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重要人物不僅有沈陽市政府第壹、二任領導(沈陽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穆,沈陽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還有100多名領導幹部,包括財政局局長、國資委主任、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涉及黨政、司法、經管等單位。400多名官員涉及賄賂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收繳贓款和非法所得超過2億元。遼寧、江蘇檢察機關分別指控穆和犯有貪汙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挪用公款罪。該案在沈陽引起前所未有的反響,涉及領導幹部之多,涉案金額之大,後果之嚴重,為建國以來所罕見。
劉曉慶公司涉稅案件
劉曉慶,國家壹級演員,第七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國家表演藝術學會副會長,2002年因涉嫌偷稅被逮捕,引起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註。經稅務機關調查,劉曉慶及其北京小青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偷稅1458.3萬元,但該案由我們團隊律師代理,最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受賄。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65438至0995年任肇源縣委副書記、綏化縣委副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65438至0999年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任命為國土資源部部長。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田鳳山在1.995至2003年期間,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共計人民幣4981.3萬元,受賄金額1.7。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回。庭審中,田鳳山的律師出庭為其辯護,田鳳山承認了公訴機關對他的全部指控。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姚祺兒”假藥案
2006年5月,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註射液在臨床上出現嚴重不良反應,造成多人傷亡。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在全國範圍內停止銷售和使用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所有藥品,同時要求各地藥監部門在本轄區內就地封存、扣押。假藥案讓“中醫準字”引發信任危機,壹度威脅到公眾的生命健康,激起巨大社會波瀾。齊二藥總經理、副總經理等5人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七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徐秉松受賄案
畢業於清華大學的徐炳松,1993當選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成績突出。歷任廣西貴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常務副書記、書記;玉林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徐秉松,工作上確實有壹套,很有潛力。
1999 12.30,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徐炳松收受他人賄賂55萬元的犯罪事實清楚,二審裁定駁回上訴,壹審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徐炳松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65438萬元。
著名歌手臧天朔聚集起來準備打架。
臧天朔,中國搖滾歌手,流行樂壇實力派代表人物之壹,多次參加全國各地的大型演唱會、音樂會、義演。2008年9月28日,因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在北京被捕。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他進行了積極的賠償,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2009年10月27日,他因聚眾鬥毆被判處6年監禁。
上海首富、農凱集團董事長周正毅。
原農凱集團公司董事長、原上海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正毅被國際知名雜誌《福布斯》評為上海首富,2002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排名11。2007年被檢察院提起公訴,涉及單位行賄罪、企業人員行賄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三項罪名,周正毅個人行賄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該案件由我們團隊的律師代理,他們在審判過程中強烈質疑檢方的指控。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335萬元。
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毅受賄。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毅,從1985開始擔任中央顧問委員會辦公廳秘書、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證券委員會副主席,以極其活躍的形象出現在各個階段: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兼職教授、證券行業資深專家等。2008年6月被“雙規”,4月10在北京壹中院受審。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認定王毅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案引發了證券市場的強烈地震,牽涉到許多商業大亨和演藝明星。
華夏銀行總行原行長段小星受賄案
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段小星於1998調任華夏銀行任行長,因受賄罪被提起公訴。二審中,本網律師依法奮戰,多方面努力。最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撤銷北京市壹中院(2002)第723號判處段小星有期徒刑七年的刑事判決,認定段小星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在案扣押的74840元中,扣除贓款24800元予以沒收,其余退還段小興本人。
上海社保金吉安
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壹因涉嫌違規使用32億元社保基金被隔離審查,上海社保基金涉案百億案也浮出水面。隨著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壹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收受賄賂被隔離審查,福喜投資董事長張榮坤被限制自由配合調查,上海電氣董事長王成明、副總裁張寒被“雙規”,寶山區區長秦宇因嚴重違紀被調查。這起重大腐敗案件和壹系列影響廣泛的案件的黑幕正在被層層揭開,其中的灰色資金鏈逐漸清晰。
上海社保基金案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壹是涉案金額巨大;二是發生在關系國計民生的社保領域,社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錢”;第三,涉案官員眾多,中央查處此案陣容非常龐大。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腐敗案
2006年6月28日,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其妻,國藥聯合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行政部原主任傅玉清,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郝和平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腐敗案中首個受審的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官員。在他之後,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藥品註冊司助理巡視員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秘書長王國榮相繼落馬。“姚祺兒”余音繞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腐敗案再次浮出水面。在此背景下,醫療器械和藥品審批註冊中的諸多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註。
“石油大王”龔嘉龍案
龔嘉龍曾任天發集團法定代表人、荊州市人大代表。因為是全國工商聯第壹任石油商會會長,他也被稱為“民營石油大亨”、“中國民營石油第壹人”。龔嘉龍壹案驚動了中國證監會、公安部和湖北省委、省政府。2006年6月5438+2月21,省公安廳指定鄂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次日,龔被監視居住,2007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3月6日經鄂州市檢察院批準逮捕。專案組歷時10個月,行程數萬公裏,調查400余人,審查文書3萬余份,向法院發送起訴卷宗100余份。2008年7月16日,該案在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龔嘉龍違反規定,不披露重要信息。經過本網律師的努力,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9個月。由於被提前拘留,他在判決後不久被釋放。
央視記者李受賄。
2009年8月4日上午,“央視女記者被檢察院帶走”壹事塵埃落定。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央視女記者李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但本案遺留的問題,如回避制度的適用與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沖突、強制傳喚是否合法、是否違背法律管轄原則等,都值得大家深入思考和探討。
東北首富範日旭
範日旭,現為美國公民。曾任吉林泛亞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實際控制人,長春長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林白山航空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巔峰時期範日旭擁有吉林輕工、北五環、廈門國泰三家上市公司和圈內知名的泛亞信托公司,在資本市場上壹鳴驚人。檢方指控範日旭犯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公司債券罪、虛報註冊資本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等6項罪名。經本網律師充分質證和當庭辯論,法院最終認定範日旭於2010年8月參與其中5起,集資詐騙罪因證據不足未定罪。
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受賄。
彭長健是重慶打黑行動中落馬的第二名廳級官員。第壹個是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據悉,1998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長健利用職務之便,在治安管理、人事安排、辦公樓、保障性住房建設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馬當、嶽寧、王小軍等18人賄賂,折合人民幣4765440元。此外,彭長健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 * *折合人民幣4675628元。法院判決:彭長健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追繳其受賄款471萬元,並有460萬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上繳國庫。
重慶雷德明涉黑案
雷德明為重慶黑惡社會老大陳明亮效力,夥同馬當、(小)、周勇(大)、江傑、、曾、等在所謂“第二政府”下,長期組織、容留婦女賣淫、容留他人吸毒,並在世界各地設立雲夢閣夜總會,組織婦女賣淫。據悉,陳明亮、馬當、雷德明被提起公訴的罪名為13,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賭博罪,販賣、運輸毒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本案的顯著特點是團夥成員多、涉案罪名多、辯護律師多、出庭檢察官多、涉案金額大、涉腐官員級別高、人數多。這種情況在以往重慶審判涉及的刑事案件中並不多見,其定性對其他刑事案件具有風向標和指導作用。
鄭州“中原第壹案”宋留根案
宋留根是中原多家批發市場的壟斷者,其控制的最大的托運公司“恒業運輸有限公司”年盈利4000萬至5000萬元。在恒業公司經營的近五年時間裏,宋留根等骨幹成員瘋狂攫取了超過2億元的財富。
2003年7月3日,在鄭州火車站,宋留根等人被押往鄭時,警方在站臺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警方壹舉摧毀了以宋留根為首的犯罪團夥。2004年,該網站律師為宋留根涉嫌黑社會犯罪辯護,在社交媒體上引起廣泛關註,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或整版跟進此案。
江西撫州熊新興涉黑案
熊新興,江西省大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總顧問,江西省撫州市博富公司,廣東省廣州嘉義華投資公司(私營)董事長,撫州市臨川區CPPCC兩會委員。1997以來,通過開設賭場、貸款騙取銀行資金等非法手段積累巨額財富,大規模購買槍支,編織層層“保護傘”。
2006年9月26日下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受賄罪、強迫交易罪等13項罪名,判處首犯熊新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華、董曉琳、張文鳳等15名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該案被稱為“江西涉黑第壹案”,其過程跌宕起伏,被媒體廣泛關註。
重慶王紫綺賣淫團夥案
重慶“亮點”茶館的實際管理者王紫綺在重慶掃黃行動中被查,是因為該茶館與文強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2009年8月7日,隨著重慶市渝中區警方搗毀大溪溝“亮點”會所,王紫綺等犯罪嫌疑人也被抓獲。2010 8月11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重慶“亮點”賣淫場所女黑老板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進行壹審公開宣判,決定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賣淫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受賄罪等五罪對被告人王紫綺實行數罪並罰。
山西記者高勤榮受賄、詐騙、介紹賣淫案。
5月27日,1998,人民日報撰文《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假滲灌浪費巨額資金》,曝光了運城地區突擊建設假滲灌工程導致國家2億多巨額資金浪費的現象。後來《南方周末》、《焦點訪談》和多家媒體在同年9月連續報道。1998 65438+2月4日,高勤榮進京反映情況,被跟蹤的運城警方連夜帶回運城。紀檢和公安人員立即搜查了高欽榮在太原的家,隨後運城市檢察院對高欽榮提起公訴。1999年8月3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招搖撞騙罪、介紹賣淫罪分別判處高勤榮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
2006年6月7日,65438+2月7日,高欽榮出獄(因在獄中多次立功,減刑4年)。此案經國內知名媒體《南方周末》曝光後,高勤榮及其家人得到了海內外不同程度的聲援和捐款,並在2001政協提案。
沈陽歐亞詐騙、賄賂、偽造、虛假出資案
楊斌,2002年被《福布斯》雜誌評為中國(中國大陸)第二富豪,被金正日任命為朝鮮新義州行政長官,是被告單位沈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沈陽歐亞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斌犯虛假出資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偽造金融票證罪;兩被告單位被控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此案的審理引起了國內外媒體的高度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