活動壓力不同。信息量大,涉及面廣,根據情況與官員接觸壓力小,但信息量大,個體大,但不弱。*本表引自北京普濟馬壹夫《政治參與》。

對於政治參與,我們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很多類型。按照社會形態的性質,可以分為剝削階級社會的政治參與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政治參與;根據參與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個人政治參與和集體政治參與;根據公民是否主動參與政治,可以分為自覺政治參與和動員政治參與;根據公民是否遵循政治活動的程序規則或既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可以分為合法與非法政治參與、常規與非常規政治參與、制度性政治參與和非制度性政治參與;根據政治參與的功能屬性,政治參與可以分為工具性政治參與、發展性政治參與和交往性政治參與。

用;根據政治參與的結果,可以分為建設性政治參與和破壞性政治參與、影響政治決策的政治參與和不影響政治決策的政治參與、有效政治參與和無效政治參與。

根據政治參與者參與程度的不同,參與者可以分為基本遊離於政治過程之外的“冷漠者”,只在較低程度上參與政治的“旁觀者”,以及以某種方式積極參與政治的壹小批“戰鬥者”。大衛米勒和弗農波格丹,編輯。,同前。,第608-610頁。

中產階級的政治參與與政治和社會穩定

中產階級作為發達國家和相當壹部分發展中國家的主流群體,對政治和社會穩定起著積極的作用。政治學鼻祖亞裏士多德在兩千多年前就從理論上論述了中產階級在政治穩定中的作用。他認為:“只有中產階級才能形成最好的政治制度。中產階級(小康家庭)比其他任何階層都穩定。他們不像窮人壹樣想要別人的財產,他們的資產也沒有富人那麽大,不足以引起窮人的覬覦。他們沒有任何針對別人的陰謀,也沒有殺死自己。他們過著安全的生活,沒有恐懼。”亞裏士多德,《政治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第206頁。

在中國,中產階級在當前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第壹,中產階級的特點決定了它是維護政治穩定的重要力量。職業分布廣泛,工作方式以腦力勞動和輕體力勞動為主,主要包括私營企業主、個體勞動者和個體工商戶、中高級知識分子、國家壟斷行業從業人員和外商獨資、合資企業白領。穩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生活條件,他們在收入水平上的明顯優勢使他們具有獨特的消費特征和較強的消費能力,成為引導社會消費的最重要群體;具有不斷發展的進取精神和進取精神,敢做大事,謀大發展;大多數人都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較高的知識水平和個人素質;組織形式是網絡結構,各層級之間容易溝通。

第二,中產階級的壯大可以有效緩解社會各階層的矛盾。壹方面,中產階級的壯大有助於實現繁榮。根據世界各國的統計,在社會各階層中,上層階級只是社會中的少數,中產階級和下層階級呈現出壹種互為消長的關系,即壹方占大比例,另壹方必然占小比例。當中產階級構成社會的大多數時,只有少數人處於社會的下層,這有利於社會保障政策和扶貧政策的有效實施,從而緩解可能的社會對立。“教育的普及使人們,尤其是來自下層社會的人,有了平等的受教育、就業和晉升的機會,職業流動和晉升的機會也增加了,大大減少了不同階層之間的摩擦和糾結。社會流動率的提高和社會甄別體系的建立,是形成‘中間階層’的有益機制,是降低社會緊張、實現有效社會控制的‘安全閥’系統。”秦巖:《中國的中產階級——未來社會結構的主流》,中國規劃出版社,1999,第16頁。中間階層是連接社會上下層的中間通道,從而起到緩沖和調節矛盾的作用。

第三,中產階級的擴大有利於推動政治民主化的進程。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價值取向。中產階級的大多數人都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高等教育造就了更有思想、更理性、更科學的人,結果是人們的民主意識增強、活躍。有學者認為,從大趨勢來看,“中產階級是反對政治獨裁、捍衛法制、制約政治權力、建設法制民主的核心力量。”毛壽龍:《政治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第285頁。政治民主化和政治穩定不是對立的。相反,政治民主化發展不足會導致許多不利於政治穩定的問題。中產階級參與政治的方式是冷靜、理性、積極、有建設性的。他們主張政治改革,但反對劇烈變革,不贊成通過革命或政治運動來推動中國的民主進程。理論上,以自由為導向的法制民主制度是最穩定的民主制度。亞裏士多德說:“平民和財富階級之間不時發生黨派鬥爭。無論誰獲勝,占上風的壹方總是拒絕組織壹個基於公共利益和平等原則的中間形式的政府。他們把政治特權當作黨爭的果實,把它們抓在自己手裏後,更喜歡偏向民粹主義或寡頭政治,壹意孤行。”亞裏士多德,同前。,第206頁。也就是說,在富人和窮人的戰爭中,富人獲勝就會建立寡頭政治,窮人掌權就會建立極端民主。只有建立在中產階級基礎上的政府形式才會民主合法,從而“更加穩定持久”。

第四,中產階級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和支持者。中間階層的產生和發展得益於改革開放政策,他們的未來發展與改革開放的進程密切相關。中產階級有穩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生活條件。這種情況決定了他們安於現狀,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壹切。他們從切身利益出發,反對社會動蕩,要求政治穩定,希望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開拓事業,發展自己。他們支持改革開放政策及其深化,並普遍具有支持現有政治制度的強烈傾向。中產階級成員對社會主導價值觀有著強烈的認同感,能夠在維護當前的價值取向和社會政策方面發揮作用。

在政治和社會穩定方面,社會結構中占主導地位的中產階級將起到平衡和制約的作用。亞裏士多德說:“凡壹個國家中的中產階級強大到足以與其他兩個部分相抗衡,或者至少強於其他任何壹個單壹部分的地方——那麽中產階級在國家中就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其他兩個對立的部分(階級)中沒有壹個能夠執掌政權——這就可能形成壹個優秀的政治制度。所以,公民擁有充足的資產,能夠過上小康生活,真的是壹個城邦至高無上的幸福。否則壹部分人富壹部分人窮,結果會很極端,要麽變成相對的平民政權,要麽變成單純的寡頭政治;此外,

從最魯莽的平民政治或者最強大的寡頭政治,變成了暴政。暴政往往源於兩種極端的政權。至於由中產階級主導,運行在中間或接近中間的政權,這樣的演變很少發生。亞裏士多德,同前。,第118頁。中產階級的小社會階層結構不利於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首先,社會中間層規模小的壹個結構性後果是社會結構的不穩定。中產階級規模小,直接意味著社會資源分配不公平,貧富差距很大。這種金字塔結構表明,社會成員大多處於社會的中下層,他們在社會資源中所占的份額非常小,與他們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嚴重不相稱。少數人處於社會中上層,他們所享有的社會資源份額非常大,這也與他們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嚴重不相稱。導致大多數社會成員未能真正享受到經濟發展的好處,無法體現社會發展的普惠原則。如果這種情況長期存在,必然導致社會普遍不滿和社會動蕩。其次,社會中間層規模過小,使得國家缺乏抵禦風險和可持續發展的結構性條件。在判斷壹個國家或壹個地方的現代化程度時,社會階層結構可以說是最客觀、最本質的指標。再次,從世界發展的大趨勢來看,階層結構失衡往往是經濟社會危機的深層次原因。現代社會階層結構是指社會成員普遍受益於現代化進程,大多數人享有體面舒適的生活和受尊重的社會經濟地位,而不僅僅是少數人受益。關·《中間階層與社會穩定》,載《湖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第33頁。

在任何社會中,中產階級都是最重要的社會基本力量,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中產階級比重較大的橄欖型社會階層結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結構性因素。西方國家和亞洲“金融風暴”中的韓國和日本為我們提供了正面的例子,而經濟快速發展、貧富兩極分化的拉美國家卻未能抗擊金融風暴,導致經濟萎縮,表現出相反的例子。中國經過20多年的經濟高速發展,出現了貧富分化,隨之而來的“仇富”也對社會融合造成了傷害。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和諧社會追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協調發展,政治文明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保障。公民政治參與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是政治現代化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標誌。沒有公民的政治參與,就不會有真正的政治文明,也不會有真正的和諧社會。有序有效的公民政治參與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公民政治參與是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

(A)政治參與是衡量社會民主和法治的標準。

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範疇中,壹個重要的內容就是民主與法治。“從壹定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充分發揮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黨群關系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人民參與的渠道程序是檢驗壹個國家是否民主的硬指標。同理,法律是否通過民主程序制定,是檢驗壹個國家是否實行法治的硬指標。”政治參與是指普通公民試圖通過壹定的方式和渠道影響政治進程的行為。它給予公民行使政治權利和實現政治願望的機會,從而促進政治活動的民主化進程。政治參與程度越高,越能體現民主政治的本色。而且政治參與本身就是民主制度發展的產物,“民主政治的壹種實現方式”,民主政治的正常運行和不斷進步有賴於公民的政治參與。同時,法治的終極目標是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等基本政治權利,法治的根本價值是保障包括公民政治參與在內的各項權利的實現。法治社會的根本問題是立法,而“從歷史上看,我們有理由得出這樣的結論:壹切政權和平的起源是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礎上的”,“立法的權力屬於人民,並且只能屬於人民”。實現公民在立法過程中的政治參與,使立法參與者充分表達各自的立法態度和利益,使各種利益得到綜合考慮,使立法結果更容易得到認可,從而化解社會矛盾,推進社會法治進程。因此,公民積極的政治參與不僅是執政為民的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的最高體現,更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價值。

(二)政治參與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義是指社會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社會全體成員中的合理分配。它意味著權利平等、合理分配、機會平等和司法公正。它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核心價值,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是黨執政的根本目標,是和諧社會的深厚基礎。公平正義的範圍非常廣泛,不僅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也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到公民的基本權利,關系到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公平正義無疑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參與權。美國著名政治哲學家羅爾斯認為,“通過調整社會或國家的基本制度安排,可以公平公正地分配全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從而在現代民主政治國家的政治框架內實現普遍的公平正義”。“在壹個健康的現代民主社會中,參與原則要求所有公民都應有平等的權利參與制定法律的憲法程序,公民將遵守這些法律並決定其結果。為此,憲法必須確保參與和影響政治進程的公平機會。”社會公平正義要求實現公民政治參與,公民政治參與也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整體和諧。首先,政治參與的實現使公民無論貧富貴賤,都有機會參與現有的政治制度,合理合法地表達自己的政治意願和利益,這本身就是壹種公平;其次,廣泛的政治參與有利於體現和實現社會政策的正義,有利於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公平分配。北歐幾個“福利國家”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參與政治,通過政治鬥爭擴大和實現自己的政治和社會經濟權利,迫使統治階級讓步的結果;最後,政治參與是社會與政府之間的橋梁,促進了政府行為的公開透明,緩解了普通公民與政府之間的諸多矛盾。

(三)政治參與是社會活力的集中體現。

社會活力是社會進步、協調與和諧的基礎和條件。社會活力的不斷增強是推動社會不斷變革和發展的現實力量和動力源泉,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標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壹切積極因素,發揮各方面的創造活力,不斷推動社會進步。社會主義社會的活力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積極政治,就是引導和發展公民政治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社會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經濟增長和生活質量的提高直接促進了政治參與的發展。從參與的數量、範圍、程度和效果來看,中國公民的政治參與得到了全面提高。擴大政治參與被視為社會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對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在經濟領域,政治參與可以滿足獨立經濟主體自由競爭和發展的需要,激發人們的創造熱情,促進市場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在政治領域,政治參與可以使人們更加關心政治,關註自身或他人的利益和立場,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提高人們對政治制度的認同感,有助於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可持續發展;在文化領域,政治參與可以使人們認識到信息、知識和教育水平的價值,促使人們收集更多的社會信息,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和教育水平。所有這些都是社會活力的體現,而社會活力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涵。

第二,公民政治參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

(壹)制度化政治參與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協調機制。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深入發展,社會經濟結構、人們的工作方式和收入渠道多樣化,出現了新的社會階層,人們的利益和價值觀也不盡相同。因為新的利益協調整合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各個階層之間存在分配不公。“任何利益結構客觀上都有壹定的利益需求”,尤其是在有著“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傳統的中國。在國家,無論是強勢群體還是弱勢群體,群眾對收入差距擴大、公共資源占有不均的現實心理承受能力較弱。如果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表達渠道不暢通,溝通和反饋不及時,就會導致社會利益關系的緊張、反感和不滿,甚至產生挫折感和行為失範。從1998到2002年,全國法院共處理群眾來信來訪4224萬件。如此大規模的上訪,說明社會結構微觀層面存在大量的人際矛盾和社會矛盾,這也是社會結構基層不夠穩定、不夠和諧的信號。各利益階層之間的不和諧是社會不和諧的重要表現,擴大社會各階層的制度化政治參與是有效的解決途徑。制度化政治參與是指公民在現有政治制度和法律框架內的合作性參與。首先,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活動可以為不同利益階層提供利益表達的場所和渠道,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其次,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活動可以使政府正確及時地了解社會各利益群體和階層的不同利益要求,提供更加公平的制度安排,協調和緩和不同利益群體和階層之間的矛盾,增加公眾對政治制度的認同感;最後,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是參與者之間的互動過程,可以增加不同社會階層的接觸、溝通和理解,促進他們的和諧。

(二)制度化政治參與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有力保障。

公共政策是政黨、政府和其他社會公共權力機關在壹定歷史時期為實現政治、經濟和文化目標而制定的調節社會關系、調節社會生活的行為準則和指南。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廣泛關註。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制定程序和具體實施是否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認可(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是衡量壹個社會是否和諧的重要標準。“在當代中國,各種利益結構的需求大多被政府觀察和認可,其合理的利益需求有壹部分轉化為公共政策”,而“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直接決策者並不總能保證忠實反映人民的利益”,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和效果最終將取決於普通公眾的參與和認可。中國現有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顯然存在合法性危機。這主要表現在,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相關社會群體沒有相應的參與和表達機會,不能充分維護自身利益;在公共政策的執行過程中,政策制定者有將其推向壹個方向的傾向,政策執行的目標不具備參與互動的能力和條件;在公共政策的反饋系統中,普通民眾沒有相應的渠道反映意見,無法對公共政策進行必要的修正。這些都使得公共政策缺乏最起碼的“合法性”和“正當性”,更談不上符合社會和諧的要求。制度化政治參與的擴大將為公共政策獲得更多認同提供可能。因為它可以改變決策者和直接對象之間信息占有的不對稱;可以保證公民對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的話語權,充分實現法律賦予的知情權、選舉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相關社會團體能夠有效參與政策制定、實施和修訂的各個環節,建立健全公共利益的實現機制、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有效的利益整合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

(三)制度化政治參與是維護政治穩定的有效途徑

穩定是第壹位的,政治穩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和保證,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和基本標誌。影響政治穩定的因素非常復雜,政治參與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認為:“發展中國家公民的政治參與需求會隨著利益的分化而增加。如果他們的政治制度不能為個人或群體提供參與政治的渠道,那麽個人和社會群體的政治行為就可能突破社會秩序,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當前,我國社會正處於矛盾凸顯期,隨著經濟社會的增長,利益分化有所加深。”利益表達的需求總是產生於利益的不平衡或利益的沖突”。同時,隨著現代社會公民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對現代政治理念的逐漸接受,公民的訴求呈現多樣化,不僅僅局限於直接的個人經濟利益,有時公民的訴求是抽象的,具有價值傾向。這些價值傾向反映在政治領域,就是他們對政治參與的期望,也就是公民權利意識的增強導致政治需求的增加。壹旦這種期望無法實現,緊張感就會累積。這種預期張力即使沒有在外部約束下表現為顯性的社會沖突,也會直接對政治秩序產生壓力,也會造成中產階級對政治秩序的疏離甚至脫離,侵蝕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最終為顯性的社會沖突醞釀能量。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有助於實現政治穩定,可以為社會各階層提供利益表達的制度平臺,在壹定程度上緩解公民與政府的矛盾,提高利益表達者的理性,不斷擴大參與者對政治體系的影響力。而且,“公民越關心和參與政治,就越會認同政治制度。這些都表明,制度化政治參與是維護政治穩定的必然選擇,是中國當前條件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制度保障和必要條件。

第三,努力實現公民有序有效的政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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