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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醫學會中老年保健專業委員會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協會名稱為中國衛生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英文名為China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Health Care,簡稱中國醫學會和CPAM。

第二條中華醫促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全國醫療衛生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協會。是黨和政府聯系醫療衛生科技工作者和醫療衛生企事業單位的橋梁和紐帶;是推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積極促進中國醫療衛生機構與世界各國非政府組織和個人的國際交流。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團結全國醫療保健科技人員和醫療保健企事業單位,弘揚我國傳統和現代醫療保健方法,把中華民族寶貴的保健文化推向世界,提高中國人民乃至人類物種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為祖國的四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習慣了國家衛生方針政策。發揚學術民主,實事求是,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

第五條本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市西城區鼓樓西街41號。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壹是挖掘整理傳統養生保健文化遺產,組織國內外養生保健文化交流活動,編輯出版養生保健期刊和專著,豐富中華民族醫療保健文化寶庫。

二、為醫療衛生企業提供信息、技術、科研和專利成果,培育、協調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國內外醫療衛生學術交流活動和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提高醫療衛生科技水平。

第四,普及醫療保健知識,以人們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和普及保健養生的科學知識,傳授現代和傳統的養生保健方法,造福社會。

五、受政府部門委托,鑒定、開發和推廣醫藥衛生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六、對專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或團體,應予表彰。

七、依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其意見或要求,並為會員提供服務或幫助。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凡認可本章程符合入會條件的,均可申請入會。協會有會員、專家會員、團體會員和榮譽會員。

第八條各種會員條件

壹.成員

1.醫學院校畢業並取得相應技術職稱(資格)者;

2.未從醫學院校畢業但從事醫療保健相關工作的人員;

3.積極支持協會工作並從事本專業領域工作的人員;

4.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科學技術學會或組織的會員,可以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第二,專家成員

本會會員在本院從事工作五年以上並取得壹定成績者,可申請成為本院會員。

第三,團體成員

凡願意參加協會活動,擁護協會章程,支持協會工作,與協會專業相關,在集團業務(行業、學科)上有壹定影響力,有壹定數量科技人員的機構和企業。

四。名譽會員

國內外著名專家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熱心贊助我國職工,為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友好關系做出了重要貢獻。

第九條會員資格審批程序

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協會兩名會員介紹或單位推薦。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由中華醫學促進會審議通過,統壹編號頒發認證。

專科會員由專科分會按照協會章程審批,並報協會備案;

團員向協會提出申請,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榮譽會員由學會推薦,協會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批準,由協會頒發證書。

第10條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壹.成員和專家成員

1.power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協會及其分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權;

(3)優先參加本協會及專業分會組織的相關學術活動;

(4)優先參加協會或專業分會組織的國際會議,並派代表出席國際會議;

(5)優先在協會刊物上發表論文,獲取協會出版的相關資料;

(6)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2.義務

(1)遵守憲法;

(二)執行協會和專業分會的決定,完成協會委托的工作;

(三)參加協會組織的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

(四)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五)按期繳納會費;

(6)自願捐款和為本協會的發展籌集資金。

第二,團員

1.power

(1)享有本協會會員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活動;

(3)優先使用協會的學術資料;

(4)可以要求我們優先提供技術咨詢,協助組織國內外培訓班和學術會議;

(五)對本組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

(6)義務

與上述成員的義務。

第十壹條本協會向各類會員發放會員卡。

第十二條會員退出俱樂部,應當書面通知俱樂部,並交回會員卡。會員壹年內未繳納會費或未參加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不能再以我們會員的名義開展活動了。

第十三條會員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研究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機構和負責人設立和撤銷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全國代表大會,其職權如下

1.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2.董事的選舉和罷免;

三。審議批準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動詞 (verb的縮寫)通過提案和決議;

6.決定終止;

7.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出席代表投票才能生效。

第16條會員大會之任期為五年。如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推遲任期,必須經董事會批準。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主管機關批準。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壹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能和權力

壹是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第三,準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5.決定成員的吸收和罷免;

不及物動詞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理機構和實體;

7.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的工作;

九、指導和協調各分局的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Xi。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董事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壹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對理事會成員行使理事會職權(第二款除外)。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壹次,必要時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是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是在本集團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力;

三、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的職務最高,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超過規定年齡的協會秘書長,應當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批,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由主席提名,理事會批準。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任期的,應當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報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協會秘書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經業務主管單位和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任職。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行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和召集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上述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代理機構和實體的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及其所屬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聘用專職辦公室工作人員;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會設名譽理事。對協會有突出貢獻的人士、積極贊助和支持協會的國內外人士或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可受聘為協會名譽理事,直至下屆代表大會。

第三十壹條協會根據不同學科或專業,經常務委員會批準,設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正式名稱為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由協會備案,報主管部門審批。專業委員會不設單獨的章程,每屆任期三年。

第三十二條協會根據需要設立若幹專職工作人員,組織辦公。

第三十三條設立分支機構可以參照本協會章程的規定,接受本協會的指導,組織活動必須報經本協會審查批準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協會的資金來源

1.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或團體資助或捐贈的;

第三,相關部門的資助;

四、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其資金必須用於本會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協會應當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時,必須與接收方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本會資產管理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並定期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三十八條團體變更或變更法人前,必須接受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會的資產。

第四十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待遇參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壹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應當經理事會通過,並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修改後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報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生效。

第七章會徽

第四十三條會徽由兩個同心圓組成,內圈為三維衛星雲圖,藍天白雲象征世界,中間為代表中國的中國地形圖,金蛇棒為國際醫療衛生標誌。

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在內圈和外圈之間用黑色印刷,下方用紅色英文字母:CPAM代表中國醫學促進會的英文縮寫。

整體數字凸顯了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與國際社會在醫療保健發展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八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的終止,由理事會提出,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經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前,應當在業務主管部門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主管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協會經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衛生部和民政部備案。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批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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