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處理拒絕和解的打架事件?
雙方打架,壹方調解不成,構成輕傷行政拘留10-15日的,構成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重傷的,處10年。
1.因為民事糾紛,雙方無法心平氣和的處理,導致打架,受害方輕傷。將他打成輕傷的當事人已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將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追究刑事責任。量刑原則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2.對方當事人有權不接受民事調解。即使對方接受調解,也不影響追究刑事責任,檢察院仍會依法起訴。除非檢方在審查案情後認定犯罪情節輕微,犯罪嫌疑人主觀認罪態度較好,未造成嚴重後果,當然如果能取得被害人的書面諒解,基本上可以構成檢方不提起公訴的條件或情節。但這並不是必須的,很大程度上是由案件事實、所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社會危害性的大小以及檢察機關的自由裁量權決定的。
3.犯罪嫌疑人沒有前科,檢察機關最終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刑法第七十二條的原則,積極向人民法院申請緩刑。
4.如果法院最終決定緩刑,只要在緩刑期間不再犯罪,緩刑期滿,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就不執行。並公開宣布。
5.目前嫌疑人應盡力與對方協調,爭取和解。當然,如果對方提出獅子開口的條件,自己壹方也可以不接受,並記錄談判過程,以證明因為對方原因無法達成和解。
6.鑒於糾紛中是對方帶頭的,如果該事實被法院認定,可以作為犯罪嫌疑人減輕處罰、減少民事賠償的事實依據。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
二、小打小鬧怎麽處理?
未成年人年輕有活力,做事爭強好勝。很多特點決定了他們往往選擇打架作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方法。由於個人實力的限制,為了贏得對方,要組織盡可能多的人參加。聚眾鬥毆罪是指以不正當目的,聚眾鬥毆,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未成年人是壹個特殊群體,國家重視對未成年人的各方面培養,保護其合法權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他的監護人嚴加管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
(四)其他挑釁行為。"
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尚在繈褓中,社會知識貧乏,沒有預見自己行為後果和承擔責任的能力。對於這些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教育為主,讓他們明辨是非,不再處罰,更有利於他們的成長。然而,不懲罰他們並不意味著不管他們。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防止其繼續危害社會。
對於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考慮到他們有壹定的控制力和辨別力,但思想尚未完全成熟,對此類未成年人應采取從輕或減輕處罰措施。
“從輕處罰”是指根據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並在這個處罰幅度內選擇較輕或者最輕的處罰。按照規定,聚眾鬥毆要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所以如果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有這個違法行為,給予拘留六七天是比較輕的處理。
“減輕”是指根據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在本處罰的下壹個處罰幅度內給予治安處罰。比如盜竊公私財物,法律規定了拘留和罰款兩種處罰。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盜竊的,應當拘留,但依照本條規定,應當減輕處罰,並處罰金。
壹、被打不願意調解怎麽辦?
1.被打的人不同意調解的,公安機關可以先對案件進行隔離審查,分析案情,制定處理方案。對方當事人有權不接受民事調解。即使對方接受調解,也不影響追究刑事責任,檢察院仍會依法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被打後怎麽處理?
被打後報警後的處理如下:
1,受害人應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2.經鑒定為輕微的,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根據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鑒定結果為輕傷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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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