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應著重了解經濟法的概念和經濟法調整的內容,知道經濟法是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熟悉經濟法律關系的特點和三要素的構成;記住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的取證方式。經濟法主體的兩種基本能力和範圍,以及經濟權利、經濟義務、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應具備的三個條件和法律事實的內容。了解中國壹元兩級多層次立法體系的特點和中國經濟法規的主要組成部分。了解違反經濟法應承擔的三類責任和解決經濟糾紛的三種方式,比較仲裁、訴訟和行政復議的異同。
第二章公司法壹直是考試的重點。審查時要特別註意比較兩類公司性質和特點的異同,公司登記管理程序的異同,兩類公司設立條件、程序、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權限的異同;掌握中國股票發行的原則和壹般規律。比較不同情況下股票發行和擴股的條件,掌握股份轉讓的特殊規定,以及股票申請上市的條件和上市公司的披露。比較企業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掌握企業債券發行的主要資格和條件。了解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年度報告的負責人員、公司利潤分配的順序以及公積金和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掌握公司合並、分立的方式和條件,了解違反公司法的公司設立登記和公司財務會計的法律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董事會構成等數字內容要保持準確。
第三章重點論述企業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區別。國有企業的設立條件、設立程序、終止原因、企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廠長的職權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和職能。重點研究國有企業監事會和稽察特派員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職責權限和工作方式,以及稽察報告的內容。了解集體所有制的性質,集體企業的類型和組織形式。理解並記住合夥的概念、設立條件、合夥財產的構成、財產性質、財產轉移的規定、合夥義務的兩種履行方式、收益分配原則;重點了解合夥企業與第三方的關系;了解合夥和退出的類型和責任。
第四章本章應重點記憶和理解合營企業的設立條件、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的具體規定,掌握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和財務報表種類。比較合作企業的性質。設立條件、組織形式和機構的特殊性,以及中國允許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條件和方式。掌握投資者和設立外資企業的條件。審批時限。出資方式、期限和組織形式的特別規定。由於部分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審查時應註意其與公司法的結合和運用。
第五章本章重點介紹了破產邊界的要點,我國部分企業未被宣告破產的法律情形,破產申請人及應當提供的證據材料,破產保全和破產啟動的效力。了解債權人會議的特點、職責和權力,和解與整頓制度的主要內容。特別註意記憶和理解破產宣告的三種情況。破產企業留守職工,破產財產的內容和界定,破產債權的範圍,別除權、抵銷權、撤銷權的特征和內容,破產費用的內容和破產財產的清算順序,破產救濟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的主要規定。
第六章本章重點了解票據和票據法的法律特征,熟記匯票的種類、簽發票據的性質及其對收款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的不同法律效力,匯票的絕對項和對應項、背書項、背書效力、禁止背書的要求、承兌提示和承兌項的記錄方法、擔保的記錄項目和擔保的責任和權利,匯票提示付款的理由、程序和對象及追索權。本票、支票和匯票在細節和支付期限上的區別;涉外票據的定義;票據欺詐的類型。
重點記憶經營性外匯項目和資本性外匯項目的內容,以及我國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的內容。註意規避和套利的區別。
掌握證券的分類、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壹般原則、證券允許發行和審核的期限、證券承銷和代銷的時間、承銷團的規定、證券交易的原則、證券從業人員從事股票交易的限制性規定(結合第二章)。關註證券上市應提交的文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信息披露制度的內容、重大事件的類型、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等。熟記並理解上市公司的收購方式和收購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中國證券法對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服務機構的特別規定。
了解保險合同訂立的原則、保險合同當事人的限制以及保險合同當事人的種類、權利和義務,重點了解財產保險合同的種類、主要內容和保險價值的含義。