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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歷史

2006年7月,應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教授拜訪了歐盟駐華大使Serge Abou先生。雙方進行了大約壹小時三十分鐘的會談。中國政法大學方教授、嶽麗玲教授,主席秘書張偉先生,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項目官員Maria Rosa SABBATELLI女士參加了會談。徐顯明校長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近年來的發展情況,並明確表示中歐法學院項目意義重大,中國政法大學樂見其成,並有意參與項目投標,希望獲得更多與項目相關的信息。

2007年6月29日,商務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洲委員會代表歐洲簽署了旨在建立中歐法學院的財務協議2006/018-029及其附件1《壹般條款》和附件2《核心項目的技術和管理》。協議明確了中歐法學院的基本架構、合作模式和使命。根據協議,中歐法學院項目的承擔者必須通過招標確定。

2007年4月,中國政法大學成立了“中歐法學院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徐憲明校長任組長和召集人。成員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與法律委員會常委,原司法部部長)張,(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史亞軍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方教授負責“籌備工作小組”的日常事務,包括:參與項目招投標、對外協調、申請中外合作辦學等。

2007年4月5日,徐顯明校長、副校長、教授會見了德國漢堡大學前校長呂特耶博士、漢堡大學法學院院長特魯特教授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欣裏奇朱利葉斯教授。

2007年4月17日,中國政法大學徐憲明校長、張寶生副校長分別與朱蘇力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王黎明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法學院院長)進行了會談,表達了共同申請中歐法學院項目的意願。徐顯明校長表示,中歐法學院的出發點是合作。沒有合作,連邁出第壹步都不可能。中歐法學院項目是中國法學教育界對外合作與交流的開放平臺。無論哪所大學中標,中國政法大學都會樂見其成。如果中國政法大學中標,我們期待兄弟高校的參與。

2007年4月28日,歐洲委員會公布了《中歐法學院項目經費申請招標指南》(EuropeaID/125527/L/ACT/CN)。申辦指南規定,由中國的壹所或幾所大學和代表不同法律傳統的歐洲大學組成壹個團隊,其中壹所歐洲大學作為“受益人”代表團隊所有成員申辦歐洲委員會,同時代表團隊所有成員接受歐洲委員會的資助。投標截止日期是2007年9月。

2007年5月18日,中國政法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的代表參加了在歐盟歐洲委員會中國代表團舉行的信息發布會。中國政法大學的代表有:方教授、嶽麗玲教授、教授、祁紅博士。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遊翰林教授也參加了會議。

2007年5月21日,國家檢察官學院向中國政法大學發出書面答復,表示同意參加中國政法大學投標小組。

2007年6月初,清華大學明確表示,願意參加中國政法大學的投標團隊。

2007年6月13日,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憲明主持召開中國政法大學招標中歐法學院項目專題會議。會議確定了中國政法大學參與競標的基本條件,包括在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設立中歐法學院,使用法明大樓和國際交流中心部分場地作為教學和辦公場所。

2007年8月65438+5月,中國政法大學朱勇副校長與國家法官學院懷曉峰院長就中歐法學院項目合作進行了洽談。懷小楓院長代表國家法官學院同意參加中國政法大學的投標小組。

2007年6月65438+10月11日,歐盟組成項目評估團,對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進行了實地考察。徐憲明校長向歐盟評估團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的歷史、教學設施、師資隊伍及周邊環境,並回答了歐盟評估團提出的問題。歐盟代表團參觀了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國際交流中心、實驗室和法明樓。2007年6月2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第四屆中歐工商峰會並發表重要講話。他說,“我們期待即將成立的中歐法學院能夠培養出大量精通中西的法律人才”。溫家寶總理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宣布中歐法學院項目啟動。

2008年9月19日,中國政法大學接到教育部批復,在中國政法大學設立中歐法學院,並於當日啟動招生工作。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的批復》指出,批準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中歐法學院的“中外合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和漢堡大學。中歐法學院“主要實施中國法律碩士和歐洲法律碩士教育,並可適時開展中國法律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外綜函[2008]69號)。《中歐法學雜誌》由中歐法學院創辦,旨在討論與中國和歐洲相關的法律問題,報道中國最新的法律發展。該雜誌特別關註最新立法、判例法和中歐關系的發展。

中歐法律叢書由中歐法學院創辦。中歐法學院的決策機構是“聯合管理委員會”,由10名成員組成。中國前司法部長張先生擔任中國主席,漢堡大學代表Hinrich Julius教授擔任歐洲主席。中歐法學院的日常工作由聯席院長負責,聯席院長由聯合管理委員會任命。中國主席劉飛教授、歐洲主席阿明·哈傑教授和歐洲執行主席克萊門斯·裏克特博士負責中歐法學院的運作。歐洲行政院長代表歐洲主席行使所有權力。

中歐法學院有壹個顧問委員會。中方顧問有: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先生,最高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檢察長賈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資深教授、著名民事法學家先生。外籍顧問有:前歐盟駐華代表團大使Serge Abou先生;歐洲法院前院長吉爾·卡洛斯·羅德裏格斯·伊格萊西亞斯法官;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的Rolf D. Cremer教授。中歐法學院專門從事法學研究生教育,其相關項目包括:

(1)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和漢堡大學“歐洲-國際法碩士”雙學位(雙碩士),學制三年;

(2)“歐洲-國際法碩士”(單項),學習壹年;

(3)“英語教學中的中國方法”課程為期壹學期;

(4)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在讀三年。

中歐法學院的畢業生是中國的歐盟律師:學生考取了中國法律碩士/法律碩士和歐洲-國際法律碩士,由歐洲教授全英文授課,在多元化、國際化的環境中學習。因此,畢業生對中國法律和歐洲國際法有很好的了解,並具有良好的法律英語水平。很多學生去了歐洲參加中歐法學院的暑期學校或交流。

經過三年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級法律培訓,畢業生獲得了許多技能、毅力和能力,能夠勝任國內和國際高級法律領域的未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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