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要負責文案,對公司宣傳交易也特別關鍵。而且文案也是壹門技術,隨便找人代替也不好。
於是公司提前找了壹個懂文案的同事提前頂替了他。
領導讓小F把這幾年和文案相關的素材、方法、經驗分享給代替他的人。
小F心想,壹教就教。除了方法,還需要花時間教方法,為了相聚和離別,讓新人自己想清楚。否則交接不好,領導不滿意,後面的朋友就很難做了。
從上面的案例,引申到妳的問題:被單位辭退,我是否應該交出所有技能?
個人建議:把能做的技術交出來,讓代替妳的人快點上崗。
確保對方能勝任工作就行了。至於妳通過工作學到的先進技術,妳可以選擇不交。每個人的處事方式都不是壹般人能輕易復制的。只要把基本方法教給對方,就已經做得很好了。
臺上壹分鐘,臺下十年。即使妳把所有的技術技能都交出來,妳的替代者也很難很快掌握,所以沒必要。
好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妳有所啟發。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和明確壹個概念,那就是什麽是技術。根據相關解釋,技術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原理,是指人們利用現有事物形成新的事物或改變現有事物的功能和性能的方法。技術涉及方方面面,成品、工藝、標準、規格、指標、方法等等。
這個概念可能不容易解讀,但簡單理解為兩種,壹種是剛性技術,壹種是軟技術。為此,我想給妳以下建議。
壹是剛性技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所謂剛性技術,個人理解為那些具有知識產權的相關技術,壹般定義產權人,即是公司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如果是公司所有,那麽妳就要相應的交出這些技術,比如以單位名義發表的文章,以單位名義制定的生產標準,以單位名義生產的產品等等。如果明確是個人所有,那麽妳可以根據情況選擇交或者不交。
第二,軟技術可以自由選擇。普通人掌握或積累的技術,大部分還是我理解的軟技術。比如使用工具的能力,比如書寫的能力,比如拍照的能力,比如編程的能力,等等,這些技術存在於個人的頭腦中,即使想交也不壹定能交出來。因此,您可以靈活選擇這些技術。
第三,妥善處理個人情緒和技術交接問題。妳是被單位辭退的,而不是主動辭職的,可能在壹定程度上充滿了心態,對原單位有壹些抱怨。但在處理個人情緒和技術交接的過程中,壹定要把握好度。妳不能因為心情不好就把該交的技能交上去。不能只是做個好人就把不該有的技術拱手相讓。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歡迎交流討論!祝大家工作越來越順利,早日升職加薪。
被單位辭退還需要調動工作和技術嗎?
壹.解雇和移交
回答:是的,妳需要交接工作,但是比如妳的技術是否需要“完全”交接,技術交接的具體“深度”,交接什麽,公司有自己的要求和符合國家政策的規範;這個也要看妳入職前有沒有和公司簽過或者承諾過什麽;退壹步說,公司要解雇妳了。妳的技術還會有什麽,它的“價值”有多高?!
第二,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被辭退的員工也要完成相應的交接工作。如果被解雇的員工拒絕進行交接,也可能會影響他下次的工資結算。但是,被輕率辭退可以用法律來維權。被辭退後,員工不想交接。如果妳想了解更多,妳可以在當地或網上與律師壹對壹交談。
如果是年輕的時候,我壹定會牽手!上壹份工作沒有遺留的東西,更何況我在崗位上用的東西都是我來了以後自己造的。記得剛入職的時候,所有收發的文件都亂七八糟的堆在鐵皮櫃子裏,閱覽室的書都是我把自己關在辦公樓裏,自願加班壹個多星期做出來的。還有壹些模板是我為了方便日常工作而設置的,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肯定。
其實不是不想交,就是現在的年輕人想學點東西不想降低自己的社會地位。他們問昨天上我課的人也不覺得丟人,就直接跑過來跟我說辦公室主任讓我教她我設計的東西...交接的時候,她坐在辦公室玩手機,沒有來我辦公室看我怎麽工作。
說實話,我30年的工作經驗,大部分都是自學的。即使需要向前輩請教不懂的業務流程,我也總是面帶微笑地向他們請教!
別說我和她壹樣,筆試面試都過了,還卡在體檢裏,只好辭掉現在的工作。即使到了她媽媽的年紀,我也應該得到最基本的尊重。
大家說說吧!遇到這樣的人,除了東日常的工作流程。
露西,我應該教她我知道的工作技能嗎?
我覺得既然單位把妳辭退了,就說明妳的價值已經不重要了。貓會爬樹,老虎可能也知道。
積累的工作資料可以交,必須交;但是妳不需要根據工作數據來教授工作經驗。每個人對工作的理解都不壹樣。妳的工作經驗是別人短時間內無法掌握的。既然離開了,就沒有義務替別人帶孩子。
理論上妳不用交出技術,因為這些技術都是妳的技能。為什麽要交出來?
技術的重要性前段時間看到壹個笑話,很幽默,卻道出了壹些職場的本質。
某餐廳想招壹個高級廚師,然後每次高級廚師來了都會讓他做壹道他認為最好吃的菜。廚師做完菜,公司裏的老板突然板著臉說,妳不適合我們公司,請妳趕緊離開。
然後,廚師被蒙在鼓裏,因為他剛來這個企業的時候,老板走過去告訴他,企業就是妳的家。妳必須表現好。只要妳表現好,我們肯定會雇用妳。但是當他吃完這道菜的時候,他被坐了冷板凳。
鏡頭壹轉,廚師離開的時候,這家餐廳的老板突然對旁邊的人說:姐夫,妳熟悉他剛才做的菜的流程嗎?
廚師說:我已經很熟悉了。別擔心,第二天我可以做和他剛做的壹樣的菜。
餐廳通過這樣壹種特質的方式獲得別人的特殊技能,這是非常不符合職業道德的,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在現實的職場中,每個員工都會有自己獨特的技能,沒有人會強迫妳把所有的技能都轉移到企業。如果有,也可以通過很多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技術是我們自己的,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首先要明白什麽是技術。這個技術是指妳在這個企業學到的技術,妳在這個企業磨練出來的技術,妳在進入這個企業之前掌握的技術,分為這三個板塊。
如果技術是企業給妳的,妳根本不用給企業。畢竟是企業給妳的,是老師的存在。是給妳的,肯定會有的,企業也不會隨便找妳要。
所以企業找妳要的這部分技術,很大程度上是妳通過自己的刻苦學習和刻苦鉆研而學到的新技術,這部分技術本身就是妳掌握的。公司沒權利向妳要,妳也沒必要給企業。
被單位辭退,建議妳不要把自己知道的技能都交出去!沒義務,沒必要!
妳的技能是妳的個人資本:妳的技能是在妳從學校畢業,進入社會,到崗位學習,培訓(內訓或外訓),師傅指導,在崗位上觀察思考,摸索總結,甚至自己掏錢專業晉升後,壹步步掌握的。這是壹個由表及裏的過程,也是壹個逐漸內化的過程。說到底,這是屬於妳個人的財富,屬於妳個人的經歷。
而且,也沒有法律要求妳離職的時候交出妳所知道的所有技能。
辭退時交出相關資料:公司辭退妳時,妳自願交出工作相關資料,列好工作清單,做好交接工作。如果時間允許,妳可以指導接手壹些基本工作流程的人,這既是妳良好工作作風的體現,也是妳個人性格的體現。
公司技術的傳承:技術規範、作業指導書等公司的書面資料屬於公司財產,是技術和管理的代代傳承。這個技術留在公司,妳的技術肯定比這個多得多,沒必要把腦子裏的技術都寫出來給別人。
競業禁止:如果妳在任時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妳所掌握的技術屬於競業禁止,那麽如果妳被辭退後選擇了新的工作,就要考慮適當的回避。
百科解釋:競業禁止又稱避免競業禁止,是禁止特定人與特定業務內容相關的某種行為的制度。競業禁止是指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到與本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兼職,或者禁止其離職後到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工作,包括依照法律規定或者通過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等方式創辦與原單位經營範圍相同的企業。
綜上所述,被單位辭退後,沒有義務也不需要交出所有妳知道的技能!
這個問題涉及到工作交接的範圍。要搞清楚這個範圍,我個人認為唯壹的標準就是交接後工作能否順利繼續。這是工作交接的前提,也是要做的最基本的事情。
妳交接的內容只有壹個目的,就是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有了這個準則,實踐中就很容易清楚地知道哪些是必須移交的,哪些不在移交範圍內。
需要特別註意的是,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不同於原有質量的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換句話說,只要工作能繼續,接班人能做什麽是他的事,嚴格來說跟妳沒關系。
所以,如果題主所說的技術不交給妳的替代者,工作還能正常開展嗎?如果可以的話,我個人覺得沒必要交,因為技術和程序上的交接內容不壹樣。壹方面,技術是壹個非常個性化的東西,短時間內是教不來的。另壹方面,接班人技術不到位,要反思自己的問題,而不是等著別人來教他。
所以,再壹次,交接的內容必須是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另外,我個人認為不在交接範圍內。
像我自己上個月交接,還是很順利的。我不是技術崗,是文職,交接比較容易。
當時我把所有的交接內容做了壹個表格,壹式三份,我壹份,另壹份,剩下的都是我們雙方簽字確認我交給我的直接領導。
離職後,我還通過電話、微信幫助以前的同事度過適應期。大概用了壹個月,現在基本沒問題了。
所以辭職交接的態度對壹個人來說也是壹種考驗。搞清楚交接的範圍後,我建議在不耽誤自己事情的前提下,以積極的心態面對交接,甚至做壹些“售後”工作。
在職場上,免不了要四處走動,再聚壹聚。不為難別人,也會給自己留條後路。
這年頭怎麽不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