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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保護的法律對策有哪些?找到解決辦法

1,環境科技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是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支撐。多年來,全國環境科技工作圍繞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和突出環境問題,組織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在解決重大環境問題、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制定技術法規和標準、發展汙染防治技術、制定生態保護對策和措施、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引領和支撐作用,為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壹定的科技和物質保障。環境容量測算、土壤背景值測算、酸雨防治、湖泊富營養化防治、固體廢物汙染防治等壹批國家科技攻關項目的成果,為建立總量控制制度、設立兩個控制區、治理湖泊富營養化、推進清潔生產、全過程控制汙染奠定了科技基礎。環境科技在應對壹些重大環境汙染事件中也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進壹步提高環境科技創新能力是加快實現歷史性轉變的迫切要求。當前,中國的環境保護進入了壹個加速發展的新時期。搞好這壹時期的環境保護,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必須依靠技術進步;解決結構性、復合性、壓縮性環境問題必須依靠自主創新;加快環境保護的歷史性轉變,實現環境保護工作的跨越式發展,必須提升環境科技創新能力。但是,目前的環境科技狀況還不能適應環境保護形勢發展的需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環境管理和決策缺乏依靠科技的工作機制,許多重大環境保護決策沒有經過前期研究和充分論證。二是近年來環保系統科技工作大幅下滑,重大研究調查項目少,基礎數據嚴重缺乏,部分成果與管理脫節,難以滿足解決復雜環境問題的需要;環保標準體系亟待完善;汙染防治技術儲備嚴重不足,科技成果轉化率低,難以形成產業化。企業治汙技術水平普遍不高,標準不穩定。三是核與輻射安全研究水平低,安全審查和監管缺乏獨立核算和安全驗證能力,不能滿足國家核能發展需要。四是環境監測執法技術支撐薄弱,監測預警執法基礎能力薄弱。五是科技隊伍素質有待進壹步提高,優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少。壹些科研院所長期不做科研,遊離於環保技術主戰場之外。六是科技投入嚴重不足,沒有形成穩定的環境科技投入機制,科研基礎條件落後。這些問題已成為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歷史性轉變的重要制約因素,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二、新時期環境科技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和第六次環保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技興環保戰略,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以科技創新推動歷史變革,以科技進步推動環保事業跨越式發展。

4.總體目標。到2010,通過實施環境科技創新、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建設和環境保護技術管理體系建設三大工程,知識創新重點研究領域取得重大突破,環境保護技術法規和標準基本滿足環境管理需求,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初步建立,科技支撐和引領環境保護發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建成層次清晰、分工明確、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國家環境科技支撐體系。第三,完善環境管理的科學決策機制,強化環境科技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基礎地位。第五,建立基於環境科技的科學決策機制。環境管理決策必須以科學和技術為基礎。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尊重科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建立專家參與管理決策的機制,完善管理決策程序,提高管理決策的科學性。重大環境保護問題、重要工作和專業決策應當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做到未經調查研究不決策,未經科學論證不決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規劃、政策、措施等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應當安排前瞻性的科學研究和論證,並作為環境管理決策的依據。國家環保總局成立了由院士等高層次專家和人員組成的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就國家環境保護的重大政策建言獻策,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建議;設立由各方面專家組成的科技委員會,對涉及稅務總局的重大決策和專項問題進行論證並提出意見。地方各級環保部門也要結合當地實際需要,采取不同形式,積極建立專家咨詢和職工咨詢機制。第四,實施環境科技創新工程,搭建環境科技創新平臺。6.從解決重大環境問題入手,突破環保發展的技術瓶頸。圍繞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 2020年)》和國務院決定確定的七項重點任務,制定實施《國家環境保護“十壹五”科技發展規劃》。按照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思路,集中力量優先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流域水汙染治理、區域大氣汙染治理等重點領域的研究開發,組織跨部門、跨學科、跨領域的組織。7.以環境管理體系創新研究為先導引領環保發展。要著力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突出與歷史轉型相適應的體制、機制、政策和管理體制的前瞻性研究,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環境目標責任制等創新研究,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戰略、重大規劃和環境監管制度等相關基礎研究,整合現有科研成果和先進管理模式,為建立和完善新型環境管理體系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依據。

8、加強環境監測預警技術創新,為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系統提供技術支撐。大力推進環境監測基礎研究,開展環境監測方法、質量控制要求、技術標準和信息系統的科學研究,加快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系統建設,全面提高我國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和應急監測能力,逐步實現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大區域、全天候、全天時動態監測,為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系統提供技術支撐。五、實施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建設工程,提高環境保護執法管理水平9。以環境質量標準和汙染物排放標準為核心,全面推進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工作。各級環保部門要把達到環境質量標準作為環保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努力把環境標準與環境目標掛鉤;治汙工作要以達標排放為載體,通過執行環保標準,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優化經濟發展。要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壹五”規劃,完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建立科學的環境質量評價方法;大力開展重汙染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工作。開展環境標準和標準的理論研究。地方環保部門要強化環境保護標準管理職能,嚴格依法開展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制定工作,監督本轄區環境保護標準實施情況,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環境保護標準實施監督機制,嚴格執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備案制度。六、實施環保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工程,引導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10,以建立環保技術管理體系為目標,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建立健全以技術政策、技術指南、技術規範、技術評價、技術推廣和示範為主要內容的國家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十壹五”期間,總局將發布10項重點行業汙染防治技術政策、壹批汙染治理技術要求和工程技術規範;每年發布環境技術發展白皮書,篩選汙染治理最佳可行技術,發布相關技術指南;公布國家鼓勵和限制的環保技術和設備目錄;建立第三方技術評估與專家評估相結合、以第三方評估為主、專家評估為輔的新型環境技術評估體系;加強環保設施運營資質審核和註冊環保工程師管理,實施動態跟蹤考核。11,註重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示範,加大環保科技推廣力度。進壹步加大投入,開展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示範。有針對性地選擇先進成熟的環保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在環保治理工程中推廣示範,努力提高工程科技水平和建設質量。加強環保科技成果推廣和環保普及工作,調動環保科研院所、企業、各類高校、學會、協會等組織參與科技推廣的積極性,廣泛開展環保科技成果推廣普及活動。到2010,總局和科技部將建設50個環保科普基地。各地也要通過各種渠道建設壹批地方環保科普基地,作為推廣環保技術、提高公民環境素質的重要途徑。12,引導高新環保發展,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圍繞國家環保目標和環保產業發展需求,利用環境技術管理體系,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環保技術裝備和基礎裝備,努力掌握環保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集中力量創建壹批充滿活力的環保產業化示範基地和體現循環經濟理念的生態工業示範基地,推動環保產業發展,促進循環經濟。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推進環境咨詢市場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七、加強環境保護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升環境保護科研機構持續創新能力13,搭建國家環境科技合作和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調動壹切社會力量,利用各種科技資源,實行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強強聯手,形成合力,為我所用,形成全社會科技資源為環境保護服務的良好局面。壹是發揮環保系統研究所的學科優勢,強化其為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的職能;二是發揮中科院和高校在基礎研究和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加強戰略協作和合作機制,推動環境科學研究的發展,充分調動其人才和科技資源,促進環保人才的培養和再教育;第三,發揮部門、行業科研院所和企業科技人員的專業技術優勢,打破條條框框,打開科研大門;第四,加強環境科技的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全球環境問題的研究,吸引全球環境科技資源為中國環境保護事業服務;五是要充分發揮各類環保組織特別是各級環境科學學會和環保行業協會在學術研討和技術交流中的作用。14.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基礎平臺建設。制定並實施國家環保總局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能力建設專項規劃。根據部門、行業和地方的技術、專業和區域特點,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力爭到“十壹五”末,建成30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和50個國家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中心,作為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基礎平臺。要加強與科技、發展改革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努力建設國家實驗室、野外觀測站、重點實驗室等大型科技基礎工程,為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野外試驗提供物質基礎。省級環保部門要加強所屬研究所的科研能力建設,建立省級環境研究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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