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公司上市要求:
1.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該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設立的,或者本法施行後新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為10%。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股票上市發行條件的規定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該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成為上市公司的前提條件是該公司股票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是通過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這裏的總股本包括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表決權和發起人認購並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份之和,而不僅僅是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
(三)開業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應該分析他們想要購買股票的公司,以便了解上市公司的管理、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的情況進行檢查。這是對他公司很長壹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成立,這些情況就無從談起了。開業時間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公司成立的日期。利潤標準沒有規定,但必須連續計算。對於國有資產的特殊保護,對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公司法實施後設立,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作出了特殊規定。只要作為發起人的原國有企業和大中型國有企業盈利滿三年,就可以申請成為上市公司,不受三年以上開業時間的限制。
(四)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且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在65,438+05%以上。上市公司是開放的經濟組織,其目的是多方面吸收社會資本,股東根據其所持股份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權分散,避免大股東侵害小股東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構成。因此,公司法規定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足1,000人。此處股票面值為1000元,不受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格限制。同時,上市公司的股票有的是向社會公開發行,有的是由保薦人認購,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保薦人和特定投資者往往比普通投資者有優勢地位。因此,為了維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有必要規定他們之間的股份比例。(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該是信譽很高的企業,生產經營應該依法進行。違法行為會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該沒有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出經營範圍,采取欺詐手段經營的行為。這些行為要承擔很大的法律責任,比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當然,之前有違法行為的公司也可以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意味著投資者了解公司的情況。如果是假的,就是重大違法行為,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知道公司的真實情況,自然也就無法成為上市公司。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公司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股票上市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報告;(二)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三)公司章程;④公司營業執照;(五)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6.證券公司的法律意見書和推薦信;⑦最新的招股說明書。股票上市交易的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批準文件和上述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收到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股票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核準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相關文件,並將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除上述上市申請文件外,上市公司還應當公告以下事項:a、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b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名單及其持股金額;董事、監事、經理及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股份公司上市條件: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後,股份公司的壹舉壹動都與億萬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世界各地的證券交易所都對股份公司的上市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股份公司上市壹般需要嚴格的資質審查,符合上市標準,經批準後具備上市資格。
股份公司的上市標準壹般包括:
(1)資本壹般規定上市公司實收資本不得低於壹定數值。
(2)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主要考察擬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盈利能力是用稅後凈利潤與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的,該比率不得低於某壹數值。
(3)償付能力壹般用最近壹年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來反映,這個比率也有壹個規定值。
(4)股權分散上市公司股東人數不得少於壹定數值。這壹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的流動性,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中時,大股東可能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根據這些標準和壹般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資料:①公司的業務性質和產品目錄。(二)股票上市前的公司證券。(3)反映過去幾年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④公司章程復印件。⑤權益和公司債務報表。在嚴格的規定下,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實際上只占很小壹部分。
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局批準,該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3)公司必須成立3年以上,且最近3年連續盈利。凡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設立,或新設立的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且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設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不少於65,438+0,000名股東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的股份,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不低於15%。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只看公司形式,符合上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