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的犯罪動機是否有現實依據?
犯罪動機是判斷行為人是故意還是過失的最直接依據。很多情況下,司法人員對行為人的犯罪動機產生懷疑,啟動精神病鑒定程序。有學者指出,精神障礙者的刑事責任能力可以根據動機來判斷,可見犯罪動機的重要性。動機是指行為人滿足某種需求的意願和心理狀態。壹般來說,只有出於現實動機而犯罪的智障人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1)動機不明。正常人犯罪總是有壹定的動機,比如賺錢,滿足性欲。對於智障人士來說,如果智力缺陷嚴重到行為人無法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或者自己真正在做什麽,那麽他就沒有犯罪的動機,或者說他的動機是模糊不清的,這大多表現在行為人無法說明自己犯罪的原因,或者說原因非常奇怪,完全脫離現實。
(2)病理動機。這種情況在單純精神發育遲滯者中很少見,但部分精神發育遲滯者可能會有其他精神障礙,如精神發育遲滯並發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等,可能導致幻覺、妄想等知覺和思維障礙。這類行為者雖然動機明確,但其動機是建立在虛幻的需求上的,這是正常人無法理解的。正是因為這種動機不能被人理解,才更容易被識別。
(3)現實動機。這種動機和精神正常的人沒有太大區別,是出於生理、社會和心理的需要。即使這種需求並不合理合法,但也是壹種現實的動機。對於智障人士來說,他們可能無法以正確恰當的方式滿足自己的需求,或者難以控制自己的欲望而犯罪。基於現實動機而犯罪的智障人士,需要仔細甄別,以區別於普通人道德素質和法律意識低下的情況,防止重度智障人士像普通人壹樣犯罪。有些智障人士因為思維能力差,往往推理判斷不合邏輯。雖然他們的動機是現實的,但或多或少是可笑的。對基於現實動機實施犯罪的智障人士的審查,不在於行為的動機,而在於行為的控制和行為,即行為人是否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以正常的方式滿足自己的欲望。比如,有些智障人士無法判斷強奸是合法還是非法,無法理解性欲的本質,不知道法律和社會規範對性行為有什麽限制,因為他們無法通過正常合法的方式解決性沖動,實施強奸。其中,精神發育遲滯較嚴重者甚至會對自己的親屬、鄰居進行無差別侵害,而識別能力正常者壹般對犯罪對象有所選擇。
(4)混合動機。即病理動機和現實動機混合,其中壹種可能占據主導地位。審查時要特別註意行為人是否有深層次的病理原因,而不是僅僅基於直接的現實原因來認定其動機。壹些智障罪犯歸案後的犯罪動機看似合理,但如果深入分析,可能會發現動機受到其他精神障礙的影響。
犯罪後的表現
犯罪後的表現是判斷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行為能力的重要參考因素。對於精神發育遲滯的行為人,犯罪前後精神發育遲滯不會有明顯變化,歸案後通過認識到可以確認其對犯罪的辨認和控制能力。
行為人犯罪後的表現主要體現在亮點:
(1)自我保護行為。自我保護是指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懲罰和追究責任,有意識地回避或捏造事實瞞著司法人員,或者頑固抗拒、毀滅證據。對於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智障人士,由於其智力受損,往往采取幼稚的手段,難以取得他人的信任,並可能暴露自己;有些重度智障的人,因為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所以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自我保護行為反映了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的認識,更能體現行為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但也要看到,有自我保護意識和行為,並不代表被告人壹定沒有精神障礙。具有自我保護意識和行為只是衡量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能力的重要依據之壹,但應結合其他依據綜合判斷。
(2)對犯罪的認識。對犯罪的認識也反映了出行者對犯罪後果的認識和對自身行為正當性的認識。精神障礙患者對犯罪行為有多種認識,如坦白承認、無動於衷、頑固不化、屢教不改等。智障人士常見的情況是向法律認罪。他們可能對自己行為的後果缺乏深入的認識,在訊問司法人員時通常會答非所問。有些輕度智障者甚至會誇大自己的犯罪行為。重度智障者通常不能完全回憶起自己犯罪的細節,有時會對犯罪的後果表現出冷漠和漠視。
社會適應能力
社會適應能力是對鑒定人的專業工作、婚姻家庭、社會交往、個人生活能力和對外界的性興趣的綜合評價。因為精神病鑒定通常是壹次性的測試,用來評估精神發育遲滯者的智力水平,難免會出現不準確的情況。社會適應能力的評價尤為重要,社會適應能力的評價是客觀的,往往比智力測驗更可靠。特別是在評價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和邊緣智力的人的責任能力時,智力水平並不能完全反映他們對犯罪行為的認識,社會適應能力是壹個有價值的評價標準。評價行為人的社會適應能力,需要考察行為人的成長歷程、學習經歷、工作能力、人際交往、興趣愛好等內容,這些內容大多與案件沒有直接關系,而公安機關在取證時往往不會進行全面的調查,這就要求法官根據案件材料充分掌握與被告人社會適應項目相關的證據,必要時可以親自進行調查取證,以正確評價被告人的社會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