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主要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1,商標法(1982年8月3日通過,1年3月實施,1993年2月22日修訂,2006年7月1日實施)16538.66666666666007
商標法實施細則(1983年3月頒布實施,10月3日修訂,1988年7月第二次修訂,1995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訂)
2.專利法(1984年3月2日通過,1年4月6日實施,1992年9月4日修訂,1993年10月6日實施)
專利法實施細則(1985 19年6月批準頒布,1985年4月實施,12年2月修訂,198)。2001於6月15日第二次修改,7月1日正式生效。2002年2月28日修改了101和108條。
3.民法通則(1986年4月2日通過,1987,65438+65438年10月0日施行)(第五章第三節第九十四條至第九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第三款、第四款)。
4.技術合同法(1987年6月23日通過,6月23日實施1987+065438+10月30日)修改並入合同法(18章技術合同)
5.藥品行政保護條例(1992 12月2日批準,1992 19月2日頒布,10月1993 1日實施)。
《藥品行政保護條例實施細則》(1992年2月30日發布,1993年10月30日實施,2000年7月4日修訂)
6.農藥產品行政保護條例(1992年2月25日批準,1992年2月26日頒布,1993年10月6日實施)
《農用化學品行政保護條例實施細則》(1992年2月26日頒布,10月6日實施,1993,1)。
7.著作權法(1990年9月7日通過,191年6月7日實施,2001年10月27日修訂實施)。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1991年5月24日批準,1991年5月30日頒布,1年6月實施,2002年8月2日修訂,6502年6月。
8、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1991 6月4日發布,1991 10月1日實施,2006年2月20日修訂,2002年6月重新發布。
9.實施國際版權條約規定(1992年9月25日頒布,1992年9月30日實施)
10,《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9月2日通過,1993年2月10日實施)
11,《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1995年7月5日頒布,1995年10月6日實施);2003年10月26日通過修訂,2004年2月2日頒布,2004年3月6日實施)
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辦法(2004年4月22日通過,2004年5月25日公布,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2,《特殊標誌管理條例》(1996年7月3日頒布實施)
13刑法(14、1997年3月修訂,10、18年10月實施)第三章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第213-220條)第八節尋釁滋事。
14,《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1997年3月20日頒布,10月10日實施)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1999年4月27日通過,6月6日頒布實施)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1999年8月10日頒布實施)
15,《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1997年5月20日頒布實施)
1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2001年3月28日通過,2001年4月2日公布,2001年10月6日實施)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2001年9月8日公布,2001年10月0日實施)
17,《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2006年6月30日,10,31,2006年6月30日,10,10,2002年)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2002年10月30日通過,2002年2月4日公布,2002年4月30日實施)
19、對外貿易法(1994年5月12日通過,1994年7月1994日實施,2004年4月6日修訂,1994年7月1日實施)(第三章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第十四條)
目前中國大陸現有的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有商標法、專利法、技術合同法、著作權法,甚至在《不正當競爭法》中,也有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定。此外,還有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制定這些條例是為了防止知識產權在各自領域被他人任意侵犯。但需要註意的是,在依法申請專利權之前,不受國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