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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婚是怎麽來的?

比如《漢書·賈府傳》記載賈府鎮壓河北農民起義時,在戰鬥中被起義軍擊傷,生命垂危。漢光武帝聽到這個消息很驚訝,因為賈府是他的心愛之人。為了讓賈府放心他老婆懷孕了,他答應如果有女兒就娶我兒子做媳婦。如果我有個男孩,我就把女兒嫁給他當女婿,“讓她為老婆操心。”

南北朝時士紳放蕩不羈,為了雅趣,把指手畫腳當成兒戲。《梁書魏芳傳》記載,魏芳和張呂是南朝的好朋友,兩人的妃子都懷孕了,於是指手畫腳地結了婚。後來,張率在兒女年幼時就去世了,但魏方仍念念不忘朋友的舊情,照看寡婦的兒女,不時提供錢物。後來魏芳做了徐州刺史,很多名門望族的兒子求婚。魏芳說“故人不食言”,讓兒子娶了張的女兒,又把女兒嫁給了張的兒子。魏芳雖然重視舊友和婚約,但他把朋友間的情誼變成了子女婚姻的安排,以示信守諾言,信守諾言。

南朝是這樣,北朝也是這樣的風俗。崔浩是北魏的壹個名門望族。他把兩個女兒分別嫁給了著名的王會龍和路雅。當兩個女兒懷孕的時候,崔浩對她們說:“妳們將來所擁有的壹切都將來自於我,所以妳們可以把自己的肚子稱為親人。”後來,王會龍的妻子崔氏生下了王寶興,並娶了和他姑姑所生的陸的女兒為妻。而且,在結婚的時候,崔浩親自為自己的外孫和孫女寫了結婚儀式,並對前來祝賀的賓客說:“這個家庭儀式要盡可能的美好!”(《北史·王會龍傳》)這種指腹為婚,完全是為了維護自己貴族姓氏的貴族血統。

唐宋以後,“指腹為婚”的習俗壹直盛行於士人、官員和民間。宋代司馬光指出了當時盛行的繈褓期指腹婚訂婚風氣的嚴重弊端:“他要麽是個無賴,要麽是得了重病,要麽是家境貧寒,要麽是還在服喪,要麽是離官甚遠,所以食言了。”快監獄引起訴訟的人多了去了!“司馬光反對指婚早婚,主要是基於封建禮教,而不是基於婚姻當事人的愛情。但就司馬光指出的問題而言,還是有壹定道理的。元代以後,指腹為婚的俗,為法律所禁止。但對於壹個由來已久的民俗,很難壹下子糾正過來,實際上是禁止的。不僅百姓依然通奸,就連皇帝和官僚大臣也不遵守法律,依然搞“高雅”活動。

解縉和胡光的兩位妻子都懷孕了。明成祖知道後,下令讓這兩家聯姻。幸運的是,解縉生了壹個兒子,而胡廣生了壹個女兒。皇帝親自聘請了他。後來,解縉死在獄中,因為他的定罪,解縉的兒子被駐軍。胡光想解除婚約,胡光的女兒對自己發誓:“不幸的婚姻是由皇帝決定的。誰敢改?”好在解縉的兒子被赦免,回到了老家,於是結為夫妻,這就是後來流傳下來的“等丈夫全配”的佳話。但“指腹為婚”造成的悲劇更多。據報道,清代著名詩人袁枚的妹妹袁,自幼出生於書香門第。她讀了很多詩和書,很有才華。但她從小就嫁到了高家。高的兒子長大後成了壹個流氓。高家的和文幾次試圖取消約會,但堅持貞節觀而拒絕了。嫁給高佳後,她被丈夫百般虐待。她總是聽天由命,丈夫打賭輸了,把她賣了還債,她不得不回到娘家。她不到40歲就死於抑郁癥。袁枚在《姐妹頌》中說:“妳對詩和書是無知的,也可能是不忠實的。”

他在詩中寫道:“守三從太嚴重了,會在讀書中錯過壹生!”指腹婚引發的悲劇很多,但由於各種歷史原因鮮有記載。總之,從明清到近代,指腹婚、斷供契約、嬰婚的民俗壹直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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