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有壹些特殊的行業,勞動者如果長期從事相關工作,很容易患上職業病,這就要求我們要有職業病風險防範的意識。因此,法律對用人單位提出了壹系列要求。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盡到這些義務,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後果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為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材料,未按照規定提供中文說明或者設置警示標誌、警示說明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規定報告職業病或者疑似職業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弄虛作假的,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提請有關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壹)用於隱瞞技術、工藝、材料產生的職業危害的;(二)隱瞞本單位職業衛生真實情況的;(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放射性作業場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儲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四)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的;(五)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或者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接受給不具備職業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的;(六)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或者應急救援設施的;(七)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禁忌作業的;(八)違章指揮和強令勞動者進行無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第六十九條生產、經營或者進口國家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第七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對勞動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提請有關人民政府責令關閉,並處65438+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七十壹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職業危害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職業病有哪幾種?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十大類,分別是:1、職業性塵肺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塵肺,如矽肺、煤工塵肺、石墨塵肺等。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如過敏性肺炎、棉塵病和哮喘。2.職業性皮膚病。如接觸性皮炎、輕度接觸性皮炎、痤瘡等。3.職業性眼病。有化學性眼燒傷,電光性眼炎,白內障。4.職業性耳鼻喉科和口腔疾病。如噪聲性耳聾、鉻鼻病、爆震性耳聾等。5.職業性化學中毒。如鉛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錳及其化合物中毒、鎘及其化合物中毒。6.物理因素引起的職業病。如中暑、凍傷。7.輻射引發的疾病。如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放射病和外照射引起的亞急性放射病。8.職業性傳染病。炭疽、森林腦炎、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和人民警察)、萊姆病。9.職業性腫瘤。有石棉引起的肺癌,間皮癌,聯苯胺引起的膀胱癌。10,其他職業病。有金屬煙熱、滑囊炎(限井下工人)、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或淋巴閉塞(限刮削工)。三。職業病鑒定流程: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鑒定所收到職業病鑒定申請後出具職業病鑒定資料提交通知書→當事人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鑒定所需材料或書面陳述→協商鑒定費用→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職業病鑒定受理通知書→遴選專家→召開鑒定會→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