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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針對雲計算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規?

中國把信息產業列為鼓勵發展的戰略性產業,為信息產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出臺了壹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鼓勵和支持該行業的發展,主要包括:

(1)2009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電子信息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將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列為未來三年電子信息產業的重點發展領域,明確繼續貫徹《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進壹步落實支持軟件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2)2009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做好電子信息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組織工作的通知》(發改辦1817號),要求各地在2011年底前振興重點產業。

(3)2065 438+00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當前促進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的通知》(發展改革委1093號),提出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就是要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從“中國制造”到“中國創造”。

(4)2010 10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將新壹代信息技術產業列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壹。提出“加快建設寬帶、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推進新壹代移動通信、下壹代互聯網核心設備和智能終端研發和產業化,加快三網融合,推進物聯網、雲計算研發和示範應用。

重點發展集成電路、新型顯示、高端軟件、高端服務器等核心基礎產業。提升軟件服務、網絡增值服務等信息服務能力,加快重要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新壹代信息技術產業將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壹。

(5)2010,10,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做好雲計算服務創新發展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發改高新[2010]2480號),提出為加快我國雲計算服務創新發展,推進雲計算產業建設,建立北京、上海、上海三地,加強海量數據管理技術等雲計算核心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建立國家雲計算產業聯盟;加強雲計算技術標準、服務標準和相關安全管理規範的研究制定,努力促進相關產業發展。

(6)2011 1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印發進壹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明確繼續執行《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65438+號 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與測試、信息系統集成、咨詢與運維、集成電路設計等業務,免征營業稅並加大投融資政策支持。

(7)2011年3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

1)大力發展信息技術、生物等新壹代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雲計算服務平臺建設;

2)加快建設寬帶、融合、安全、泛在的下壹代國家信息基礎設施,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化;

3)大力推進國家電子政務建設,促進重要政府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4)加強市場監管、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重要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信息資源體系,加強信息資源整合,規範采集發布,加強社會化綜合開發利用。

(8)2011年7月,科技部發布的《國家“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提出:

1)推動下壹代互聯網、新壹代移動通信、雲計算、物聯網、智能網絡終端和高性能計算發展,實施新型顯示、國家寬帶網、雲計算等科技產業化工程。形成基於自主核心技術的“中國雲”總體技術方案和建設標準,掌握雲計算和高性能計算核心技術。建設國家雲計算平臺,引導部門、地方和企業形成不同規模、不同服務模式的雲計算平臺,培育和發展雲計算應用和服務產業。

2)加強信息產業關鍵技術和基礎軟硬件研發,重點突破高端容錯計算機系統、海量數據存儲服務系統、集成電路和關鍵元器件、新型傳感器和智能信息處理技術、高性能網絡、寬帶無線移動通信技術、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導航與位置服務技術等關鍵技術。加強信息與空間技術產品集成創新,培育新技術新業務,促進信息與空間產業發展,全面提升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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