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金浩”這幾天成了網絡熱詞。這個叫丁金浩的南京初中生,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浮雕上寫下了《這裏的壹次旅行》,成為旅遊陋習的反面教材。網民甚至采取了人肉搜索等極端方式,強烈譴責。長期以來,“壹遊此地”是旅遊目的地少數遊客的“招牌”,難以杜絕。隨著社會對旅遊文明的呼聲越來越高,對這種行為的譴責也越來越強烈。但事實上,道德譴責並不能構成更有效的作用。業內人士呼籲,是時候反思“如何做壹個合格的遊客”這個問題了。但實際上,剛剛頒布的《旅遊法》已經對遊客的行為規範做出了相應的要求,但如何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如何用法律手段遏制此類現象,將是接下來的挑戰。
《來此壹遊》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關註。
近日,南京壹中學生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浮雕上刻下“丁金浩此行”的事件被曝光,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高呼,到處刻“中國式陋習”,破壞了埃及古老文明的千年文物,羞辱了人民。隨後,有網友在此堅持,繼續追捕丁金浩的個人信息,並將搜索信息公開發布。在公共物品甚至景區文物上塗鴉、亂塗在國內並不少見。自事件曝光後,敦煌壁畫上“洪文匯報高級記者曾到訪此處”的塗鴉和故宮博物院壹個罐子上“梁琦琦曾到訪此處”的題詞在網上曝光。
“這種行為在中國似乎司空見慣,現在卻被羞辱,被扔出了國門。”導遊李明立(化名)說,在她十年的導遊經歷中,她也見過遊客在景區的石頭或其他物體上塗鴉,但她並不總是及時提醒。她解釋說,團友很多,壹個導遊壹個人確實很難照顧到,所以她會提前給遊客做好解釋,並發放旅遊手冊,手冊上列出了當地的習俗和禁忌。“手冊裏壹般都會提到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但像不破壞公物這樣的常識,不用提醒遊客也應該知道。”
然而,這壹事件並沒有像過去壹樣逃脫公眾的強烈關註和譴責。業內人士分析,壹方面是因為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海外,也發生在埃及這個文明古國,而埃及又是壹個高消費的旅遊目的地,諸多因素的疊加使得整個事件產生了轟動效應。與此同時,壹些外國媒體評論了這壹事件引起的前所未有的關註。新加坡《聯合早報》發表文章稱,適當關註不文明行為是必要的,但用人肉搜索和惡意入侵學校網站的方式來“批評”壹個未成年孩子犯下的錯誤就太過分了。
中國遊客“包裏空空”的形象飽受詬病。
錢不代表高質量,這是李明立旅遊團多年來的壹大感受。在她看來,口袋鼓鼓的遊客,也可能胸中壹無所有,素質低下。近年來,很多遊客與導遊的矛盾,不僅僅是導遊單方面的過錯,遊客本身的行為也應該引起反思。
南方日報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中國遊客在國外的形象常被戲稱為“錢主”。然而,財大氣粗的錢主們並沒有預想的那麽討人喜歡。2065年3月438+02日,曼陀羅研究所
Research發布的壹項調查顯示,美國遊客和中國遊客是世界上最糟糕的遊客。5438年6月+2008年10月,全球最大在線旅遊公司Expedia的年度調查顯示,中國遊客繼續位居最差遊客第二名。2007年,Expedia調查了65,438+05,000名歐洲酒店經營者,顯示印度人和中國人被認為是最差的遊客。
“是時候認真反思‘如何做壹個合格的遊客’了。”廣東政策研究院旅遊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勞逸波表示,雖然旅遊已經逐漸成為更多人消費得起的產品,但遊客本身的素質應該會逐漸步入質的飛躍。作為壹個遊客,只有堅持“尊重”,才能對眼前的美景保持壹定的清醒和理性的態度,不占為己有,也不把自己的不當行為強加於其上。學會尊重別人也是文明的壹種進步。
《旅遊法》沒有明確對違規遊客的處罰細則。
《旅遊法》對遊客的素質有哪些要求?記者查閱發現,《旅遊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旅遊者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珍惜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雖然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明確了遊客的行為準則,但實際上對於違反這壹條款的遊客如何處罰的內容並未提及。著名專家、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要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僅要明確旅遊者的權利和義務,還要對不遵守該條款的旅遊者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罰,並出臺相應的處罰細則並予以執行。
應細化文物破壞的處罰細則。
劉思敏說,在文物上亂塗亂畫實際上已經違反了法律法規,但許多遊客對此不夠了解。而且對於什麽樣的文物應該塗鴉,應該定什麽樣的罪,也沒有詳細的法律規定。正因為如此,壹些遊客會大膽地在文物上亂塗亂畫,炫耀自己的“此行”。
在劉思敏看來,對文物的破壞應該按照等級明確劃分。文物本身是分等級的。比如文物可以分為國家壹級保護文物和地方保護文物。對不同等級的文物進行不同程度的破壞,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至於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劉思敏表示,有效運用法律手段可以從根本上保護遊客亂塗亂畫的古代文物。他直言,按照文化價值的大小和破壞程度來衡量犯罪,可以通過明確司法解釋,進壹步細化法律規定和實施細則來實現。只有進壹步細化相應的處罰措施,才能有效彌補現行文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局限性。
他提到,雖然最近頒布的《旅遊法》也要求遊客遵守行為規範,但對於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遊客,相關處罰細則並不明確,因此缺乏可操作性。雖然在海外,國內關於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並不適用,但是遊客還是要入鄉隨俗。更何況,破壞文物是舉世公認的應受譴責的行為,但各國的相關法律規則不同,犯罪數額不同,處罰程度也不同。
讓“來此壹遊”有壹個合理的表達渠道。
“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壹遊此地’過去是以前文人遊遍名山大川時留下的墨跡,現在已經成為中國遊客在某地抒發情懷的紀念和表達。”勞逸波分析道。因此,在他看來,在譴責這些不道德、不文明行為的同時,更需要對遊客進行引導,讓他們通過正確、合法的渠道表達“來此壹遊”的心情。比如建壹個“留言墻”,放在顯眼的位置,讓遊客留言、簽名或者寫下對這次旅行的感受。現在在國內壹些著名旅遊目的地的客棧裏經常能看到,但在大型景區還沒有普及。勞毅波說,這種做法在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逐漸流行起來。景區裏有“留言墻”和“寫字板”,讓遊客可以發表自己的感受,發揮創意。這種服務甚至可以采取收費的形式。總之,既要告誡遊客不要隨處塗鴉,也要給遊客提供壹個合適的表達和表達自己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